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刚光伏”)于2023年5月8日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3】第86号)。公司按照问询函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回复如下
1.年报显示,2020年至2022年,你公司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3亿元、-1.53亿元、-2.68亿元。2022年末归母净资产为0.25亿元,资产负债率97.16%,未分配利润-6.26亿元。请结合行业环境、公司竞争力、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连续三年为负的原因,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采取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年报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2020年公司管理架构调整及受到产业上游行业下行影响,公司新增订单数量下降,导致2020年相关营业收入较2019年下降46%,公司销售及管理部门调整存在迟滞,相关部门的人员规模并未能随营业收入同步调整,相关费用仍在发生。2020年公司经营毛利率27%,仅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高达46%,同时因业务订单收缩,汕头工厂相关老旧设备于期末大额计提减值损失3,710.75万元,最终企业经营出现亏损。
(2)2021年下半年开始公司防火玻璃及门窗业务由于地产周期下行、房企信贷政策持续收紧,导致相关项目进展迟缓,应收账款回款延迟。2021年期末对应收账款及发出商品等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3)2022年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期末对传统项目应收账款及发出商品等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公司防火玻璃及门窗业务持续收缩,相关收入较
2021年下降73%,导致安防玻璃及耐火窗业务单位成本较高,毛利率为-7%。公司于2021年新拓展光伏业务,但因光伏项目在1-2季度仍处于建设、安装调试、产能爬坡阶段,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单位成本较高,全年光伏项目毛利率为-1.78%,未能实现盈利。综上原因导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连续三年为负。各年度计提的减值损失如下表(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信用减值损失 | 6,717.91 | 7,271.83 | 2,189.25 |
资产减值损失 | 6,194.78 | 5,250.50 | 3,747.14 |
合计 | 12,912.69 | 12,522.33 | 5,936.39 |
(4)持续经营能力:
① 传统项目对公司业绩影响
鉴于房地产行业整体低迷,公司传统业务已逐步实现战略收缩,2022年末剥离了相关传统业务资产及应收账款给控股股东,未剥离的传统业务相关资产也充分计提了减值准备,目前正在全力办理结算、催收款项,因此传统业务对未来业绩的影响有限。
② 光伏项目业务发展
2022 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87.41GW,同比增长59.3%,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均位列全球第一;全球光伏新增装230GW,同比增长35.3%。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计,2023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95-120GW,全球光伏新增装机约280-330GW。国际能源署(IEA)数据显示,预计到 2027年,光伏累计装机量将超越其他所有电源形式。
公司自 2021 年起全力转型光伏行业,布局异质结光伏电池,在苏州吴江投建了1.2GW大尺寸半片超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项目。经过不断的摸索,公司在人员、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均储备了相关能力,具体来看,在人员规模上,2022年底公司总人数523人,截至本回函日,公司总人数907人,光伏业务相关人员持续增长;在技术积累上,公司搭建了异质结电池专业研发及工艺优化团队,持续推进了“硅片薄片化”“银浆单耗优化”“叠层 TC0 技术”“精
度焊接技术”“电池技术效率25%以上工艺”“贱金属浆料应用”等十余项降本增效实施路线,同时,公司累计获得光伏业务相关专利8项,以持续提高产品光电转换效率、降低产品核心工序成本,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推进异质结电池大规模产业化进展;在产品推出上,公司已连续向市场推出电池片“210半片12BB”、“210半片18BB”、“210半片0BB”,组件“JGDN110”、“JGDN120”、“JGDN132”、“JGDN080”、“JGDM120”、“JGDM132”系列产品,保证了海内外订单的有效交付,并持续获得了客户的认可;在市场开拓上,公司不断开拓客户并获取订单,2022年光伏项目形成收入41,390.19万元,2023年初对设备进行改造持续提高效率及良率。销售部门持续开发新客户,截止2023年4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合计31,276.00万元。
③ 资金方面
报告期内,除到期应付未付利息788.63万元于2023年1月18日支付外,公司对短期及长期债务都及时履行了还本付息义务,未出现到期未能兑付的债务;供应商款项支付均能按商议计划支付,不存在大额应付未付款项诉讼或纠纷。2023年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昊集团”)对公司新增借款额度50,000.00万元,新增兰州银行借款额度100,000.00万元,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现金流保证。综合上述,全球光伏行业正蓬勃发展,公司已经全力转型光伏行业,已储备了相关人员、资金、技术、产品及市场开发能力,公司具备了异质结光伏电池片及组件的研产销经营能力,公司已实现了异质结产品订单交付,因此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采取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年报具有合理性。会计师回复:
(一)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三年为负的原因
1、扣非后公司三年归母净利润的具体构成情况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和营业总成本分别为:
32,929.47万元和39,703.15万元、32,073.47万元和33,465.85万元、52,200.71万元和67,710.4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和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3,109.36万元、
146.04万元和-12,963.32万元;-20,163.30万元、4,814.93万元和-15,348.37万元;-26,945.28万元、147.72万元和-26,797.57万元。具体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营业总收入 | 32,929.47 | 32,073.47 | 52,200.71 |
营业总成本 | 39,703.15 | 33,465.85 | 67,710.40 |
其他收益 | 184.53 | 150.35 | 1,456.54 |
投资收益 | 1,564.80 | ||
信用减值损失 | -2,189.25 | -7,271.83 | -6,717.91 |
资产减值损失 | -3,747.14 | -5,250.50 | -6,194.78 |
资产处置收益 | -148.17 | -147.50 | -28.40 |
营业外收入 | 7.47 | 0.94 | 301.16 |
营业外支出 | 208.20 | 4,884.67 | 820.5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109.36 | -20,163.30 | -26,945.28 |
非经常性损益 | -146.04 | -4,814.93 | -147.72 |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963.32 | -15,348.37 | -26,797.57 |
2、扣非后公司三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
(1)2020年度
1)2020年公司管理架构调整及受到产业上游行业下行影响,公司订单数量下降,导致2020年相关营业收入较2019年下降46%,产品售价下降导致2020年毛利率下降为27%;同时公司销售及管理部门未根据市场情况对相关费用、人员等及时进行调整,导致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高达46%。
2)2020年末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存货和固定资产等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2189.25万元和3747.14万元。
(2)2021年度
1)由于房地产处于行业下行周期、房企信贷政策持续收紧,导致2021年度公司防火玻璃及门窗业务开展迟缓,项目售价下降、成本升高导致毛利空间变窄。2)公司主要客户出现流动性不足导致公司销售回款延迟,公司的资金成本增加。3)2021年公司对期末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库存商品等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7,271.83万元及资产减值损失5,250.50万元。
(3)2022年度
1)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以及公司发展战略调整,本期公司对原玻璃业务采取了部分关停,导致公司防火玻璃及门窗业务收入下降较2021年下降73%,导致安防玻璃及耐火窗业务单位成本较高,毛利率为-7%。
2)公司光伏项目在1-2季度处于生产调试、爬坡阶段,还未形成规模效应,单位成本较高,全年光伏项目毛利率为-1.78%。
3)2022年度公司对传统项目应收账款及存货、固定资产等等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6,717.91万元和6,194.78万元。
(二)公司采取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年报的具体依据
1、财务方面
公司期末净资产为正;除到期应付未付利息788.63万元于2023年1月18日支付外,不存在其他到期未偿还的债务、银行借款;公司不存在大额逾期未缴纳的税款;重要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因对外巨额担保等或有事项引发的或有负债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5亿元借款额度,兰州银行为公司提供10亿元借款额度,公司短期内不存在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公司已经将原玻璃业务涉及的应收款项、存货和固定资产进行剥离。
2、经营方面
本期公司全面进入光伏产业,2021年开工建设的1.2GW大尺寸半片超高效
异质结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并在本期实现销售收入,持有在手订单;本期新开工的高效异质结电池片及组件项目已经完成建设投入3.86亿元,预计2023年将部分建设完成并开始生产。因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期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变动较大;但公司人力资源安排、储备以及人才引进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稳定展开,未见异常;对于公司着力发展的光伏行业,主要原材料供应市场、供应商稳定,没有出现短缺的问题;不存在失去主要市场、主要供应商、关键特许权、专利权等问题。
3、其他方面
