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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林股份:独立董事刘俐君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俐君201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19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现就本人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19年度,本人共参加了9次董事会,其中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8次,通讯方式召开1次;参加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9年2月15日对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4月24日对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将首发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业绩补偿方案及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年7月29日对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辞职并提名陈有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9年8月28日对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展期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年9月23日对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年10月29日对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9年11月29日对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朱黎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于永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审计委员会成员,在职期间认真履行了各个委员会责任和义务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和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审核了高级管理

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绩效考评,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亦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个人绩效。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跟踪调查,检查内审部门的相关工作并听取汇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审阅会计报表;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执行等工作,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监督,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有效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积极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参加公司会议外,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日常工作中,高度关注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重大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六、其他工作

2019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以上是本人的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刘俐君2020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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