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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瑞沃能:2020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

2020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高保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长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倩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关于签署框架协议无法实施的风险

2019年4月18日,公司与江苏华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控”)签署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湖南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鼎新能源”)(暂定,以工商登记为准),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整,公司或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拟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55%,江苏华控或其控制下的第三方拟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45%。该合资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该《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仅为表达协议各方初步的合作意愿及商洽结果,该事项尚未正式实施,且面临合作方筹措资金不到位,无法按照

框架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风险。

2019年9月23日,公司与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拟结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希望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利用各自业务优势、技术优势、渠道、资源和企业品牌,在智慧新能源、锂电池市场应用、锂电产品组装生产、锂电池技术研发等领域的合作打造共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达成战略联盟,融合双方渠道资源,提供锂电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于一体化解决方案,拓宽终端市场,采取联合开发、产品授权、共创平台等多种合作模式。该《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仅为表达协议各方初步的合作意愿及商洽结果,该事项的正式实施,尚需进行进一步协商和洽谈,并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协议各方相关权力机关,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020年5月28日,公司与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猛狮科技”)友好协商,决定由公司与猛狮科技建立企业间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围绕各自在新能源产业链等产业上的布局,积极追踪市场动态和项目信息,依托合作协调机制全面沟通各自发展状况,结合实际经营状况及市场行情,共同推进合作项目的发展。该《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有利于推进公司在动力电池制造、储能系统制造等领域的技术及规模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进行战略合作的原则性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实施过程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大股东股权被司法处置的风险

2019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申请执行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与被执行人李瑶股票质押回购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仲深裁[2019]D271号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深圳中院认为,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处分被执行人李瑶名下质押的108,500,000股坚瑞沃能股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裁定强制拍卖被执行人李瑶名下所持有的108,500,000股坚瑞沃能股票以清偿债务。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李瑶持有公司股份257,750,290股,均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6.02%;其一致行动人李金林持有公司股份24,972,1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其中23,783,020股被司法冻结。李瑶先生为公司大股东,也是公司收购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人,按照公司与李瑶签订的《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公司应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定向回购李瑶所持有的坚瑞沃能股份,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注销。后续如果李瑶持有的上述坚瑞沃能股份被拍卖成交,将会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3、李瑶业绩承诺补偿无法完成的风险

公司于2016年9月份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沃特玛100%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交易约定李瑶先生作为业绩补偿义务人,对沃特玛的业绩做出了承诺:沃特玛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累积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0,350万元、90,900万元、151,800万元。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沃特玛未完成2018年业绩承诺,按照公司与李瑶签订的《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李瑶需按照补偿的上限52亿元进行补偿。

为了保证李瑶的业绩补偿能够顺利实施,公司与李瑶积极协商补偿事宜,先前李瑶已履行的补偿款共计约11.09亿元。

回购注销李瑶持有的因实施公积金转增股份而增加的股票。根据公司《重整计划》规定,将以坚瑞沃能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8.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共计转增约206,764.59万股股份。其中以李瑶现持有的股份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形成约219,087,747股,公司已对该部分转增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4、更名事项尚未经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将公司名称“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拟由“坚瑞沃能”变更为“保力新”,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的调整和经营发展需要,目前公司基本面尚未有明确的改善。

5、公司面临经营方面的风险

(1)短期内生产经营无法改善的风险

公司2019年扭亏为盈主要依靠公司债务重组的收益和沃特玛出表转回的超

额亏损,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16,026,751.64元。

公司下属的主要经营实体均为新成立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保清女士2020年6月3日刚刚上任,全面介入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时间也较短,高总入住后对公司未来发展进行了规划设计,但在执行过程中尚需要对现有的经营模式进行调整和优化。未来公司能否再次成功进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具有不确定性;另外,在两轮电动车市场及储能市场,公司的产品尚需送检客户进行严格测试,最终能否获得客户的认可、产品实现销售存在不确定性。

