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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1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总经理吴一禹先生提名,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陈东红先生、吴天恩先生、刘敏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陈东红先生负责公司总体财务管理;吴天恩先生负责协助总经理协调、处理公司对内对外相关事务;刘敏女士负责协助总经理开展业务经营工作,负责公司投融资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陈东红先生、吴天恩先生、刘敏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

副总经理简历

一、陈东红:男,生于1971年3月,中国国籍,厦门大学、厦门会计学院会计硕士专业研究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0年7月至1993年1月任厦门市审计局审计员,1996年1月至1999年6月,任厦门厦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副经理;1999年7月至2011年1月任厦门中威敬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东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吴天恩:男,生于1978年4月,中国国籍,集美大学经济贸易(信息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1年8月加入易联众;2004年起担任项目经理;2007年担任公司研发部经理及质量保障部经理;2009年担任山西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担任公司产品与市场发展部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3年担任山西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公司软件技术支持部副总经理;2013年11月担任公司软件技术支持部总经理;2015年2月担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2016年7月担任易联众健康医疗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2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天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刘敏:女,生于1974年10月,中国国籍,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1993年至2001年就职于福建供销大厦;2001年至2007年3月担任福建四创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7年4月至2013年3月担任福建易联众软件系统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3年4月至2016年7月担任福州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6年8月至2019年11月担任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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