本期公司不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政策的情况;没有出现因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变化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无异常停工、停产的情况。
(三)针对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的合理性,会计师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1、年报审计过程期间在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时,我们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对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适当性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保持了警觉;获取公司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价报告;
2、在年审期间我们通过执行观察、检查、询问、分析等审计程序,了解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与供应商及客户的合作关系情况,分析了公司管理层应对流动性风险的解决方案,关注了公司转型进入光伏行业所涉及的重大项目的建设情况、投产情况,了解未来的经营安排、改善盈利能力的措施,综合评价了管理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
3、充分评估了财务报表是否已充分披露与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考虑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4、与治理层就识别出的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核查意见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传统业务毛利下降;2022年度处于业务转型过程,光伏行业的产能未能形成规模效益,同时公司计提大幅的资产减值所致;
(2)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采取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年报是合理的。
2.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22亿元,同比增长62.75%。分业务收入显示,玻璃深加工业务实现收入0.99亿元,同比下降69.16%,毛利率为-5.04%,同比下降34.13个百分点;新增光伏行业实现收入4.23亿元,毛利率为-0.3%。分季度收入显示,第四季度实现收入2.28亿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实现收入3.44亿元,分别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3.76%、65.88%。
(1)请结合业务开展特点、收入确认方法,说明公司营业收入存在季节性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收入存在季节性是否为行业特性。
回复: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布局异质结光伏产业,2022年度公司光伏业务营收占公司总营收的比重接近80%,公司实现了主营业务的逐步转型,本期收入主要由光伏电池及组件收入构成。
收入确认方法:内销业务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商品所有权上的控制权已转移时确认收入。外销业务主要为FOB结算模式,本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商品所有权上的控制权已转移时确认收入。公司营业收入暂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公司第二季度收入较高为销售给广东中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梁”)组件,第四季度收入较高的原因主要为产线在该季度产能大幅提升,同时客户REC Solar Pte.Ltd(以下简称“REC”)的订单需求增加,在第四季度发货并确认销售收入1.75亿元。根据同行业其他公司数据,同行业营业收入也不存在季节性。公司分季度收入占比
如下:
项目/万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7,964.24 | 11,548.33 | 9,844.51 | 22,843.62 |
全年占比 | 15.26% | 22.12% | 18.86% | 43.76% |
光伏电池及组件收入 | 5,999.67 | 8,694.40 | 6,860.61 | 19,835.51 |
全年占比 | 14.50% | 21.01% | 16.58% | 47.91% |
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主体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金刚光伏 | 7,964.24 | 11,548.33 | 9,844.51 | 22,843.62 |
各季度收入占比 | 15.26% | 22.12% | 18.86% | 43.76% |
钧达股份 | 203,624.92 | 239,036.03 | 300,167.33 | 416,710.35 |
东方日升 | 541,396.70 | 720,147.76 | 840,633.89 | 836,293.96 |
亿晶光电 | 136,120.42 | 210,351.81 | 232,743.54 | 423,092.48 |
爱康科技 | 98,979.02 | 142,343.22 | 191,070.62 | 236,661.97 |
爱旭股份 | 782,691.09 | 815,848.44 | 984,310.32 | 924,645.86 |
平均收入 | 352,562.43 | 425,545.45 | 509,785.14 | 567,480.92 |
各季度收入占比 | 19% | 23% | 27% | 31% |
(2)请对比2022年及2021年玻璃深加工业务销量、平均销售单价、营业成本具体构成、产能利用情况,量化分析该业务毛利率为负的原因。
回复:公司销售的防火玻璃及门窗均为根据客户具体要求的定制产品,单位售价及单位成本并不存在可比性。由于房地产市场的持续低迷,2022年公司相关业务收缩,防火玻璃及门窗产量仅不到2021年的35%,相关销售收入减少,较2021年下降73%,而人工及折旧等相关固定费用并不能同比减少,导致相关成本较高,该业务整体毛利率-7%。成本构成明细如下:
项目 | 2022年 | 成本占比 | 2021年 | 成本占比 |
销售量/万平方米 | 26.67 | 72.98 | ||
销售收入/万元 | 8,633.38 | 31,477.30 | ||
营业成本-材料/万元 | 2,706.89 | 29% | 15,422.16 | 69% |
营业成本-人工/万元 | 1,982.36 | 21% | 2,037.31 | 9% |
营业成本-制造费用/万元 | 4,427.29 | 48% | 4,445.70 | 20% |
营业成本-运费/万元 | 145.07 | 2% | 575.78 | 3% |
(3)请量化分析你公司在年报中所称光伏业务相关产线处于调试、产能爬坡阶段对营业成本各明细项的具体影响。
回复:产品材料成本受原材料波动影响较大,人工、制造费用等随产量增加,单位成本下降,产线在爬坡阶段损耗较高。组件车间从第三季度开始生产异质结组件,受制于电池片产量有限,导致三、四季度组件产能下降。下表为分季度单位生产成本列表(单位:元/W):
产品 | 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电池片 | 产量/MW | 9.52 | 49.36 | 149.28 | |
电池片 | 单位人工 | 0.12 | 0.05 | 0.04 | |
电池片 | 单位制费 | 0.71 | 0.44 | 0.16 | |
组件 | 产量/MW | 36.37 | 56.10 | 9.21 | 8.25 |
组件 | 单位人工 | 0.05 | 0.06 | 0.29 | 0.37 |
组件 | 单位制费 | 0.06 | 0.07 | 0.24 | 0.36 |
(4)请结合第(3)问的回复、光伏电池及组件业务的销量、平均销售单价、营业成本具体构成,量化分析两项业务毛利率均为负的原因,销售均价、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可比,如否,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2022年度,公司主要向市场提供异质结电池片及组件,异质结电池片基于其产品特点获得了一定的市场溢价,根据PVInfoLink每周公布价格,自HJT组件推出以来,对比PERC及TOPCon,均获得了0.1-0.2元/W的市场溢价,报告期内公司异质结电池片的平均销售单价为1.41元/W,在市场的合理溢价区间。同期公司组件的平均销售单价为1.76元/W,主要为公司对关联方销售的PERC组件,考虑月份间价格波动及销售规模差异,销售价格与同行业公司销售价格存在差异,该差异处于正常范围内。由于公司2022年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实际可利用产能未达到设计产能,因而产品的单位人工和单位制造费用均较高,导致毛利率为负。
各类组件市场平均价格:
PERC单玻组件 (182/210 mm) | TOPCon双玻组件 (182mm) | HJT双玻组件 (210mm) | |
2023年5月17日价格(元/W) | 1.665 | 1.75 | 1.87 |
注:数据取自公众号PVInfoLink
公司产品销售产品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 销售量/MW | 平均销售单价(元/W) | 平均成本单价(元/W) | 材料占比 | 人工占比 | 制造费用占比 |
电池 | 164.11 | 1.41 | 1.43 | 80% | 3% | 17% |
组件 | 103.66 | 1.76 | 1.80 | 89% | 5% | 6% |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显示,TOPCon和异质结电池市场在2021年占比为3%,2022年占比为8.9%;2022年仍然以perc组件为主;结合光伏行业企业的经营数据,同行企业未有披露纯异质结销售数据,公司异质结电池片及组件的销售价格及毛利率未有可比性。光伏行业数据如下:
行业公司 | 产品 | 销售量MW | 销售单价(元/w) | 成本单价(元/w) | 毛利率% |
晶科能源 | 电池片 | 997.00 | 1.03 | 0.99 | 4.04 |
钧达股份 | 电池片 | 10,749.94 | 1.03 | 0.92 | 11.38 |
晶科能源 | 组件 | 44,334.00 | 1.80 | 1.61 | 10.61 |
晶澳科技 | 组件 | 38,105.14 | 1.85 | 1.58 | 14.31 |
天合光能 | 组件 | 35,014.00 | 1.80 | 1.59 | 11.87 |
东方日升 | 组件 | 13,482.50 | 1.74 | 1.60 | 4.8 |
隆基绿能 | 组件 | 46,083.30 | 1.84 | 1.59 | 13.65 |
亿晶光电 | 组件及电池 | 5,534.26 | 1.71 | 1.65 | 3.82 |
爱康科技 | 组件及电池 | 3,253.48 | 1.67 | 1.73 | -3.7 |
通威股份 | 组件及电池 | 55,920.00 | 0.96 | 0.86 | 10.19 |
爱旭股份 | 组件及电池 | 34,432.44 | 0.99 | 0.87 | 13.05 |
3.年报显示,你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4.32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
82.68%,关联销售占年度销售总额的34.55%,关联方为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第一大客户为REC Solar Pte.Ltd,报告期内确认收入2.28亿元。
(1)请结合REC Solar Pte.Ltd的成立时间、主营业务范围及规模、股东或核心团队情况人员情况、该公司与你公司开展合作的背景和过程、合作年限、最终销售地域及客户情况、对该公司的商品定价及与其他客户定价之间的差异情况、尚未履行的在手订单情况等,说明你公司对该客户的销售收入较大的原因、后续业务合作是否具有持续性、该客户向你公司购买的产品是否已实现终端销售或使用。
回复:REC Solar Pte.Ltd(简称“REC”)成立于2007年,主要业务为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的生产和维护,其核心业务电池片和组件生产制造主要在新加
