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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电测: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推出前已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使公司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履行了回避义务未参与表决。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关于推选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本次推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过审阅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后认为,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本次推选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4、同意推选马义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独立董事:白永秀 汪方军 赵惠英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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