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代办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视网”)于2020年5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0】405号)。
鉴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办机构,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