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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光伏: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及报表合并范围内所有子公司:

1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2深圳市金刚绿建科技有限公司
3广东金刚特种玻璃工程有限公司
4广东金刚玻璃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5凤凰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6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7上海金刚玻璃防火科技有限公司
8北京金刚盾防爆科技有限公司
9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
10卓悦金刚玻璃工程有限公司
11广东金刚玻璃科技(澳门)有限公司
12甘肃金刚羿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3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
14GOLDEN SOLAR(UK) LIMITED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

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等业务。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发展战略、资金活动、销售业务、合同管理和投资管理。

1、组织架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对公司的权利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层进行了规范。

(1)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内部按照功能分别设立了审计委员会、绩效薪酬委员会、战略规划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规范了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并在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中得以遵照执行,以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作为董事会下设事务工作机构,负责协调相关事务并从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

(2)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及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3)公司经理层负责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现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拟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以外的管理人员;制定具体的各项工作计划,并及时取得经营、财务信息,以及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计划做出适当修订。公司明确了各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并建立了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机构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2、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内容涵盖人员招聘、工资薪酬、绩效考核与管理等方面,为公司建立高素质的人员团队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同公司全体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员工提供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障措施,保证了公司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3、社会责任

依据《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GB/T19001-2016)、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18001-2011)、《卓越绩效评价准则》(2004年 GB/T19580-2004)以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04)等标准,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公司建立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公司管理体系,制定方针、目标和指标,使公司绩效管理从经验管理转变为科学体系化管理并得到有效运行,确保产品与服务满足法律法规、标准与顾客的要求,增强顾客满意度和公司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绩效管理。

公司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加强高风险事项管理,为公司及员工提供更安全的工作环境,努力打造一流的作业安全管理能力。

公司以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为基础,注重基础建设,持续完善管理机制建设,加强应急培训与演练,全面提升系统抵御风险能力,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影响。

公司秉承“使光电更高效”的经营理念,加大了资源、环境建设力度,公司不断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持续加强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环保管理,将环境保护融入日常生产经营,有效减少环境风险隐患,实现了企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始终将节能减排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实施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绿色低碳化管理,努力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

4、企业文化

公司积极培育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致力于为员工创造机会、为股东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财富。企业文化赋予每位员工强烈的使命感和危机感,以学习、创新和开拓的精神迎接工作中的各种挑战。

5、资金活动

资金管理方面,为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公司制定了公司《审批、报销管理制度》等文件,对资金的审批权限,资金使用、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为加强账户管理,公司还制定了《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制度》等文件,对账户管理、资金集中等事项进行了规范。

融资活动方面,一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融资担保管理制度》, 对融资、授信等管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为规范融资行为、控制融资规模,对相关的风险管理、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6、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了采购业务相关管理流程,合理规划了业务机构和岗位,明确请购、审批、购买、付款等采购环节的职责和权限,根据合同管理规定签订采购合同加以实施。定期检查分析采购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7、销售业务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销售业务流程管理制度,结合市场情况,针对不同产品确定相应的销售政策和销售方案,经审批后,根据合同管理规定签订销售合同加以实施。在业务执行过程中,明确销售、发货、收款等环节的职责和权限,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业务,同时定期检查分析销售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销售目标的实现。

8、资产管理

为了加强对各类资产的管理,公司制定了与资产相关的内控制度,明确相关管理要求及控制流程,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有效执行。根据管理要求及制度规范,定期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关注资产减值迹象,合理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不断提高企业资产管理水平。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能对实物资产的购入、使用、 转移、报废及出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明确业务流程及财务核算,采用职责分工、实物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毁损和流失。

9、合同管理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合同审批管理体系和控制规范,根据《合同管理制度》明确了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合同谈判、订立、履行等各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公司执行不同部门的合同会审制度,并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的权限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的履行实施监控,及时提示风险,确保合同有效履行;对合同变更、解除、违约与纠纷的处理有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合同的传递、使用、查阅等事项进行登记管理,加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10、投资管理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权限履行内部程序,对外投资达到规定的重大交易标准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财务报告

