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19-062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根据财政部 2019年04 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 号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公司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公司拟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
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 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 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4)新增“使用权资产”项目反映承租人企业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
(5)新增“租赁负债”项目反映承租人企业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期末账面价值;
(6)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期末账面价值。
2、利润表项目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生利得或损失 ;
(2)“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变动收益”之
后;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持有者投入资本额 。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
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文件规定的施行日起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变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财务报表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如下:
表1:对于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变更内容说明
变更内容说明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2018年12月31日影响金额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 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应收票据 | 1,100,138,835.25 | 537,128,780.78 |
应收账款 | 563,010,054.47 | |||
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 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应付票据 | 897,314,414.42 | 396,094,224.46 |
应付账款 | 501,220,189.96 |
表2:对于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变更内容说明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2018年度影响金额 | 2018年1-6月影响金额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减:资产减值损失 | 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939,213.34 | -21,939,213.34 | 9,299,104.74 | -9,299,104.74 |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根据财会【2019】8 号相关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三)债务重组
根据财会【2019】9号相关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均属于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
的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按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