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设在西安市高新区毕原三路10号公司会议室,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共同推选的王玫刚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达刚控股: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达刚控股: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与分析,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达刚控股: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特此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