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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刚控股: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6

证券代码:300103 证券简称:达刚控股 公告编号:2020-93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10月26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实行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的原则,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即2020年11月4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提名推荐董事候选人,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推荐书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承诺书;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为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3、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须在2020年11月4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尔奇、王瑞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8327811

传真号码:029-88313375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毕原三路10号

邮政编码:710119

特此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推荐人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持股数量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推荐类别前打“√”)
推荐候选人信息
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专业背景、从业经验等)
其他说明(如有) (注1)
推荐人承诺上述推荐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推荐人: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注1: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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