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8月24日上午10:30-11:30时,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8月13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雪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议定事项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因履行2019年4月18日与漳浦县三星旅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而发生的交易补充确认为关联交易,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福建医联康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必要的交易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关于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