(2)政策风险

2020年3月31日,国务院国常会确定促进汽车消费政策,其中,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原计划2020年末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购置税完全退出,现在为刺激新能源汽车发展,将延长至2022年末,有效缓解2020年补贴退坡以及2021年补贴完全退出对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冲击。目前,公司产品暂未涉及动力电池市场,暂不受新能源补贴政策的影响,但后续公司再次进入动力电池市场时,将面临无法获取补贴以及市场份额进一步被压缩的风险。

(3)产品单一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32700型小圆柱磷酸铁锂电池,相比其他技术路线的电池安全性更好、寿命更长、更易维护,成本也更低。2019年随着新补贴政策正式实施,车企为减低成本纷纷采用磷酸铁锂电池,造成2019年下半年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量有所回升,但在动力电池市场三元锂电池占比仍超过六成,市场份额

依然最大。而在储能市场及低速电动车市场虽然以磷酸铁锂电池为主,但公司也面临其他竞争对手及不同型号产品的竞争。未来,若公司没有及时开发并推出三元锂电池产品或丰富产品型号,存在因产品单一导致公司抵御行业变化能力不足的风险。

(4)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锂电池替代铅酸电池在低速车市场的不断渗透以及锂电池在储能市场的推广应用,目前已经有多家企业开始布局储能及低速车领域。在储能市场,国外企业包括三星SDI、LG化学等已占据一定市场份额,国内企业包括宁德时代、亿纬锂能等企业也已积极布局储能市场,市场竞争逐渐加剧。在低速车市场,行业潜在的进入者则包括了众多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锂电池厂商等,随着参与者的加多,政策趋势的进一步明朗,行业的竞争也在加剧。因此,若公司未来不能保持技术持续进步并降低企业成本,那么将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2020年半年度报告 ......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22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4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1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8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9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20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120

第十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 121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12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52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坚瑞沃能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西安中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常德中兴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内蒙安鼎内蒙古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
管理人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然人高保清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
《公司章程》《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报告期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人民币元
磷酸铁锂一种锂离子电池材料,主要元素为锂铁磷氧四种元素组成的橄榄石结构材料
圆柱型电池产品外型呈现为圆柱型外型的电池
锂离子动力电池通过串、并联后在较高电压和较大电流的条件下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具有能量高、电池电压高、工作温度范围宽、贮存寿命长等特点的新型高能电池,广泛应用于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等领域
能量密度单位体积或单位质量电池所具有的能量,分为体积能量密度(Wh/L)和质量能量密度(Wh/kg)
BMS电池管理系统,是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的英文简称,是由电池检测与控制单元、显示器、传感器、线束等组成的电子组件。主要功能是实时检测电池的电压、电流、温度等参数,防止电池(组)过充过放过流过温,测算剩余容量,进行状态信息交换,以实现电池(组)的高效利用、延长电池(组)的使用寿命
PACK对单体电芯进行串联或者并联的组合后连接上BMS,使单体电芯成为有充放电智能控制等功能的集成产品的过程
Kw千瓦(Kilo Watt),为电的功率单位
Gwhkwh是度,Gwh是1000000Kwh,是电功的单位
AH安时,是电池的容量表示,广泛应用在电源领域,是电池性能的重要指标,即放电电流(安培A)与放电时间(小时H)的乘积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坚瑞沃能股票代码300116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坚瑞沃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Shaanxi J&R Optimum Ener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J&R Optimum Energ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高保清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军魏海明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6幢10701房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6幢10701房
电话029-88332970-8060029-88332970-8060
传真029-88332680029-88332680
电子信箱stock@xajr.comstock@xajr.com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9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6,698,482.27233,951,171.03-92.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8,957,250.51-1,828,770,402.5597.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39,735,792.17-1,767,354,024.4497.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68,051,535.24-9,183,724.15-1,729.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10-0.406497.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10-0.406497.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0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974,707,509.071,249,074,024.55-21.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514,849,476.62564,115,681.15-8.73%
项目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6,920.6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477,189.1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734,279.6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288.50
合计-9,221,458.3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司法重整进入执行期间,2020年4月29日,西安中院裁定坚瑞沃能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重整计划》的执行显著改善了公司财务状况,优化了资产负债结构。

