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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7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股票简称:易联众股票代码:300096

2020年12月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强化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及对其的监督核查、对内部审计的监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与完善,以及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不得少于三人,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应当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负责内审的审计部由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是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具体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控,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和变更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及时处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十条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应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的,董事会应及时向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公司应在上述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已经或可能导致的后果及采取的措施。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审计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有关重大投资项目的财务资料和法律资料;

(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对审计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第五章 议事规则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主任委员提议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六条 审计部负责人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会议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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