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9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编号:
2023-02)及《关于继续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编号:
2023-03),公司原预计于2023年2月3日前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2】第10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前述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协调各方加快工作进度,但《重组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尚需对有关事项和数据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且部分问题需中介机构出具意见,公司无法在2023年2月3日前完成回复。为切实做好本次《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决定继续延期,公司预计将于2023年2月10日前完成相关回复工作。
特此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