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向日葵”)拟通过现金交易的方式向绍兴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浙江向日葵聚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辉新能源”)100%的股权和绍兴向日光电新能源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向日光电”)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承诺人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出售方,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真实持有向日光电、聚辉新能源100%的股权,本公司对向日光电、聚辉新能源已依法履行全部出资义务,该等股权所对应的注册资本均已按时足额出资到位,本公司依法享有该等股权的全部法律权益。
二、本公司所持有的向日光电、聚辉新能源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亦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不存在代持、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及任何其他可能使本公司持有的向日光电、聚辉新能源股权存在争议或潜在争议的情况。
三、本公司所持向日光电、聚辉新能源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本公司持有该等股权之情形,亦不存在其他权利受到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况,相关股权的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四、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不存在为向日光电、聚辉新能源提供任何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为向日光电、聚辉新能源承担债务的事件。
五、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拟出售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签署方: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曹 阳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