坡,为全球知名的太阳能公司。2021年REC被印度信实集团(RILIANCE)收购,其控股股东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变为印度信实集团,截至2021年6月末REC集团资产规模69亿元,净资产22亿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信实集团资产规模1,978.65亿美元,净资产851.18亿美元。目前REC的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均在新加坡,同时在中国设有分公司,负责光伏所有原辅材料的采购工作。2021年底,公司通过客户开发与REC取得联系,该客户新加坡产线主要生产HJT组件产品,且根据销售反馈客户组件线产能大于电池线产能,考虑到国内光伏产品在全球具有成本优势,因此客户在国内搜寻异质结 210系列电池片产品,公司在2022年三月份开始与客户签订样品采购合同,通过客户端组件产品测试认证后,客户开始批量采购公司高效异质结电池片,用于其ALPHA产线生产成全黑色高效组件,主要销往美国、欧洲等市场。
公司与REC的销售定价主要根据客户产品工艺要求并结合即时市场行情确定,与市场其他客户定价原则无异。根据客户采购惯例,其远期的需求将提前45天左右下达,目前REC与公司已确认未来3个月的采购金额约6000多万元。REC客户的终端组件产品已大批量销售并应用于欧洲市场,根据目前客户的反馈,后续对电池片产品仍保持一定需求量,公司认为与REC的后续业务合作具有持续性。
(2)请结合你公司与REC Solar Pte.Ltd签订的重要合同对应的海关数据、出库单等数据,说明你公司境外收入的真实性。请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针对境外收入真实性实施的审计程序、覆盖范围及比例、核查结论,是否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回复:公司销售给REC的产品全部为外销产品,均根据客户实际订单发货,并附有相关发货单、报关单、提单等。2022年REC电池片发货23,679.60万元,确认销售收入22,773.99万元,根据擎天出口退税平台公司2022年共出口新加坡3,220.68万美元。账面共确认销售收入2.28亿元,且已全部回款,目前客户信用政策签订订单后支付一定比例预付款,发货前支付剩余货款。公司对REC相关销售收入确认是真实、谨慎的。
会计师回复:
(一)针对公司境外收入真实性,会计师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1、了解及评价与收入确认事项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通过抽样检查销售合同及与管理层访谈,对与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有关的重大风险及报酬转移时点进行了分析评估,进而评估公司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是否恰当;
3、组织审计人员对公司营销总监就REC Solar Pte.Ltd与本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业务模式、客户开发情况、货物流转、资金支付等情况进行问询;
4、编制营业收入明细表;
5、获取公司与REC Solar Pte.Ltd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及销售订单;
6、根据公司的销售明细账,核查公司与REC Solar Pte.Ltd签订的订单,根据订单的内容编制收入检查明细表,核对销售品种、数量、单价、金额、出库单号、物流运输记录、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等,核查海外客户销售内容、金额,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7、采用函证的方式,就本期公司与REC Solar Pte.Ltd因销售形成的发生额、期末余额向对方发函,并取得了回函;
8、结合应收账款贷方明细以及核对至银行对账单(亲自获取),检查境外销售收入的回款情况;
9、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19日,我所安排审计人员,在公司销售总监的陪同下,前往新加坡REC Solar Pte.Ltd所在地与该公司的采购负责人进行实地了访谈,了解该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对公司出售给该公司货物后续的流转情况、该公司与公司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解,并取得了书面的访谈记录;
10、检查出口销售,将销售记录与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进行核对;
11、实施销售的截止测试;
12、检查营业收入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做出恰当列报。
(二)针对境外收入真实性实施的审计程序的覆盖范围及比例
1、本期销售情况,发生额22,773.99万元;发函金额22,773.99万元,发函比例100%;回函可确认金额22,773.99万元,回函比例100%。
2、本期公司销售总额22,772.99万元,我们从订单开始,对订单的单价、数量与出库单、海关提运单、发票信息和财务进账进行了穿行测试,测试总额为21,703.16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5.30%。通过测试,上述数据相互印证,品种、数量和金额均一致。
3、本期公司累计收到REC Solar Pte.Ltd支付的采购款3,388.93万美元,涉及35笔,我们根据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核对了进账单、会计记账凭证,核查金额3,388.93万元,笔数35笔,核查率100%,相符率100%。
(三)核查意见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REC Solar Pte.Ltd因销售所形成的境外收入是真实的,我们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请说明你公司关联销售产品的最终流向,并说明2022年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的销售额占全年营收总额较大的原因、合理性及必要性,公司是否对控股股东存在重大业务依赖,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回复:公司关联销售额占全年营收总额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向关联方广东中梁销售光伏组件1.69亿元导致,此产品最终应用于金塔昊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塔昊明”)电站项目,该关联销售全部为PERC组件,公司根据电站并网建设时间要求公司于2022年6月份完成产品交付,因此销售确认集中在第一、二季度。上述交易流程为公司向广东中梁销售组件,广东中梁作为EPC
总包将其采购的包括金刚光伏及其他供应商的组件用于履行金塔昊明电站项目中。公司在2022年11月合并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昊新能源”),欧昊新能源在2022年8月已处置金塔昊明。本期确认的组件收入并不存在需要与金塔昊明电站项目抵消的情形。公司2022年刚进入光伏行业,业务开拓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公司已制定有效的销售政策,加大市场开拓力度,HJT市场开拓逐渐成熟,客户结构趋于多元化发展,关联方销售占比下降,不存在重大业务依赖。
(4)请对比你公司向关联方以及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提供同类服务的交易价格、信用政策、实际回款周期、关联方与其他供应商的同类交易价格,说明公司报告期内对控股股东及下属公司开展的关联销售相关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用不公允或非必要的关联交易增厚业绩的情形。请会计师核查上述关联销售定价的公允性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若有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国家定价,则按国家定价执行;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国家定价,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有行业定价的,则按行业定价执行;若无国家定价,亦无行业定价,则按当地市场价格执行;若以上三种价格确定方式均不适用,则按实际成本另加合理利润执行。2022年公司向关联方销售PERC组件平均单价为1.75元/W,销售给其他客户PERC组件平均单价为1.82元/W,考虑月份间价格波动及销售规模差异,差价属于正常差价范围内。
关联方向其他组件供应商采购光伏组件的均价为1.73元/W。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组件付款方式为预付40%,发货前付清。光伏项目一般采用预付款方式,例如与已有客户的付款方式为预付30%,发货前付清。交易条款基本类似,公司不存在利用不公允或非必要的关联交易增厚业绩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一)对关联销售定价的公允性,会计师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
1、对销售总监进行访谈,了解产品定价规则;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的披露及
决策资料;
2、了解、评估并测试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
3、检查关联方资料,了解交易的商业目的,评估交易的必要性及真实性;
4、获取公司与各家客户签订的销售协议、销售订单,检查签订的交易价格;
5、编制营业收入明细表,分析与各客户的实际结算价格;
6、通过查询市场报价、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核实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7、执行交易和余额的细节测试,复核大额交易、账户余额的会计记录;检查证实交易的支持性文件,如:发票、合同及出入库单和运输单据相关文件;
8、比较与关联方签订协议及与非关联方签订协议的主要条款,检查其中的差异情况;
9、分析同类产品与关联方交易的价格与其他客户的差异,以及差异是否合理,交易价格整体是否公允。
(二)本期公司向关联方及其他第三方销售定价的情况
1、销售定价的原则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若有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国家定价,则按国家定价执行;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国家定价,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有行业定价的,则按行业定价执行;若无国家定价,亦无行业定价,则按当地市场价格执行;若以上三种价格确定方式均不适用,则按实际成本另加合理利润执行。
2、本期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定价情况的分析
2022年公司向关联方销售PERC组件平均单价为1.75元/W。后期公司不再销售PERC组件,因此我们选取公司有限的客户作为销售单价的对照样本。具体情况如下:
客户 | 产品类别 | 销售单价 (元/W) | 付款方式 | |
关联方 | 广东中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PERC组件 | 1.75 | 40%预付款,发货前支付尾款 |
客户 | 产品类别 | 销售单价 (元/W) | 付款方式 | |
其他 客户 | 客户1 | PERC组件 | 1.80 | 30%预付款,发货前结清尾款 |
客户2 | PERC组件 | 1.82 | 发货后9个月内结清 | |
客户3 | PERC组件 | 2.12 | 收到全款后发货 | |
客户4 | PERC组件 | 2.07 | 收到全款后发货 | |
其他客户平均值 | 1.82 |
注:客户3和客户4的销售量较小,因此其售价高于其他客户,并且信用政策要求收到全款后发货。
报告期内,公司向其他客户销售PERC组件平均单价为1.82元/W,与公司向关联方销售PERC组件的单价1.75元/W相比,差异为0.07元/W,幅度为4.00%,结合月份间价格波动及销售规模差异,上述差异变动属于正常范围内。
(三)核查意见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2022年公司向关联方销售PERC组件平均单价与销售给其他客户PERC组件平均单价差异为0.07元/W,幅度为4.00%,上述差异变动属于正常范围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定价是公允的。
