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6月1日在广州东山广场2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6日分别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洪江游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康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芝医疗”)申请银行贷款及公司为其担保,系康芝医疗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海南(国际)医疗防护用品生产基地的议案》投资建设“康芝·海南(国际)医疗防护生产基地”项目所需,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上述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
(一)康芝医疗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口市琼山支行申请31000万元的银行贷款,贷款期限为10年,同意由公司为该31000万元贷款及利息提供担保。
(二)拟提供的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连带责任保证。
(三)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抵押物/质物为: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三路6号84749.03平方米工业用地及地上46450.31平方米建筑物(产权证号:琼(2019)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17745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GX444794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GX444796号),海南康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最终的抵押物/质物以最后签署合
同为准)。
(四)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包括与银行机构签订有关协议在内的相关法律手续。上述借款及担保事项在借款及担保额度范围内若需变更贷款银行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担保事项未提供反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