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
2019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因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预计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1.3.1条规定,公司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管理人现将公司财务部门测算的业绩预告公告披露如下: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9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286,561.91万元—287,061.91万元 | 亏损:291,077.73万元 |
其中,2019年第三季度(2019年7月1日—9月30日)预计业绩为:
项目 | 2019年第三季度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103,684.87万元—104,184.87万元 | 亏损:124,090.73万元 |
注:上表中的“元”均指人民币。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亏损幅度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本期亏损主要因:
1、受债务危机的持续影响,子公司沃特玛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销售及服务业务量较小,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抵债业务减少,导致本报告期收入大幅减少。
2、本报告期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由于人员减少、业务量下降等,导致人工成本、产品质量保证金、运输费用等下降所致。
3、基于对应收款项账龄的分析及对存货、固定资产、持有待售资产等的使用价值或可回收价值的判断,计提了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4、报告期内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人民币3.37亿元。主要系根据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陕01执1535号执行拍卖达明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产生的损失,以及根据其他涉诉案件判决结果计提违约金等。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19年前三季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均为负,若公司2019年审计净利润仍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1.1条规定,最近三年连续亏损,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存在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三年亏损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
13.1.1条规定,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公司亦存在2019年全年经审计后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