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0-096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事项
因业务经营需要,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联众”)及控股子公司与福建医联康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联康护”)发生采购和销售等业务。自2020年12月8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医联康护拟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累计金额为310.172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42%。
2、关联关系说明
医联康护成立于2016年9月1日,注册资本2,080万元。公司持有医联康护
19.23%股权,医联康护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副总经理吴天恩先生原担任医联康护董事,其已于2020年4月21日辞去在医联康护担任的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6条的规定,医联康护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医联康护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医联康护基本情况
名称:福建医联康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6号楼1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卢林铭
注册资本:2,08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6年9月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34AK4517经营范围: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产品设计开发;智能自助终端设备设计、研发、制造、销售、维修、租赁及服务;电子产品及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租赁及服务;商务信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承办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医疗器械、中药、西药的批发、代购代销;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卢林铭持股33.65%;西安聚瑞置业有限公司持股30.77%;厦门京道天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2.5%;片仔癀丰圆群贤(厦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85%;易联众持股19.23%。
2019年度,医联康护营业收入为148,723,582.01元,净利润为41,359,971.78元;截止2020年9月30日,医联康护总资产为209,433,678.29元,净资产为125,148,903.68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吴天恩先生原担任医联康护董事,其已于2020年4月21日辞去在医联康护担任的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6条的规定,医联康护为公司关联法人。
3、医联康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自2020年12月8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医联康护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
交易主体 | 交易对方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元) | 合同签订时间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医联康护 | 销售:医联康护卡 | 400 | 拟签订 |
600 | 拟签订 | |||
厦门市易联众易惠科技 | 医联康护 | 采购:软件产品 | 150,000 | 拟签订 |
有限公司 | 采购:软件产品、自助终端 | 402,500 | 拟签订 | |
采购:自助终端、软件产品、接口服务 | 2,313,220 | 拟签订 | ||
采购:自助终端 | 75,000 | 拟签订 | ||
采购:软件产品 | 160,000 | 拟签订 | ||
合计 | — | 3,101,720 | — |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医联康护发生的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必要的交易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积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2020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医联康护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4,340,490.96元。
七、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2、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医联康护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必要的交易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同时,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医联康护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必要的交易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