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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信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1

证券代码:300099 证券简称:精准信息 公告编号:2019—047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拟对6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11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18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和内部张贴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11月2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3、2017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在公司与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对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并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11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7年12月18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11月29日,共向17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880,000股,授予价格为4.03元/股。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自2017年12月20日起上市交易。

6、2018年1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回购价格的议案》。

7、2018年12月2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回购价格的议案》。

8、2018年12月28日,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7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506,000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9、2019年4月8日,公司完成了对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5,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10、2019年9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19年9月1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

公司首次授予的股权激励计划中有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4,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回购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2、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说明

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19年4月9日公司总股本669,164,2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6,916,425.50元(含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回购价格的议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93元/股调整为3.83元/股。

3、本次回购注销股票种类与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114,000股,占公司《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28%,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

4、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19年9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83元/股。

本次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436,62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669,050,255股,具体如下:

股份 性质变更前本次回购数量(股)变更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的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77,489,34741.47%114,000277,375,34741.4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91,674,90858.53%391,674,90858.54%
合计669,164,255100.00%114,000669,050,255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具体股本结构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为准。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系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

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4,000股限制性股票因离职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将按照回购价格对前述11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4,000股限制性股票因离职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将按照回购价格对前述11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核实,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的名单无误,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七、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回购价格调整相关事宜已经履行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法律程序,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之2019年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9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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