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芝药业”)于今日收到持有公司10%股份的股东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大宗交易 | 2021年12月30日 | 8.93 | 900 | 2% |
合计 | 900 | 2% |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4500 | 10 | 3600 | 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500 | 10 | 3600 | 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