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彭建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彭建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彭建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彭建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彭建民先生原定任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彭建民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彭建民先生的辛勤工作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建民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8,750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35,000股)。其所持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要求进行管理。
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在公司董事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总经理陈学为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七月二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