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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0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0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 2018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召开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审议事项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18年2月12日《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年3月29日1、《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2、《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 3、《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度报告摘要》 5、《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2018年4月25日《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五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7月26日1、《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10月26日《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8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公司内部控制等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务行为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 2018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18年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出具的意见和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流程和监管制度。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五)公司对外担保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2018年对外担保额度为6亿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5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1亿元。截止目前,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8,200万元。该担保已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程序符合规定,并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时均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经核查,2018年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今后,公司须进一步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加强各部门的信息沟通,不断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努力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

三、监事会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密切关注公司规范运作情况,主要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4、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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