(5)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说明客户集中是否符合行业特性。
回复:公司2022年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总收入比为82.68%。相较同行业其他公司相比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是因公司2022年转型至光伏行业,生产调试、爬坡等过程均影响全年生产量,客户开发及异质结电池片推广均需时间,从而导致2022年销售客户比较集中。
行业公司 | 前五大客户销售额/万元 | 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总收入比% |
金刚光伏 | 43,155.24 | 82.68 |
晶科能源 | 1,273,348.49 | 15.40 |
晶澳科技 | 1,377,352.44 | 18.88 |
天合光能 | 1,936,563.77 | 22.77 |
钧达股份 | 598,220.23 | 51.58 |
东方日升 | 365,202.54 | 12.43 |
亿晶光电 | 428,286.02 | 42.72 |
爱康科技 | 284,287.41 | 42.49 |
隆基绿能 | 3,179,600.00 | 24.65 |
爱旭股份 | 1,833,670.56 | 52.28 |
其他公司平均 | 1,150,275.63 | 24.43 |
4.年报显示,报告期内电池生产线实际产能为1000MW/年,产量为208.16MW,约占实际产能的20.82%,计划产能1.2GW/年;组件产线实际产能为500MW/年,产量为109.93MW,约占实际产能的21.99%。你公司称报告期内光伏业务处于起步阶段,产能未能充分发挥。
(1)请说明电池产线实际产能与计划产能存在差异的原因,电池及组件产线产能与产量差异较大的原因。
回复:①实际产能与计划产能存在差异的原因:公司原设计工艺为非晶工艺,设计产能为1.2GW,后因设备改造,将工艺改为单面微晶工艺,导致设计产能变更为1.0GW,因此差异较大。
②报告中披露的电池片产能1000MW/年为微晶工艺改造后的设计产能,公司电池片生产线存在安装调试过程,产量提升需要一定时间,至第四季度生产才基本达到稳定。报告期内,电池片产线实际可利用产能208.16MW。
报告中披露的组件产能500MW/年为设计产能,组件产线2022年2月投产,1-2季度根据在手订单生产PERC组件,因该组件产线原设计用于生产异质结组件,2022年公司根据具体客户产品利润情况优先销售HJT电池片产品,导致自身组件车间无异质结电池片可用,2023年公司酒泉基地已陆续投产,电池设计产能远大于组件设计产能,从成本方面考虑公司亦会优先保证自身组件车间电池片需求,引导销售人员电池片、组件均衡销售,因此组件车间不存在闲置减值风险。因此全年产能产量未能充分发挥,造成实际产量与计划产能存在差异。
2022年电池及组件实际产量情况表:
产品/MW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合计 |
组件 | 36.37 | 56.10 | 9.21 | 8.25 | 109.93 |
电池片 | - | 9.52 | 49.36 | 149.28 | 208.16 |
2022年电池及组件设计产能情况表:
设计产能 | 吴江基地 | 酒泉基地 |
组件 | 500MW/年 | 12000MW/年 |
电池片 | 1000MW/年 | 48000MW/年 |
(2)请结合电池及组件业务在手订单情况、4.8GW项目建设及投产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产能利用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回复:2023年第一季度由于电池生产线改造,仅生产电池片98.64MW。由于电池片产量有限,仅生产组件4.91MW。截至本回函日,公司电池片在手订单
232.40MW,组件在手订单30MW。
截至本回函日,公司4.8GW项目建设具体如下:
项目 | 截至本函件回复日4.8GW项目进展 |
项目资金融资 | 1.截至本函回复日,4.8GW项目实施主体欧昊新能源实收资本2.42亿元;与欧昊集团的关联借款余额为2.67亿元; 2.截至本回函日,欧昊电力已获得兰州银行、民生金租合计融资授信额度15亿元; 上述资金均用于4.8GW项目建设。 |
项目审批 | 1.已取得《甘肃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2.已取得《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高校异质结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并拿到《排污许可证》; 3.已取得《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生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项目建设 | 1.生产主设备于2022年9月签订采购合同,共采购8条生产线,目前已有3条产线已进场,进入安装调试阶段; 2.截至回函日,根据施工方及现场实际情况,4.8GW项目主要生产车间的土建建设工程基本完毕,预计于2023年12月底完成全部建设。 |
4.8GW项目正常推进中,预计2023年末建设完成及投产,如市场及客户开发不及预期,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
5.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发生销售费用0.22亿元,同比下降19.88%。请结合销售费用主要构成及同比变动情况说明销售收入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2022年销售费用主要明细如下:
主要项目/万元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同比变动 |
职工薪酬 | 1,348.78 | 1,537.58 | -188.80 |
销售样品 | 181.71 | 109.94 | 71.78 |
市场推广费 | 188.89 | 159.94 | 28.95 |
交通差旅费 | 90.25 | 222.24 | -131.99 |
业务招待费 | 122.39 | 161.16 | -38.77 |
租赁费 | 58.63 | 201.39 | -142.76 |
办公费 | 150.74 | 104.57 | 46.17 |
主要项目/万元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同比变动 |
中介服务费 | 185.73 | 137.73 | 48.00 |
产品质量保证金 | -307.86 | - | -307.86 |
合计 | 2,019.25 | 2,634.54 | -615.30 |
2022年销售费用较2021年减少538.39万元,主要减少项目为职工薪酬、交通差旅费、租赁费及产品质量保证金。职工薪酬、交通差旅费、租赁费减少主要是因传统业务收缩,公司对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整合,相关人员费用、交通差旅费及租赁费均有所下降。而2022年光伏业务客户相对集中,组件业务最大客户为关联方,电池业务最大客户为外销客户REC,两者占营业收入76%,其相关销售费用并不会与营业收入成正比。产量质量保证金由于2022年新增传统业务收入较少,预计负债-质保费用随前期项目质保到期转回,所以产量质量保证金金额减少。综上,2022年销售费用整体较2021年有所下降。
6.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研发费用0.27亿元,同比增长43.43%,其中职工薪酬0.24亿元,同比增长117%。2022年研发人员数量为177人,2021年为209人,同比下降15.31%。请结合研发人员结构及人数变动、人均薪酬水平等,说明在研发人员总数下降的情况下职工薪酬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2022年研发项目主要为光伏项目,2021年研发项目为防火玻璃及门窗项目。2021年期末增加了光伏项目人员52人,而2022年有部分传统项目研发人员离职84人,导致2022年研发人员较2021年下降15.31%。2021年全年平均研发人员职工薪酬为0.80万元/月,2022年全年平均研发人员职工薪酬为1.34万元/月,光伏项目研发人员技术要求较高,且近年市场对光伏行业技术人员需求量急剧增长,工资薪金显著高于传统项目研发人员,导致虽然研发人员总数下降而薪酬大幅上升情况。
7.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1亿元。请结合主营业务构成、采购及销售的资金收付政策等,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原因,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可比。
回复:2022年11月公司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欧昊新能源,欧昊新能源在2022年8月处置其子公司金塔昊明,由于同一控制企业合并,2022年现金流涵盖了金塔昊明2022年1-8月的发生额,其1-8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4,860.06万元,金塔昊明相关业务活动与公司现有经营业务无关,如扣除其影响,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8.99万元。相较同行业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金额较小,主要原因为公司2022年仍有部分传统项目业务继续,光伏项目销售通常为预付款,款到发货方式;采购硅片、PERC电池片、组件光伏玻璃为款到发货,其余材料采购账期为1-3个月而传统业务销售通常为赊销,账期1-6个月,玻璃采购账期为15-30天,铝型材采购账期为1-2个月。因兼有传统业务,现金流状况较纯光伏行业差。另外公司光伏行业销售额相较行业其他公司规模仍然较小,所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可比性较差。
光伏行业公司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主体 | 销售金额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金刚光伏 | 52,200.71 | 368.99 |
钧达股份 | 1,159,538.63 | 15,575.88 |
东方日升 | 2,938,472.31 | 303,598.54 |
亿晶光电 | 1,002,308.25 | 37,345.12 |
爱康科技 | 669,054.83 | 18,387.89 |
爱旭股份 | 3,507,495.71 | 522,913.67 |
行业平均 | 1,855,373.95 | 179,564.22 |
注:金刚光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已扣除金塔昊明相关影响。
8.年报显示,你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3.69亿元,其中3.5亿元为受限资金,受限原因包括银行承兑保证金、冻结银行存款等。
(1)请说明受限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情况、实际用途、存放及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被其他方使用的情形,涉及银行承兑汇票等保证金的,请结合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中约定的保证金比例、实际存放的保证金比例等,测算保证金规模与汇票规模的匹配性。
回复:受限货币资金主要由质押银行存单、银行承兑保证金以及诉讼冻结的银行存款构成,其中质押银行存单5000万元,该笔资金主要用于融资,期末已经列示为短期借款;其中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29,304.30万元,保证金比例均为100%,资金用于支付设备款、材料款等。受限货币资金不存在被其他方使用的情形。受限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如下表(单位:万元):
种类 | 项目 | 受限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备注 |
定期存单 | 银行1 | 5,000.00 | 大额存单质押融资。会计处理见注1 | |
定期存单 | 银行2 | 15,983.45 | 15,983.45 | 存单质押100%保证金 |
保证金账户 | 银行2 | 75.00 | 75.00 | 100%保证金 |
保证金账户 | 银行2 | 80.80 | 保证金利息及部分银行承兑未正确开票退回 | |
保证金账户 | 银行3 | 11,245.85 | 11,245.85 | 100%保证金 |
保证金账户 | 银行1 | 1,000.00 | 1,000.00 | 100%保证金 |
保证金账户 | 银行4 | 1,000.00 | 1,000.00 | 100%保证金 |
