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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技术: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

2023年,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党组、科环集团(节能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国务院国资委及集团公司关于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部署,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各项监督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重点工作情况

(一)加强董事会建设,保障董事会履职行权落到实处

公司将制度建设作为董事会建设的基石,通过对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一系列政策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加强顶层设计,健全保障董事会规范高效运行的制度体系。一是及时修订《公司章程》,保障公司各治理主体运行的根本法则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二是全方位融入新发展理念,修订完善《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办法》,不断健全公司ESG治理架构。三是及时修订《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规则》等7项涉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权保障、风险管理、募集资金运用等管理制度,从不同层面和维度为董事会履职提供制度保障。

(二)严格执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范董事会高效运行根据集团公司董事会建设实施意见及《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着力推进董事会高效运行。一是规范会议计划,明确每年度会议召开次数和时间安排,提前做好会议规划和工作协调,以及相关前置决策程序安排。二是规范提案管理,按照公司“决策事项清单”及董事会职责权限规定,严格履行党委会前置研究程序和法律审核程序;根据重大事项关注要点、深交所信息披露要点及集团公司三会文件制作规范要求,不断强化董事会提案内容和形式审查,保障科学决策。三是规范议案审核管理,按公司信息化管理要求,董事会议案的征集、审核及报送做到及时有效、流程规范、内容齐全、注重保密。四是规范决议督办,会后及时将相关决议下发执行部门,定期跟踪直至办结或终止,并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作。

(三)强化依法治企理念,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全面贯彻依法治企及合规管理各项要求,持续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开展法

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公司广大干部员工的法治合规意识。加强法律风险防控,坚持做到经济合同、规章制度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率达到100%。妥善处置各类纠纷案件,重视案件总结与培训,促进管理提升。公司全年未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未发生因自身违法违规导致的法律纠纷。健全合规管理体系,细化合规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合规问题及风险排查,组织合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四)充分发挥董事会三项功能作用及履职监督职责2023年,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6次,审议议案44项。审议重大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可持续发展、高管考核及重大制度修订等。议案决策前给予董事充足的背景资料和审阅时间,议案决策时尊重董事意见,独立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守回避制度,议案决策后及时下发相关部门督办执行。充分发挥了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作用。董事会整体运行科学、谨慎、高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董事会定期跟踪会议决议事项进展情况,强调决议落实执行力度。董事会在公司规范治理、改革创新、转型升级、经营风险把控、提质增效、监督并确保高管履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体现了董事会推动公司深化改革、战略发展及科学决策的作用。

(五)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改进措施

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党组、科环集团(节能公司)党委

的领导下,龙源技术公司治理、董事建设及改革发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董事会制度体系不断健全优化。经过上市十余年的治理实践,形成了较为完备成熟的董事会制度和运作体系,使董事会与其他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清晰,董事会运作有章可循,董事会职权得到保障落实。二是董事会决策水平持续有效提高。通过落实董事会应建尽建和独立董事制度,不断做实董事会,实现董事根据国有出资股东意见和个人专业经验独立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独立发表相关意见,决策过程沟通充分,经营决策更加科学合理。三是公司治理提升持续赋能高质量发展。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各项经营指标再创新高;两项技术荣获中国电力科学技术三等奖,两项成果通过中国电机工程学会鉴定,获评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公司获得万得ESG评级A级,公司股票被纳入深证国企ESG以及深证ESG成长两个指数,获得资本市场高度认可。

国有企业改革及董事会建设任重道远,董事会在以下方面仍存在不足:一是董事会建设及运行相关制度仍需不断完善。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董事会建设及运行制度,随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改革任务的全面铺开,证监会及深交所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规则进行了动态调整。同时,公司处于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期,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也在不断变化。公司需根据规范运作法规要求及实际经营情况,不断完

善董事会相关制度,避免制度与实际工作脱节,影响董事会职权的有效落实。二是董事会成员队伍建设仍需不断加强。公司建立了外部董事占多数、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董事会队伍。各位董事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年龄结构合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的组成科学、合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在董事会换届过程中要持续做好董事的提名和选聘工作,特别关注最新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相关要求,完善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选聘和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外部董事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董事会共召开会议6次,具体内容如下: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3年4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3年6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因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办法》。

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3年8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议案。

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关于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

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3年11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

(二)股东大会规范运作情况

2023年,董事会共召集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3年5月5日,董事会召集召开了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

2、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年9月5日,董事会召集召开了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3、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年12月12日,董事会召集召开了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议案。

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等的有关要求,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规范化水平和信息披露透明度。2023年,董事会完成了年度、半年度及季度报告的法定披露,并完成了投资进展、利润分配及权益变动等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始终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部门规章的要求,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平台网、业绩说明会及现场调研等多种沟通渠道,与投资者建立有效互动、增进相互交流,维护投资者知情权。

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首次尝试采用视频业绩发布方式,由管理团队向投资者发布2022年业绩,以更加鲜活、直观的形式展现经营情况,提升互动效果;会后借助媒体平台做好说明会宣传报道,进一步提升市场关注度。2023年,公司组织各类投资者调研7次、接待40余人次,积极听取投资者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不断加强投资者日常维护,建立了较好的良性互动机制。

(五)公司治理其他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勤勉尽责意识,2023年6月,公司组织实控人代表、控股股东代表、部分董监高及年审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山东证监局举行的“2023年监管工作会议”,就监管形势、法律法规等进行了学习。2023年8月,公司组织董事参加了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3年第二期董监事培训班。2023年9月、12月,公司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线上参加了“国资委中央企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暨公司治理工作专题会”。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自觉履行保密义务,未发生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及窗口期违规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规划

董事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推进如下工作:

(一)坚持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方向,坚持把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明确治理重点,对公司战略执行、重大事项决策、重大经营管理行为行使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监督职权,做好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管理与监督。

(二)全面贯彻落实国资委、集团公司关于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的部署,紧抓重点、聚焦难点,明确任

务要求、压实各方责任,扎实推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

(三)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改革任务。及时修订完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独立董事独立性年度自查。在董事会换届过程中,做好独立董事选聘的提名工作,特别关注最新法规中关于被提名人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做好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衔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四)切实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与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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