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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文化: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2022-231)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9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化长城”〕被债权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预重整与重整;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潮州中院”或“法院”〕决定自2022年9月19日起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预重整期间3个月,并指定文化长城清算组担任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详情参见《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225)、《关于法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28)。

临时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现将债权申报的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在2022年10月30日(含当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在预重整程序中得以行使各项权利的前提及基础,未在前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能发生的相关不利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二、预重整债权申报方式及要求

1、鉴于国内新冠疫情风险仍未完全解除,同时考虑节省各债权人债权申报成本,提高债权申报及审查效率,本次债权申报采取邮寄申报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请债权人在2022年10月30日前向文化长城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临时管理人

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熊律师、孙律师联系电话:18023931823、18023931802邮政编码:521031联系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枫溪区蔡陇大道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债权申报点

2、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于工作时间拨打临时管理人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3、临时管理人在进行债权审查过程中,将视审核情况要求债权人补充证据材料或者提供相关证据原件进行核对,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其他说明

1、潮州中院已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潮州中院是否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将由潮州中院依法审查决定。如后续潮州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各债权人在公司预重整程序中申报的债权可视为在后续重整程序中已经申报,已经申报的债权人无需再进行债权申报,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和债权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和确认在正式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预重整期间拟定的预重整方案与重整程序中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基本内容一致的,有关债权人、出资人对预重整方案的同意视为对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同意。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重整计划草案对预重整方案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并对有关权利人产生不利影响的,或者与有关权利人重大利益相关的,受到影响的权利人有权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重新表决;

(二)预重整方案表决前文化长城隐瞒重要信息、披露虚假信息,或者预重整方案表决前后出现重大变化,影响权利人表决的,相应权利人有权对重整计划草案重新表决。

3、本债权申报通知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因“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且情形严重”,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0月12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至本公告披露时,公司其他风险警示事项暂未消除。

2、因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2年5月5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至本公告披露时,公司本项其他风险警示事项亦暂未消除。

3、因公司涉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已自2022年5月5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文化”变更为“*ST文化”;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股票代码不变,仍为300089。

4、本次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重整申请是否被受理以及如被受理后是否重整成功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

5、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前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根据重整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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