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12月30日上午9:30-10:30时,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12月25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