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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光伏: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30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光伏 公告编号:2022-139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3:30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采字路168号一楼圆厅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王泽春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59,229,6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4211%,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11,273,6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19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47,498,44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9900%。其中中小投资者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1,731,2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4311%,其中中小投资者共9人,代表股份11,273,6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219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47,498,448股。

表决结果:同意11,731,2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273,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229,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273,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47,498,448股。

表决结果:同意11,731,2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273,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张帅律师、柏婧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贵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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