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精准信息: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同孝)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同孝)

本人作为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客观独立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董事会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550044

2021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未提出异议,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表决的情况。本人认为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本人就公司2021年度以下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1、2021年4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就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关于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事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相关事项,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

2、2021年8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和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2021年9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2021年11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北京富华宇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7 年增资协议相关内容变更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1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组织并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实时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加强与审计部工作人员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加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了解、掌握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进而对其薪酬进行了审核;参与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的完善,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的发放办法提出建议,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与监督;积极了解市场同类公司薪酬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

况等,提出加强对核心子公司经营层的奖惩力度,以调动其积极性,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及线上访谈沟通,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联交易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的最新动态;持续关注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技术发展动向、媒体对公司的有关报道;运用自己的专业化知识及了解到的信息,与公司管理层共同探讨公司经营管理、未来发展、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并提出相关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它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方面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2、对公司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确保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更好地维护了投资者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1年度,本人持续深入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或其他组织以各种形式举办的相关培训或学习活动,对自身的权责要求更加清晰,提高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敏锐意识;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的认识和理解,能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了对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督能力及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利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它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2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坚持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继续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关注最新颁布或修订的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变化对公司的要求,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健康发展提供更多合理化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

独立董事:王同孝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