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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盈精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长盈精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4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中金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0,996,16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88元,共计募集资金1,899,999,987.84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981,132.08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883,018,855.76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于2020年11月9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000022729201967703的人民币账户内。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34,902.05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80,383,953.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08号)。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188,038.4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154,847.61
利息收入净额B22,865.36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3,065.13
利息收入净额C220.9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167,912.74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2,886.29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23,011.9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2,411.95
差异注G=E-F20,600.00

注:差异为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6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及子公司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长盈”)、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长盈”)及其全资子公司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长盈”)、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长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

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及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聘请中金公司担任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尚未完成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在募集资金持续督导机构变更后,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或计划不再使用,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将该等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至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并完成该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上述开户银行、国信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此外,针对仍存续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长盈、临港长盈、宜宾长盈、常州长盈,分别与中金公司、募集资金开户及存储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所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10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5个募集资金专户已于年内注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深圳湾支行79030078801600000976-已注销
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7666742471769,216,089.155G智能终端模组项目
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44250100000400003323-已注销
上海临港长盈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40000227192019687709,063,851.66上海临港新能
公司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源汽车零组件(一期)项目
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337160100100245126-已注销
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338070100100305683-已注销
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6890161602,803,001.35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项目
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400002271920199721421,742.07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项目
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3380701001003411573,014,769.06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项目
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337160100100260523-已注销
合计24,119,453.29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78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20,600.00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23,011.95万元(含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其中,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0,60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2,411.95万元。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后,未能在一个月内完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重签工作。公司积极与协议相关方进行沟通,并已于2023年7月完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重签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措施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措施: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获取并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查阅了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抽查了募集资金大额支出的会计凭证及原始凭据;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的单据;查阅了公司公告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于2023年4月变更保荐机构后未能在一个月内完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重签工作。公司积极与协议相关方进行沟通,并已于2023年7月完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重签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除此之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长盈精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88,038.4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065.1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7,912.7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1、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89,070.8289,070.8213,065.1369,212.1477.70%2024-12-31不适用不适用
2、5G 智能终端模组98,967.5898,967.58-98,700.6099.73%2022-06-3037,101.80
合计188,038.40188,038.4013,065.13167,912.7437,101.8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在以前年度存在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情况,具体如下: 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零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在四川省宜宾市设立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生产的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产品将直接供应四川宜宾周边的客户。本次除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变,两个实施地点的具体投资额根据两地的客户订单需求确定。 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零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常州溧阳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实施地点的具体投资额根据当地的客户订单需求确定。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及未来整体产能布局,经过认真慎重研究,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作相应变更,将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从2年调整为4年。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支付了5G智能终端模组建设的部分费用。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603号),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2,998.35万元。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2020年12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22,998.35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1日,公司实际使用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78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23,011.95万元(含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其中,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0,60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2,411.95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后,未能在一个月内完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重签工作。公司积极与协议相关方进行沟通,并已于2023年7月完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重签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保荐代表人:
杨佳倩詹 超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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