应收保证金利息 | 429.09 | 预提保证金账户利息 | ||
保函保证金 | 银行3 | 100.00 | 保函 | |
保函保证金 | 银行5 | 4.48 | 保函 | |
银行存款-冻结 | 银行5 | 65.09 | 诉讼冻结 | |
银行存款-冻结 | 银行2 | 31.06 | 诉讼冻结 | |
银行存款-冻结 | 银行4 | 20.00 | 诉讼冻结 | |
银行存款-冻结 | 银行6 | 0.04 | 久悬冻结 | |
票据池保证金 | 0.00 | |||
合计 | 35,034.86 | 29,304.30 |
注1:
①开具存单质押:
借:其他货币资金 5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5000万元
②子公司A开具应付票据给子公司B用于支付对子公司B的采购货款借:应付账款 5000万元贷:应付票据 5000万元
③ 子公司B收到票据后贴现,账面不终止确认,收到贴现款确认短期借款。借:银行存款 5000万元
贷:短期借款 5000万元
④合并层面应收票据及应付票据抵消
借:应付票据 5000万元
贷:应收票据 5000万元
(2)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真实存在性及使用受限情况所实施的具体审计程序及结果,是否已获得充分、适当审计证据。
(一)对公司期末货币资金真实存在性及使用受限情况,会计师主要执行的核查程序
(1)编制银行存款余额明细表,与总账数和日记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检查非记账本位币银行存款的折算汇率及折算金额是否正确;
(2)编制银行定期存单、承兑汇票保证金、票据池保证金、信用证保函保证金等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表,与总账数和日记账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3)在公司出纳陪同下,我所安排审计人员亲自获取银行账户开立户清单,与账面情况核对,检查账面是否已核算全部银行账户,检查期末银行账户的状态;
(4)在公司出纳陪同下,我所安排审计人员亲自获取所有银行账户全年银行对账单,与账面核对每月余额是否一致,并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进行银行存单盘点,编制银行存单检查表,检查是否与账面记录金额一致,是否被质押或限制使用,存单是否为公司所拥有;
(6)获取企业信用报告,核对企业在银行的信贷、受限等资金情况;
(7)实施函证程序,对全部银行账户余额、借款及定期存单、承兑汇票保证金、票据池保证金、信用证保函保证金账户进行函证:1)逐家银行电话核对发函地址、收件人信息,并做记录;2)由函证中心系统生成函证,并独立寄给银行;3)要求银行回函直接回到函证中心;4)编制函证结果汇总表,检查银行回函,调查不符事项。
(二)核查结果
公司共计185个银行账户,期末余额36,921.31万元。我们对公司全部银行账户实施函证了程序,发出函证的比例为100.00%;回函共计185个账户,回函确认金额36,921.31万元,回函率100%,金额相符率100.00%。
受限资金账户回函信息与受限状况一致。期末受限情况如下: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银行定期存单 | 5,000.00 | 大额存单质押融资 |
银行定期存单 | 15,983.45 | 大额存单质押,银承保证金 |
承兑汇票保证金 | 13,401.65 | 银行承兑保证金 |
保证金利息 | 429.09 | 银行承兑保证金 |
票据池保证金 | 0.00 | |
信用证保函保证金 | 104.48 | 信用证保函保证金 |
银行存款 | 116.19 | 冻结银行存款 |
合计 | 35,034.86 |
(三)核查意见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期末货币资金真实存在,使用受限情况属实。我们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9.年报显示,2022年12月30日,你公司向关联方广东欧昊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出售传统玻璃及型材业务应收款项、存货及机器设备等资产和债权,交易价格2.29亿元,所涉及的债权已全部完成转移。请说明受让方是否已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或由担保方抵消对你公司的等额债权,你公司判断相关债权债务已全部完成转移的依据,此次债权转让对报表相关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项目的影响情况,有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转让款支付及债权转移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务转移。根据资产暨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合同生效后30日内,欧昊电力支付标的资产转让款的10%,即2,290.34万元;剩余款项于本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支付完毕。该转让协议生效日为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1月30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玻璃”)与欧昊集团与欧昊电力签署了《抵扣协议》,叁方一致同意,由欧昊集团以其对吴江玻璃的借款2,290.34万元冲抵欧昊电力应向本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支付的资产及债权转让款首期应付款项。2023年4月14日,吴江玻璃、欧昊集团与欧昊电力签署了《抵扣协议》,叁方一致同意,由欧昊集团以其对吴江玻璃的借款20,609.30万元冲抵欧昊电力应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的资产及债权转让款尾款。上述协议签署后,本公司已收到全部资产转让款。
根据资产暨债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标的资产交接清单签署日为标的资产交付日,自该日起标的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以及转移后的风险由欧昊电力承担。标的债权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全部转让至欧昊电力,所有标的债权中债权人所享有的相关权利等归欧昊电力所有。标的债权转让后,由欧昊电力自行负责标的债权的债务催收并由公司提供协助,对于不便于欧昊电力催收的,由欧昊电力委托公司以公司名义催收,公司所新增发生的费用均由欧昊电力承担;公司收到标的债权的回款后,需通知欧昊电力并需在收到标的债权回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回款划转给欧昊电力。转让标的存货及固定资产已于2022年12月31日交接给欧昊电力,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满足相关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根据合同约定,自2022年12月30日,标的债权的相关权利已转让至欧昊电力,符合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五条关于资产终止确认条件中的第二项“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本准则关于终止确认的规定。”以及第六条关于金融资产转移的定义中的第一项“企业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其他方”的情形。且标的债权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均已转移至欧昊电力,标的债权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2)对报表相关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科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 | 账面净值 |
应收账款 | 37,533.77 | 0.00 | 19,900.50 | 17,633.27 |
其他应收款 | 4,539.11 | 0.00 | 2,943.63 | 1,595.49 |
存货 | 1,758.71 | 0.00 | 591.71 | 1,167.00 |
固定资产 | 19,755.97 | 13,638.78 | 3,741.16 | 2,376.03 |
合计 | 63,587.57 | 13,638.78 | 27,176.99 | 22,771.79 |
续上表
科目 | 评估值 | 转让价(含税) | 增值税影响额 | 产生的收益 | 收益核算科目 |
应收账款 | 17,727.58 | 17,727.58 | 0.00 | 94.32 | 投资收益 |
其他应收款 | 1,595.49 | 1,595.49 | 0.00 | 0.00 | |
存货 | 1,175.60 | 1,175.60 | 135.25 | -126.65 | 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 |
固定资产 | 2,400.98 | 2,400.98 | 272.41 | -247.46 | 资产处置损益 |
合计 | 22,899.64 | 22,899.64 | 407.65 | -279.79 |
会计师回复:
(一)交易情况
2022年12月14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北京金刚盾防爆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金刚特种玻璃工程有限公司、南京金刚防火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金刚玻璃防火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刚绿建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卓悦金刚玻璃工程有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科技(澳门)有限公司与广东欧昊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及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及固定资产转让给广东欧昊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标的资产账面净值22,873.82万元,评估价值为22,903.43万元,评估增值率为0.13%,经双方协商后本次资产出售交易价格为22,903.43万元(含税)。实际处置时,存货中37,686.82元未出售,实际处置价款22,899.64万元(含税)。
(二)款项支付情况
根据资产暨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合同生效后30日内,广东欧昊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昊电力”)支付标的资产转让款的10%,即2,290.34万元;剩余款项于本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支付完毕。
2023年1月30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玻璃”)与欧昊集团与欧昊电力签署了《抵扣协议》,叁方一致同意,由欧昊集团以其对吴江玻璃的借款2,290.34万元冲抵欧昊电力应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的资产及债权转让款首期应付款项。
2023年4月14日,吴江玻璃、欧昊集团与欧昊电力签署了《抵扣协议》,叁方一致同意,由欧昊集团以其对吴江玻璃的借款20,609.30万元冲抵欧昊电力应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的资产及债权转让款尾款。上述协议签署后,本公司已收到全部资产转让款。根据资产暨债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标的资产交接清单签署日为标的资产交付日,自该日起标的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以及转移后的风险由欧昊电力承担。标的债权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全部转让至欧昊电力,所有标的债权中债权人所享有的相关权利等归欧昊电力所有。
(三)资产交接情况
2022年12月31日,公司编制了资产交割清单及与标的债权相关全部资料,向欧昊电力逐项移交了相关资产,双方均签字确认。交接完成后,转让的标的资产已移交给欧昊电力。上述资产中涉及的已交割但尚未办理转移保存地点的资产,已单独划分区域由欧昊电力自行保管。
