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坚瑞沃能 公告编号:2019-115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孙公司名下资产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关于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孙公司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铜陵市至诚招商服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孙公司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以及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分别做出执行裁定,将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平台(http://sf.taobao.com)公开拍卖孙公司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名下土地、厂房及地上建筑物以及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名下所属的磷酸铁锂动力电池组。上述诉讼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2019年4月3日及2019年6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增诉讼事项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增诉讼事项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99)。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
(1)标的一:
序号 | 土地证编号 | 土地面积(㎡) | 地上附着物名称 | 地上附着物类别 | 建筑面积(㎡)/容积 | 备注 |
1 | 皖(2017)舒城县不动产权第T01069号 | 51,539.00 | PACK厂房四 | 房屋建筑物 | 37,036.76 | 所占土地为皖(2017)舒城县不动产权第T01069号和T01078号 |
2 | 皖(2017)舒城县不动产权第T01077号 | 3,741.98 | 空地 | - | - | |
3 | 皖(2017)舒城县不动产权第T01078号 | 88,817.95 | PACK厂房一 | 房屋建筑物 | 37,841.22 | |
PACK厂房二 | 房屋建筑物 | 7,841.22 | ||||
PACK厂房三 | 房屋建筑物 | 37,841.22 | ||||
PACK厂房四 | 房屋建筑物 | - | 所占土地为皖(2017)舒城县不动产权第T01069号和T01078号 | |||
PACK厂房一、二、三厂房连廊 | 房屋建筑物 | 1,922.60 | ||||
综合办公楼 | 在建工程-土建 | 30,944.85 | ||||
安徽沃特玛厂房建造 | 在建工程-土建 | - | 装修费用 |
评估价:46,496.8万元;起拍价:46,496.8万元;保证金:2,50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
(2)标的二:
序号 | 权证编号 | 土地面积(㎡) | 地上建筑物名称 | 地上附着物类别 | 建筑面积(㎡)/容积 | 预计完工时间 |
1 | 皖(2017)舒城县不动产权第T01075号 | 26,110.52 | 宿舍一 | 在建工程-土建 | 15,611.80 | 2019.7 |
宿舍二 | 在建工程-土建 | 16,277.80 | 2019.7 | |||
宿舍三 | 在建工程-土建 | 16,375.61 | 2019.7 | |||
宿舍四 | 在建工程-土建 | 11,795.99 | 2019.7 | |||
职工之家 | 在建工程-土建 | 16,483.76 | 2019.7 | |||
食堂 | 在建工程-土建 | 7,070.46 | 2019.7 | |||
沃特玛大门及围墙施工 | 在建工程-土建 | - | 2019.12 | |||
2 | 皖(2018)舒城县不动产权第0015296号 | 29,567.00 | 补电车装配厂房 | 房屋建筑物 | 10,949.22 | 2018.4建成 |
评估价:15,741.66万元;起拍价:15,741.66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增
价幅度:10万元。
(3)标的三:
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名下所属的磷酸铁锂动力电池组,共92组,规格为537.6V,57AH。
评估价:4,154,168元;起拍价:3,738,751元,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或其整数倍)。
2、拍卖时间:
(1)标的一、标的二:2019年7月19日10时至2019年7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
(2)标的三:2019年6月27日10时至2019年8月26日10时止。
3、拍卖方式:
(1)标的一、标的二:
本次拍卖适用线上报名,在拍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
(2)标的三: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变卖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4、竞买人条件:
(1)标的一、标的二: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符合竞买条件的所有主体(具体咨询拍品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3个工作日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标的三: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有其他规定的除外)。竞买人须交齐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对该标的物的投资,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及当地政府或相关园区等的入户政策,具体情况请竞买人务必提前向当地政府和相关园区管委会等咨询,否则全部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向我院执行法官办理委托手续,相关资格须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过户事项:
(1)标的一、标的二: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双方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标的三: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6、利害关系人:
(1)标的一、标的二: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经法院确认。
(2)标的三: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7、悔拍责任:
(1)标的一、标的二: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2)标的三: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二、对公司的影响
1、若上述拍卖完成,公司孙公司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名下土地、厂房及地上建筑物以及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名下规格为537.6V,57AH的92组磷酸铁锂动力电池组的所有权将发生转移。如果按照上述标的的最低起拍价计算,暂不考虑交易产生的费用(包含执行费、处置费、过户费等),预计将会增加公司当期合并净利润10,013.09万元。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产权变更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持续关注此次拍卖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