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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1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3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本着对股东和员工负责的态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各类监管准则和指引以及《华仁药业股份公司公司章程》及《华仁药业股份公司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2019年度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重点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履职的合法合规性、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经营运行状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重大融资、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业务稳健发展、强化风险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9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1、2019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规定。监事会召开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审议事项
2019年4月18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2、《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
5、《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9年7月19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监事辞职并提名、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2019年8月6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19年8月29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年10月25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2019年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公司内部控制等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务行为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2019年度,监事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 董事会在公司重大问题决策上维护公司和股东根本利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2019年工作中,认真谨慎、勤勉尽责、廉洁自律,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努力。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行为时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即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会计资料,听取财务人员的汇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询问和检查;核查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对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财务管理体系等进行了检查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拥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财务运作规范;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2019年7月19日,监事会列席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查了 《关于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债权转让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需要,有助于标的债权相应款项的尽快回收,能够有效降低资金回收不确定性风险,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的审议和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正,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对外担保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2019年对外担保额度为6亿元。截止2019年底,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5,670万元。该担保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程序符合规定,并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时均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经核查,2019年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评价客观、真实。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并进行持续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内控体系设计和执行有效,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依法、合规。

三、监事会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密切关注公司规范运作情况,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4、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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