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盈精密: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4-38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9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富桥工业三区11栋二楼 公司大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及《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8、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469,085,4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8.9591%。

其中: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1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5,897,4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8%。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1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463,187,9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9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所持(代表)股份数19,668,0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数13,770,5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数5,897,4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8%。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4人(未重复计算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高级管理人员人数)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两名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5)。

表决结果:同意469,050,24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5%;反对26,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9,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9,632,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10%;反对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2%;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5)。

表决结果:同意469,050,24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5%;反对26,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9,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9,632,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10%;反对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2%;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6)。

表决结果:同意469,050,24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5%;反对26,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9,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9,632,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10%;反对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2%;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5)。

表决结果:同意469,050,24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5%;反对26,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9,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9,632,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10%;反对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2%;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5)。

表决结果:同意469,050,24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5%;反对26,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9,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9,632,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10%;反对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2%;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5)。

表决结果:同意469,059,24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反对26,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9,641,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68%;反对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5)。

表决结果:同意469,050,24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5%;反对26,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9,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9,632,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10%;反对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2%;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00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5)。表决结果:同意469,050,24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5%;反对26,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9,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9,632,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10%;反对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2%;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5)。表决结果:同意463,586,19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77%;反对5,499,24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4,168,7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0397%;反对5,499,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96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00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5)。

表决结果:同意468,474,30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97%;反对611,14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9,056,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927%;反对611,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0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5)。

表决结果:同意469,059,24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反对26,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9,641,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68%;反对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5)。

表决结果:同意469,059,24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反对26,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9,641,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68%;反对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3.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5)。

表决结果:同意469,059,24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反对26,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9,641,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68%;反对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4.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5)。

表决结果:同意469,059,24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反对26,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9,641,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68%;反对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5.00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33)。

表决结果:同意468,653,92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0%;反对217,02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弃权214,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9,236,5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060%;反对217,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34%;弃权2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0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6.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33)。

表决结果:同意468,653,92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0%;反对217,02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弃权214,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9,236,5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060%;反对217,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34%;弃权2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0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宋晏律师、王振湘律师参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