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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3: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08

证券代码:400084 证券简称:乐视网3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1年5月13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0),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寄送的《应诉通知书》【(2021)京74民初110号】,原告刘国梁、王景等11名投资者以存在虚假陈述为由提起诉讼。

一、 涉及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刘国梁、王景、刘小玉、赖良勇、郑炜、顾卫明、李宗政、郑起、

李志宇、潘维农、王雁序

(简称“十一名原告”)

被告一: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至被告二十一:贾跃亭、刘弘、吴孟、贾跃民、邓伟、张特、赵

凯、谭殊、张旻翚、吉晓庆、沈艳芳、朱宁、曹彬、贾跃芳、平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利安达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简称“二十一名被告”)

2、审理机构:北京金融法院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十一名原告支付因虚假陈述引起的侵权赔偿款,共计人民币12940339元;

(2)判令被告二至被告二十二对原告的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判令由上述二十二名被告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费用。

(二)案件背景情况:

2019年4月3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0年9月7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2021年4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6号)。证监会对乐视网2007年至2016年连续十年财务造假,致使2010年报送和披露的IPO申报材料、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未依法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行为以及对贾跃亭、贾某芳履行承诺的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对乐视网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016年乐视网非公开发行欺诈发行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乐视网处以募集资金百分之五即2.4亿元罚款,对乐视网合计罚款240,600,000元。

(三)案件进展情况:

2021年5月 13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寄送的《应诉通知书》【(2021)京74民初110号】,原告刘国梁、王景等11名投资者以存在虚假陈述为由提起本案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2021年8月6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寄送的《民事裁定书》【(2021)京74民初111号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2021年9月30日,北京金融法院公告了《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2021)京74民初111号】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自2010年7月30日(含)至2017年7月10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17年7月10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乐视网股票(现简称为乐视退,证券代码:300104),且与本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可以于2021年10月30日之前,通过本院官网(https://bjfc.bjcourt.gov.cn/)代表人诉讼在线平台申请登记,加入本案诉讼。不符合前述权利登记范围的投资者,本院不予登记,但该部分投资者可以另行起诉。投资者参加权利登记的,视为对代表人进行特别授权。代表人可以代表原告参加开庭审理,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提起或放弃上诉,申请执行,委托诉讼代理人等。如不同意对代表人特别授权的,投资者可以另行起诉。

对前述原告自行推选的拟任代表人的人选和资格有异议的,可以于2021年10月30日之前通过本院官网代表人诉讼在线平台提出。申请加入本案诉讼并自愿担任本案诉讼代表人的,可以于2021年10月30日之前通过本院官网代表人诉讼在线平台提出,并提交证明自身代表人资格和能力的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

权利登记不预交案件受理费,本案结案后按照诉讼标的额由败诉方交纳。”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目前案件进展情况,后续申请加入的投资者数量及索赔金额尚难预计,目前暂无法判断本案未来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情况。本次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公司将积极应诉,并依法保留向造成乐视网上述违法违规事项的相关责任方追索、起诉的权利。公司将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方式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备查文件

《应诉通知书》(2021)京74民初110号《民事裁定书》(2021)京74民初11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021)京民终780

《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2021)京74民初111号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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