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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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1月25日收到了公司独立董事詹亦文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詹亦文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詹亦文女士的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1年6月20日。辞职后,詹亦文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詹亦文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适时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止本公告日,詹亦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詹亦文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詹亦文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