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1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19号”文《关于核准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的核准文件和配股说明书的规定,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197,221,02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56元,根据总体申购情况,最终确定配售196,107,845股,募集资金总额698,143,928.2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8,119,569.7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兴华验字(2018)第03000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18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78,119,569.75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34,937.62元,付款手续费690.66元,利息收入及付款手续费抵减后共234,246.96元一并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678,353,816.71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止目前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8年 2 月 12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延安三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78,353,816.71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2月12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18)第030006号),经保荐机构发表审核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 106,850,078.13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已真实披露,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规情形。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附表:
《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7,811.9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7,835.3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7,835.3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偿还有息负债 | 否 | 34,200.00 | 31,711.96 | 31,732.86 | 31,732.86 | 100.0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6,100.00 | 36,100.00 | 36,102.52 | 36,102.52 | 100.0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0,300.00 | 67,811.96 | 67,835.38 | 67,835.38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19 号文核准,公司向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8年1月31日登记在册的华仁药业全体股东,按照每 10 股配 2 股的比例配售,可配售股份总数为19,722.1万股,预计募集资金数额(包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70,300.00万元,根据配售结果最终有效认购数量为19,610.78万股,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19,722.1万股的99.435566%,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814.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811.96万元。本次配股的用途为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两个募投项目未单独直接产生效益,其效益通过节省的财务费用以及公司最终的产品、服务等整体经营予以体现,因此本报告未提供该项目实现的效益数据。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公司 2018 年 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6,850,078.13 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34,937.62元,付款手续费690.66元,利息收入及付款手续费抵减后共234,246.96元一并投入募投项目.公司已于2018年5月28日发布《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