(四)债权转让对报表的影响情况
科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 | 账面净值 |
应收账款 | 375,337,696.77 | 199,004,952.46 | 176,332,744.31 | |
其他应收款 | 45,391,121.99 | 29,436,267.63 | 15,954,854.36 | |
存货 | 17,587,099.91 | 5,917,124.95 | 11,669,974.96 | |
固定资产 | 197,559,742.21 | 136,387,808.21 | 37,411,593.95 | 23,760,340.05 |
合计 | 635,875,660.88 | 136,387,808.21 | 271,769,938.99 | 227,717,913.68 |
续上表
科目 | 评估值 | 转让价(含税) | 增值税影响额 | 产生的收益 | 收益核算科目 |
应收账款 | 177,275,849.20 | 177,275,849.20 | 943,155.69 | 投资收益 | |
其他应收款 | 15,954,854.36 | 15,954,854.36 | |||
存货 | 11,755,966.90 | 11,755,966.90 | 1,352,456.41 | -1,266,464.47 | 其他业务利润 |
固定资产 | 24,009,760.00 | 24,009,760.00 | 2,724,058.38 | -2,474,638.43 | 资产处置损益 |
合计 | 228,996,430.46 | 228,996,430.46 | 4,076,514.79 | -2,797,998.01 |
本次资产及债权转让,本公司累计实现收益-2,797,998.01元。
(五)会计处理
出售应收款项、存货及机器设备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1、出售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第五条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一)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二)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本准则关于终止确认的规定。”以及“第十四条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一)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二)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企业保留了向该金融资产提供相关收费服务的权利(包括收取该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并将所收取的现金流量划转给指定的资金保管机构等),应当就该服务合同确认一项服务资产或服务负债。如果企业将收取的费用预计超过对服务的充分补偿的,应当将该服务权利作为继续确认部分确认为一项服务资产,并按照本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确定该服务资产的金额。如果将收取的费用预计不能充分补偿企业所提供服务的,则应当将由此形成的服务义务确认一项服务负债,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
企业因金融资产转移导致整体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同时获得了新金融资产或承担了新金融负债或服务负债的,应当在转移日确认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包括看涨期权、看跌期权、担保负债、远期合同、互换等)或服务负债,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该金融资产扣除金融负债和服务负债后的净额应当作为上述对价的组成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中,第五部分关于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中规定:实务中,如果此类业务发生不频繁,企业也可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此类损益。
公司未频繁发生此类业务,处理损益时将其确认为投资收益。
2、出售存货的会计处理
公司出售存货作为视同销售,处理损益时将其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
3、出售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公司出售固定资产作为资产处置,处理损益时将其确认为资产处置收益。
(六)针对资产与债权转让,会计师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
1、获取了公司与欧昊电力签订的《资产及债权转让协议》,核实公司就该事项所涉及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议以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认可意见;
2、获取和编制《资产及债权转让协议》涉及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固定资产明细表;
3、根据应收账款明细表、其他应收款项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核对坏账准备科目核算是否正确;分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余额的合理性;分析坏账计提规模的合理性;
4、根据存货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核对存货账面结存情况;检查存货是否存在抵押、担保等情况;
5、根据固定资产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核对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核算是否正确;检查固定资产是否存在抵押、担保等情况;
6、获取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公司拟资产转让所涉及的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组财产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分析并复核相关重要参数的合理性,评估与分析交易价格的合理性;
7、获取公司与欧昊电力交接时编制的资产交割清单,并与协议涉及的资产的明细表进行核对;获取并核对公司向欧昊电力转让标的债权的全部资料;
8、对已办理移交但尚未转移保存地点的资产,安排审计人员进行现场检查,观察其是否与公司的资产进行分离且单独划分区域管理;取得欧昊电力自行保管的依据;
9、获取2023年1月30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与欧昊集团及欧昊电力签署的《抵扣协议》,核实欧昊集团以其对吴江玻璃的2,290.34万元借款冲抵欧昊电力应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的资产及债权转让款首期应付款项的执行情况;10、获取2023年4月14日吴江玻璃与欧昊集团及欧昊电力签署的《抵扣协议》,核实欧昊集团以其对吴江玻璃的20,609.30万元借款冲抵欧昊电力应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的资产及债权转让款尾款的执行情况。
11、检查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检查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七)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受让方采取《抵扣协议》的方式,已按照协议约定全额支付了转让款,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标的债权已全部完成转移。此次资产和债权转让涉及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0.年报显示,公司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9.14亿元,较期初增长203.75%,占资产总额37.46%,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4.34亿元,较期初减少28.81%,占资产总额17.80%。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0.62亿元。
(1)请说明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的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与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现金流出金额匹配,并列示主要新增资产基本情况。
回复:2022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增加61,340.48万元,主要为1.2GW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项目主体部分转固定资产67,594.11万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减少-17,582.88万元,主要为新增4.8GW高效异质结电池片及组件项目在建工程以及结转已完工的1.2GW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项目工程。在建工程变动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在建工程项目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转固定资产 | 本期合并范围变更减少 | 期末 | 备注 |
1.2GW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项目 | 35,542.23 | 36,489.66 | 67,594.11 | - | 4,437.78 | 电池线及组件已可 |
在建工程项目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转固定资产 | 本期合并范围变更减少 | 期末 | 备注 |
以正式运行 | ||||||
4.8GW高效异质结电池片及组件项目 | 5,058.15 | 33,565.22 | - | - | 38,623.37 | 在建状态 |
金塔昊明光伏发电项目 | 20,087.91 | 4,579.48 | 9,814.70 | 14,852.69 | - | 子公司金塔昊明2022年8月已剥离 |
其他固定资产变动 | 1,152.00 | 44.25 | - | - | 1,196.25 | |
合计 | 61,840.28 | 74,678.62 | 77,408.81 | 14,852.69 | 44,257.41 |
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现金流测算金额为63,669.78万元,实际现金流金额为63,854.72万元,基本与现金流出金额匹配。具体测算结果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无形资产增加 | 135.12 |
固定资产增加 | 755.16 |
在建工程增加 | 74,678.62 |
长期待摊费用增加 | 406.83 |
固定资产对应增值税 | 2,567.92 |
减资本化利息 | -1,956.13 |
减领用材料 | -1,093.10 |
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 | 1,516.70 |
应付设备工程款变动 | -4,690.04 |
应收票据背书对应付设备款变动影响 | 2,000.00 |
新能源期初预付工程款变动及剥离金塔往来变动 | -10,651.30 |
合计 | 63,669.78 |
(2)请结合1.2GW和4.8GW光伏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现金流出,说明公司光伏项目建设进度是否符合预期。
回复:截止2022年12月31日,1.2GW光伏项目已投资金额72,031.89万元,项目进度95%,主要生产设备均已投产使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4.8GW光伏项目已投资金额40,693.64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主要生产车间的厂房建设及主要生产设备的采购评选。其中1.8GW生产设备已进厂安装。原预计投建周期18个月,现项目建设进度基本符合预期。
