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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技术: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基数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5,813,204.1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581,320.42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590,294,102.69元,完成上一年度现金分红103,856,648.15元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608,669,338.29元;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685,157,453.64元。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经研究后拟定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2023年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总股本516,098,2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1.5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7,414,733.00元。若未来在权益分派实施时,发生总股本变动的情况,则以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按比例进行调整。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基本原则和相关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公司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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