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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宏)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共7次,列席股东大会共3次,均亲自出席。本人在召开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对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就关键问题在评议和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为:

(一)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前,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针对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3.86%股权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人对《2022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为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开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的议案》、《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关于公司拟为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宜及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人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及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同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四)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事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如下:

1、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组织召开了四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认真听取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注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督促工作进度,积极参与讨论、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监督作用。

2、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3、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共参加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对公司管理层绩效考核办法等相关事项进行监督和审查,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4、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参加了两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充分审查候选人任职资格,勤勉、公正、客观地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工作情况

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和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生产状况予以关注,并与审计会计师面对面沟通年度审计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年度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年报。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

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自觉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特别是证监会与交易所的有关文件,以增强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同时积极参加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掌握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王宏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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