公司制定了《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财务报表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分析工作要求,确定财务会计报告和分析的范围、职责分工、工作内容等,规范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分析的管理。

公司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按照上级单位及监管机构的要求,经董事会审核后对外披露。公司定期进行财务分析,编制管理报告,侧重于对工作量情况和变化的分析,与上年同期比较分析增减因素,重点分析与此对应的收入和利润变化情况,市场变化情况,成本控制情况和价格变动情况等。同时,对预算完成情况进行文字说明,并预测全年经营情况和预算完成情况。公司注重财务分析工作,充分利用财务信息分析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水平。

12、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等内容做出详细规定,在制度上确保了关联交易的规范性。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相关的审议、审批程序,并且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受侵害。

13、子公司管理

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子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派出人员担任,直接参与其具体经营事务的管理工作;同时,公司各职能部门从财务、业务、法务等各个方面,对子公司进行对口管理,确保了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14、信息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各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内控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内控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重大缺陷影响重要缺陷影响一般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3%<=错报<利润总额5%错报<利润总额3%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3%资产总额1%<=错报<资产总额3%错报<资产总额1%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错报>=营业收入的3%营业收入1%<=错报<营业收入3%错报<营业收入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或情形,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②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或情形,通常应认定为重要缺陷:

④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重要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陷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给公司带来直接损失金额,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的,为重大缺陷;

资产总额的0.5%≤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的,为重要缺陷;

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的,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通常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经营活动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②重要岗位管理及核心人员流失严重;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④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缺陷但未得到整改。

出现以下情形的,通常应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流失严重;

②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重要缺陷;

③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要缺陷但未得到整改。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2项如下:

1、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昊新能源”)与广东中梁于2022年6月、2023年4月签订了《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电池及组建生产项目总承包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总承包工程施工增量合同补充协议》。因项目的工程紧迫性,公司于2023年7月以总经理办公会批复的形式将该工程合同的进度款支付比例从80%提高至95%,并签订了《补充协议二》。对于上述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事项,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签订债务转移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将合并范围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中的部分债务190,053,851.61元转移给广东中梁,用以抵消欧昊新能源超比例支付给广东中梁的工程款,同时针对超比例支付的款项向广东中梁收取利息5,286,216.66元。债务转移完成后,工程进度款的付款比例降低为原合同约定的80%,符合原工程合同的结算支付比例约定。截至目前,公司已对该事项完成了整改,最大程度消除了潜在资金占用的风险,未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害股东利益。

2、因欧昊新能源的4.8GW高效异质结电池片及组件项目的工程紧迫性且完工工程量金额未超过原总包合同金额,广东中梁于2023年对原总包合同范围外的109仓库进行了施工,评估施工总金额15,714,177.61元。对于上述超过合同范围施工并增加关联方采购工程量事项,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补充审议《关于孙公司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将109仓库项目的工程合同进行了补充审议并予以披露,该议案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准。截至目前,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补充审议并披露,上述项目的合同签订程序得到了补充修正。

经核查,公司及时整改后,上述事项未导致公司发生实际损失,未对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和净利润也未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发生的内控缺陷,公司高度重视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1、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控管理体系,规范内控运行程序,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保护公司资产安全;

2、公司制定了《工程管理制度》,在工程管理制定中明确约定工程变更等事项需严格按照制定执行,涉及到关联方工程合同变更或增加的,需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制度审议执行;

3、公司修订了《合同管理制度》,在制度中明确约定关联交易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涉及到合同金额、合同付款比例等关键条款发生变化的,需以变化金额为衡量标准,对照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金额的审议及披露要求执行相关审议及披露;

4、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整改,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5、董事会办公室收集资本市场资金占用、信息披露违规等案例,定期进行培训学习;

6、组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提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同时公司要求公司总部及下属企业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治理合规要求,对与关联方往来事项均予以特别重视,坚决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综上所述,公司已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了法律法规及制度的全员宣贯、完善了内部审计监督等。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内部控制缺陷已得到整改。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公司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公司管理层将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相关工作人员及责任人的法律意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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