项目 | 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合计 | 已支付资金 |
1.2GW光伏项目 | 67,594.11 | 4,437.78 | 72,031.89 | 约5.4亿元 | |
4.8GW光伏项目 | 38,623.37 | 2,070.27 | 40,693.64 | 约4.2亿元 |
(3)请结合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的原有用途、发生闲置的原因及时间、历次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固定资产存放地点及状态、后续使用或处置安排,说明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现有闲置固定资产主要为母公司汕头厂房、配电设施等附属设备。主要为2010年投产的电池片生产线及光伏组件设备等。由于早期光伏项目不及预期,从2012年,相关机器设备开始闲置。另有部分机器设备为玻璃及铝门窗生产设备,2020年公司管理架构调整及受到产业上游行业下行影响,公司订单数量下降,且因公司广东汕头生产基地,远离原材料、终端产品供货地,产品竞争优势减弱,设备使用年份过长,严重老化,生产效率低,公司管理层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在综合考察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等各种因素后,公司生产经营重心逐步从广东汕头工厂转移到江苏吴江生产基地,于2020年8月起暂停汕头基地的生产功能,汕头基地全面停止生产,后续公司计划将厂房进行整体出租。
公司于2013年、2015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对相关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分别计提减值2,196.88万元、323.26万元、391.93万元、
594.52万元、3,710.75万元、2,640.32万元。2021年、2022年母公司处置部分闲置机器设备,分别结转相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474.93万元、3,741.16万元。
公司2022年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由广东省大周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相关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出具字号为大周行评报字[2023]第SZ04034号资产评估报告。房屋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账面价值6,083.77万元,评估金额7,057.46万元。账面价值低于评估金额,现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充分。
(4)请会计师说明针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真实性、核算准确性、所有权归属情况已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涉及监盘程序的,说明监盘过
程、监盘比例、监盘结果,是否已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会计师回复:
(一)对公司期末固定资产的真实性、核算准确性,会计师主要执行的核查程序
1、了解及评价了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编制固定资产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3、检查本期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1)对于外购固定资产,检查采购合同、发票、保险单、发运凭证等支持性文件,确定入账价值是否正确,授权批准手续是否齐备,会计处理是否正确;2)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检查固定资产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入账价值与在建工程的相关记录是否核对相符,是否与竣工决算、验收和移交报告等一致;对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检查其是否已按估计价值入账,并按规定计提折旧;3)对于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检查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是否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并检查确认价值是否公允,交接手续是否齐全;涉及国有资产的,是否有评估报告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审备案或核准确认;4)检查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弃置费用,如果存在弃置费用,检查弃置费用的估计方法和弃置费用现值的计算是否合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检查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否满足资产确认条件;如不满足,检查该支出是否在该后续支出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检查本期固定资产的处置:1)结合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抽查固定资产账面转销额是否正确; 2)检查出售、盘亏、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是否经授权批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检查因修理、更新改造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4)检查投资转出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5)检查债务重组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转出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6)检查其他减少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检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或控制权:1)对于房地产类固定资产,查阅有关的合同、产权证明、财产税单、抵押借款的还款凭据、保险单等书面文件;2)对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检查有关融资租赁合同;3)对汽车等运输设备,检查有关运营证件等;4)对受留置权限制的固定资产,结合有关负债项目进行检查;
7、检查固定资产的租赁: 1)固定资产的租赁是否签订了合同、租约,手续是否完备,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经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2)租入固定资产是否已登记备查簿;3) 融资租赁的复核新增加的租赁协议,检查租赁是否符合融资租赁的条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4)向出租人函证租赁合同及执行情况;5)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的核算是否符合规定;
8、检查固定资产的抵押、担保情况,结合对银行借款等的检查,了解固定资产是否存在重大的抵押、担保情况;如存在,应取证,并作相应的记录;
9、获取暂时闲置固定资产的相关证明文件,并观察其实际状况,检查是否已按规定计提折旧,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0、检查累计折旧:1)编制累计折旧分类汇总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2)检查被审计单位制定的折旧政策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其所采用的折旧方法能否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合理分摊其成本,前后期是否一致,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是否合理;3)复核本期折旧费用的计提和分配:①复核本期折旧费用的计提是否正确,关注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的折旧;①检查折旧费用的分配方法是否合理,是否与上期一致;分配计入各项目的金额占本期全部折旧计提额的比例与上期比较是否有重大差异;4)将“累计折旧”账户贷方的本期计提折旧额与相应的成本费用中的折旧费用明细账户的借方相比较,检查本期所计提折旧金额是否已全部摊入本期产品成本或费用;5)检查累计折旧的减少是否合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1、获取己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固定资产的相关证明文件,并作相应记录。
12、对固定资产实施监盘程序,实地检查固定资产,确定其是否存在,并拍照取证:
13、获取管理层在资产负债表日就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的
判断的说明,识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获取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检查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是否充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二)对公司期末固定资产的监盘,会计师主要执行的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年终监盘计划;
(2)计划监盘时间、人员安排,制作监盘表;
(3)2022年12月31日上午九点,分两组对苏州厂区固定资产盘点进行监盘,一人点数并报出型号、规格,一人记录监盘表;
(4)盘点完后请参加盘点人员在监盘表上签字,并索取公司盘点清单;
(5)监盘全部结束后,汇总监盘结果,编制监盘报告;
本次监盘,计划监盘比例:账面原值的80.00%,实际监盘比例:账面原值的
81.20%,监盘正确率:100.00%,监盘结果可以确认。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期末账面原值 | 监盘账面原值 | 监盘比例 |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 155,171,366.10 | 60,618,087.37 | 39.07% |
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 676,670,084.49 | 614,355,157.61 | 90.79% |
深圳市金刚绿建科技有限公司 | 852,955.30 | 0.00% | |
上海金刚玻璃防火科技有限公司 | 2,009,087.84 | 0.00% | |
北京金刚盾防爆科技有限公司 | 1,539,504.63 | 0.00% | |
广东金刚特种玻璃工程有限公司 | 6,480.97 | 0.00% | |
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 | 266,493,686.96 | 221,138,640.65 | 82.98% |
广东防火门窗有限公司 | 598,428.23 | 0.00% | |
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 | 265,979.50 | 0.00% | |
合计 | 1,103,607,574.02 | 896,111,885.63 | 81.20% |
(三)对公司期末在建工程的真实性、核算准确性,会计师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及评价了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了关键
