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建龙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拟自2018年9月21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股价不高于3元/股的情况下,通过二级市场(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为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5%,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
根据上述公告,本次增持计划原定于2019年3月21日到期。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延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吴建龙先生决定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次增持计划延长至2019年9月20日,除此之外,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延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2019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延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其中关联股东吴建龙先生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吴建龙先生于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4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198,000股,增持
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具体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建龙先生。
2、持股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吴建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4,495,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37%,通过浙江盈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2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6%,合计控制公司18.73%的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吴建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5,693,21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37%;通过浙江盈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2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6%,合计控制公司
19.73%的股份。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建龙先生近6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2、增持价格及数量:在股价不高于3元/股的情况下,累计增持数量为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5%。
3、增持实施期限:本次增持计划原定自2018年9月21日起6个月内增持完毕,于2019年3月21日到期。公司已于2019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延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诚信履行承诺原则,吴建龙先生决定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次增持计划延长至2019年9月20日,除此之外,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4、增持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5、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完成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4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吴建龙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根据《告知函》的
有关内容,自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4日,吴建龙先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1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增持日期 | 成交均价(元/股) | 增持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吴建龙 | 2019年9月2日 | 2.4884 | 680,000 | 0.0607% |
2019年9月3日 | 2.5278 | 6,518,000 | 0.5821% | |
2019年9月4日 | 2.5416 | 4000,000 | 0.3572% | |
合计 | 11,198,000 | 1% |
本次增持前,吴建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4,495,21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37%;通过浙江盈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36%的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吴建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5,693,21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37%;通过浙江盈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2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6%,合计控制公司19.73%的股份。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