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9 证券简称:精准信息 公告编号:2020—065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时间过半
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志刚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崔保航先生、田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4日、8月25日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志刚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崔保航先生、田斌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其中赵志刚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75%);崔保航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7%);田斌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82,1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772%)。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收到赵志刚先生、崔保航先生、田斌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成,但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赵志刚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赵志刚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9.15 | 9.41 | 26,700 | 0.0040% |
合计 | ---- | 26,700 | 0.0040% |
注:减持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2)崔保航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崔保航先生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田斌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田斌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9.16 | 9.20 | 150,000 | 0.0225% |
田斌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9.22 | 9.80 | 50,000 | 0.0075% |
田斌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9.29 | 9.25 | 200,000 | 0.0300% |
合计 | ---- | 400,000 | 0.0599% |
注:减持股份来源为首发后股份及孳息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 ||
赵志刚 | 合计持有股份 | 160,000 | 0.0240% | 133,300 | 0.02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0,000 | 0.0075% | 23,300 | 0.0035%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10,000 | 0.0165% | 110,000 | 0.0165% | |
崔保航 | 合计持有股份 | 80,000 | 0.0120% | 80,000 | 0.0120%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5,000 | 0.0037% | 25,000 | 0.0037%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5,000 | 0.0082% | 55,000 | 0.0082% | |
田斌 | 合计持有股份 | 4,728,748 | 0.7086% | 4,328,748 | 0.6487%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182,187 | 0.1772% | 782,187 | 0.1172%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546,561 | 0.5315% | 3,546,561 | 0.5315% |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在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赵志刚先生、崔保航先生、田斌先生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2、赵志刚先生、崔保航先生、田斌先生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3、赵志刚先生、崔保航先生、田斌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个人行为,同意委托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代为履行披露义务。
4、赵志刚先生、崔保航先生、田斌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5、赵志刚先生、崔保航先生、田斌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上述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赵志刚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崔保航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3、田斌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