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编制在建工程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和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3、检查在建工程的本期增加:1)询问管理层当年在建工程的增加情况,并与获取或编制的在建工程明细表进行核对;2)查阅公司资本支出预算、公司相关会议决议等,检查本年度增加的在建工程是否全部得到记录;3)检查本年度增加的在建工程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如立项申请、工程借款合同、施工合同、发票、工程物资请购申请、付款单据、建设合同、运单、验收报告等是否完整,计价是否正确;
4、检查本期发生在建工程的合同执行情况,获取相关合同复印件;
5、对在建工程变动进行凭证抽查,核对会计处理是否合理
6、检查在建工程的本期减少:1)了解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政策,结合固定资产审计,检查在建工程转销额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挂列在建工程而少计折旧的情形;2)检查在建工程其他减少的情况,入账依据是否齐全,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7、检查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计算是否正确,包括用于计算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实际支出数以及资本化的开始和停止时间等。
8、获取在建工程的立项文件及截止期末的完工进度资料;利用外部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基于2022年12月31的造价咨询;
9、对在建工程实施实地检查程序,观察形象进度,并拍照取证:
10、获取管理层在资产负债表日就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判断的说明,识别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利用专家工作,检查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是否充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四)对公司期末在建工程的监盘,会计师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年终监盘计划;
(2)根据公司制定的年终盘点计划,编制监盘计划,确认监盘时间、人员安排;制作监盘表;
(3)2022年12月31日,审计人员对苏州厂区在建工程盘点进行监盘;
(4)2023年3月1日,审计人员对甘肃厂区在建工程盘点进行监盘;
(5)获取参加盘点人员签字的监盘表;
(6)监盘全部结束后,汇总监盘结果,编制监盘报告;
本次监盘,计划监盘比例:账面原值的90.00%,实际监盘比例:账面原值的
98.16%,监盘正确率:100.00%,监盘结果可以确认。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期末账面原值 | 监盘账面原值 | 监盘比例 |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 8,165,277.12 | 0.00% | |
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 31,482,466.12 | 31,482,466.12 | 100.00% |
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 | 16,692,584.42 | 16,692,584.42 | 100.00% |
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 | 386,233,737.92 | 386,233,737.92 | 100.00% |
合计 | 442,574,065.58 | 434,408,788.46 | 98.16% |
(五)核查意见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真实存在、核算准确、所有权归属清晰,通过实施监管等审计程序,我们已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1.年报显示,你公司发出商品1.1亿元,已计提跌价准备0.52亿元。
(1)请列示发出商品的库龄明细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库龄一年以上的发出商品,如有,请结合发出商品的历史验收结算周期和项目具体情况,说明相关发出商品长期未能验收结算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期末发出商品余额11,007.24万元,其中光伏项目发出商品1,144.84万元,传统项目发出商品9,862.40万元。传统项目发出商品账龄1年以上金额为5,523.72万元,一般项目周期大概在1-2年,但是2020年公司管理架构调整及受到产业上游行业下行影响、2021年下半年开始的房地产政策收紧等原因,
导致项目出现实际进度延迟以及客户结算时间拖延等情况,从而致使发出商品长期未能验收结算,发出商品长期未能结转成本而持续挂账。具体发出商品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客户 | 项目简称 | 发出商品金额 | 1年以内金额 | 1年以上金额 | 结算情况 |
客户1 | 项目1 | 772.79 | 772.79 | - | 23年完工 |
客户2 | 项目2 | 612.75 | 555.76 | 56.99 | 23年办理结算中 |
客户3 | 项目3 | 334.77 | 334.37 | 0.41 | 尚未安装完成 |
客户4 | 项目4 | 323.31 | 305.17 | 18.14 | 工程收尾中 |
客户5 | 项目5 | 302.94 | 302.94 | - | 23年办理结算中 |
客户6 | 项目6 | 280.10 | 164.94 | 115.16 | 尚未安装完成 |
客户7 | 项目7 | 240.74 | - | 240.74 | 因客户资金紧张,工程暂停,23年5月重新开工。 |
客户8 | 项目8 | 239.85 | 51.23 | 188.62 | 23年办理结算中 |
客户9 | 项目9 | 221.51 | 3.11 | 218.40 | 总包延迟结算,已起诉 |
客户10 | 项目10 | 212.08 | - | 212.08 | 23年办理结算中 |
客户11 | 项目11 | 209.17 | 181.11 | 28.06 | 23年办理结算中 |
客户12 | 项目12 | 192.36 | 18.89 | 173.47 | 现场部分维修未完成,维修完成后结算 |
客户13 | 项目13 | 186.58 | - | 186.58 | 23年办理结算中,抵车位公司存在异议。 |
客户14 | 项目14 | 143.58 | 100.81 | 42.77 | 工程收尾中 |
客户15 | 项目15 | 138.46 | 36.97 | 101.50 | 尚未安装完成 |
客户16 | 项目16 | 132.88 | - | 132.88 | 客户拖延结算 |
客户17 | 项目17 | 124.83 | 120.39 | 4.45 | 施工中 |
客户18 | 项目18 | 121.14 | - | 121.14 | 23年办理结算中 |
客户12 | 项目19 | 117.42 | 15.97 | 101.45 | 工程收尾中 |
客户19 | 项目20 | 115.40 | 114.46 | 0.94 | 施工中 |
客户20 | 项目21 | 113.01 | 113.01 | - | 工程收尾中 |
客户21 | 项目22 | 110.01 | 63.32 | 46.69 | 施工中,预计23年6月办理结算 |
客户22 | 项目23 | 108.02 | 15.76 | 92.26 | 结算有争议,办理中 |
客户23 | 项目24 | 97.38 | 85.83 | 11.56 | 尚未完工 |
客户24 | 项目25 | 94.39 | 0.73 | 93.66 | 结算有争议,办理中 |
客户 | 项目简称 | 发出商品金额 | 1年以内金额 | 1年以上金额 | 结算情况 |
客户25 | 项目26 | 89.28 | - | 89.28 | 23年结算中 |
客户26 | 项目27 | 88.09 | 0.02 | 88.07 | 已办理结算,客户资金紧张未开票 |
客户27 | 项目28 | 85.26 | 6.97 | 78.29 | 现场部分维修未完成,维修完成后结算 |
客户28 | 项目29 | 84.26 | 80.84 | 3.42 | 施工中 |
客户29 | 项目30 | 84.08 | 1.88 | 82.19 | 23年办理结算 |
客户30 | 项目31 | 81.41 | 81.41 | - | 因客户资金紧张,工程暂停 |
客户31 | 项目32 | 80.65 | 80.65 | - | 施工中 |
客户32 | 项目33 | 78.51 | 3.11 | 75.40 | 收尾中 |
客户33 | 项目34 | 78.44 | - | 78.44 | 结算有争议,办理中 |
客户34 | 项目35 | 72.18 | 1.76 | 70.42 | 现场部分维修未完成,维修完成后结算 |
客户22 | 项目36 | 71.98 | 2.15 | 69.83 | 23年结算中 |
客户35 | 项目37 | 71.73 | - | 71.73 | 结算有争议,办理中 |
客户36 | 项目38 | 71.57 | - | 71.57 | 23年办理结算 |
客户24 | 项目39 | 68.71 | 52.80 | 15.91 | 结算有争议,办理中 |
客户37 | 项目40 | 68.19 | 1.46 | 66.73 | 客户资金紧张,工程暂停 |
客户38 | 项目41 | 66.40 | - | 66.40 | 23年办理结算 |
客户39 | 项目42 | 62.90 | - | 62.90 | 施工中 |
客户40 | 项目43 | 61.81 | 61.81 | - | 23年办理结算 |
客户41 | 项目44 | 59.58 | 59.58 | - | 结算中 |
客户42 | 项目45 | 57.88 | - | 57.88 | 客户破产 |
客户43 | 项目46 | 56.95 | 34.25 | 22.70 | 结算有争议,办理中 |
客户44 | 项目47 | 55.99 | - | 55.99 | 23年办理结算 |
客户35 | 项目48 | 55.55 | 0.05 | 55.50 | 结算有争议,办理中 |
客户45 | 项目49 | 54.80 | 2.05 | 52.75 | 23年办理结算 |
客户46 | 项目50 | 53.98 | - | 53.98 | 结算有争议,办理中 |
客户47 | 项目51 | 53.88 | 10.82 | 43.05 | 客户拖延,暂停施工 |
客户 | 项目简称 | 发出商品金额 | 1年以内金额 | 1年以上金额 | 结算情况 |
客户48 | 项目52 | 53.27 | - | 53.27 | 结算有争议,办理中 |
客户49 | 项目53 | 52.19 | 22.89 | 29.30 | 施工中 |
客户50 | 项目54 | 52.09 | 0.87 | 51.22 | 结算中 |
客户51 | 项目55 | 50.89 | - | 50.89 | 23年办理结算 |
其他项目小计 | 2,294.41 | 475.73 | 1,818.68 | ||
合计 | 9,862.40 | 4,338.67 | 5,523.72 |
(2)请说明你公司发出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的确定方法,结合发出商品管理制度、发出商品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发出商品历史减值情况等说明计提比例是否适当、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公司发出商品-存货跌价准备方法为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发出商品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发出商品可变现净值为发出商品的预计可收回金额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发出商品的预计可收回金额同时考虑行业环境及客户信用状况来确定。
公司期末传统项目发出商品9,862.40万元,根据广东省大周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字号为大周行评报字[2023]第SZ04032号资产评估报告,发出商品评估价值为7,036.21万元,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667.61万元,公司考虑期后发出商品结算及结算后回款周期等情况,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216.92万元,占传统项目发出商品余额比例52.89%,公司认为发出商品跌价准备已计提充分。
特此回复。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