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强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