(一)目前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锂离子电池销售。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实施破产重整以及子公司沃特玛出表,公司在维持主营业务不变的条件下,结合自身优势,适当调整经营规划。未来公司产品仍旧以磷酸铁锂电池为主,目标市场主要为低速电动车市场、储能市场、备用电源、其他铅酸替代的应用,同时也根据经营情况适当拓展公交车、通勤车、物流车和特种车辆电池市场。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小圆柱磷酸铁锂电池,相较于三元锂电池以及其他封装形式(如:方形、软包)电池,其制造设备标准化、自动化程度更高,成组更加灵活,在成本及安全性上有优势;缺点是能量密度低,获得国家补贴的少,因此在对续航要求更高的乘用车市场配套比例较低,更多的应用于专用车、商用车及储能等市场。但随着国家补贴的逐渐退坡和消失,小圆柱磷酸铁锂电池的成本优势将更加突显,无论在储能、低速电动车市场还是专用车、商用车市场,都将更具竞争力。尤其是储能市场及低速电动车市场,随着磷酸铁锂电池成本的进一步下降,锂电池替代铅酸电池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储能及低速电动车领域市场空间巨大,目前市场潜力尚未充分挖掘,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通过导入供应商综合评价体系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考察供应商产品的性能指标、质量管控能力、制造交付能力、服务意识及手段、价格等。选择之后依据公司采购计划,拟定采购订单,签订、执行采购合同,原材料验收合格后入库,对供应商动态评价、导入及退出。

2、生产模式

对于锂电池业务,公司拥有电芯生产、PACK组装的全流程生产体系,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客户订单需求的滚动计划拉动生产滚动计划,生产滚动计划拉动采购的滚动计划。有效地控制库存资金占用。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以直接销售为主。客户分整车客户及储能终端客户、PACK生产企业、零售终端经销商。公司获取产品订单,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为客户提供满足其需求的产品及服务。

4、研发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设立研究院来进行研发工作。公司将设立新能源研究院,遵从“生产一代、储备一代、研发一代”技术研发主导思想,围绕现有新能源电池技术体系存在的问题和新型未来先进电池技术的发展趋势,致力于新能源电池关键技术开发、先进电池技术创新产业孵化,融技术链、产业链和金融链为一体,创新研究院管理模式,开展科研成果产业化工作。

(四)报告期业绩驱动因素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9.85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92.86%,实现营业利润-3,923.33万元,较同为负值的上年同期减少97.7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95.73元,较同为负值的上年同期减少97.32%。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922.1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完毕,通过司法重整公司彻底消除了债务负担,优化了资产负债结构,并成功引入战略投资者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入主。同时公司也对董事会进行了改组,调整了部分经营管理层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优化了人员结构。

报告期内,经过友好协商,公司决定与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企业间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并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围绕各自在新能源产业链等产业上的布局,积极追踪市场动态和项目信息,依托合作协调机制全面沟

通各自发展状况,结合实际经营状况及市场行情,共同推进合作项目的发展。

(五)所处行业特点、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1、所处产业链的位置

公司从事业务属于锂离子电池产业链,该产业链有三大领域,分别是上游的资源(包括:锂资源、钴矿、镍矿等)、中游的关键材料(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及隔膜等)以及下游的电芯及电池组(包括:三元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锰酸锂电池、钛酸锂电池等)。公司属于产业链的下游,主要产品为磷酸铁锂电芯及电池组。

2、行业特点及发展现状

(1)动力电池

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调研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动力电池出货量为71GWh,同比增长9.4%,相比2018年,增长速率有所放缓。减缓原因主要受新能源汽车市场产销量下降影响。2019全年累计装机量约62.38GWh,同比增长9%。主要呈现如下特点:

1)新能源汽车市场首次出现同比下降。

受国内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影响,2019全年新能源汽车市场首次出现同比下滑,这是政策引导向市场引导过渡的发展结果,同时也预示着2020年将成为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重要拐点。

2)动力电池企业淘汰进一步加剧。

随着对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高技术指标的要求提升,一些技术落后、资金短缺、管理不当的动力电池企业逐步被淘汰。

GGII数据统计显示,2019全年动力电池装机量企业共涉及82家,相较于去年减少了15家,如果剔除部分涉及装机为少量样车的动力电池企业,被淘汰的企业数目将会更多。

3)外资企业加速进入中国市场。

GGII数据统计显示,12月份特斯拉国内工厂取得合格证车辆达928辆,配套电池企业为松下,这表明2020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将全面形成“外资+合资+自主”三股势力共振的局面。

(2)储能市场

1)电网储能

电网侧储能有助于平衡发电、分配和使用的供需关系,避免电网侧的过量发电,缓解电网的供电缺口,提高发电设备的利用效率,减少电网建设投资,为电网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与传统的储能技术相比,电池具有易于模块化、响应快速、安装灵活和构建周期短的优点,被认为是电网侧的理想储能设备;电网侧储能的特定应用需求包括削峰填谷、调压调频、应急响应;电网侧储能用电池技术应具有快速响应、低成本、长寿命、高功率和能量效率等特点。

2)通讯储能

目前通信领域应用的储能电池包括铅酸蓄电池、锂离子电池、燃料电池、液流电池等。其中,铅酸蓄电池应用时间最久,规模最大。但铅酸蓄电池存在使用寿命短、性能低、含有大量重金属铅等缺点,废弃后若处理不当将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在通信储能方面,储能电池的应用场景主要为各大网络运营商的通讯基站。2018-2019年中国5G产业在政策强力支持下快速成形,2019年6月,5G商用牌照已正式颁发。从全球视角来看,目前5G无论是在技术、标准、产业生态还是网络部署等方面都取得阶段性的成果,5G落地的最后一环——应用场景正逐渐在各行各业实现。

5G网络使用频次增加,基站覆盖范围变小,需要5G基站数量为现在4G基站数量的2~3倍,目前中国三大电信运营商的4G基站数已超过500万个。由于5G对经济增长、产业升级、科技发展的促进作用至关重要,5G网络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生产建设兵团均出台5G建设绿灯政策。

(3)电动两轮车市场

电动两轮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又称:电踏车/电动助力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2018年5月15日,根据国家标准管理程序,工信部组织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761-2018),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7号)》批准发布。经过11个月过渡期,新国标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重新定义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

新国标严格限定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最大整车质量不得超过55kg(大于55kg的电动车统一按照电动摩托车管理,

须上牌照)。对于已经销售的电动摩托车,目前可以在3年的过渡期内使用临时牌照,但牌照到期后无法续用。对铅酸电池而言,电池自重偏大(能量密度过低),若新国标车型继续沿用铅酸电池,只能以牺牲续航为代价。以48V12Ah铅酸电池为例,通常该规格电池的重量在16Kg以上,这意味着整车不含电池重量要控制在38Kg以下,同时还需要满足整车的尺寸,这对于车辆设计提出了极大挑战。市场主流畅销的铅酸电动车的整车毛重基本都高于55kg,而符合新国标整车重量要求的车型几乎全部为锂电池电动自行车。因此电动自行车中锂电池使用将成必然选择。

3、未来发展趋势

(1)动力电池

从电池技术路线来看,据起点研究院数据分析,2019年汽车动力电池市场三元和磷酸铁锂占据主流,2019年三元电池装机量占比60%,磷酸铁锂电池占比32%;2019年一季度,三元电池装机量占比74%,磷酸铁锂电池占比23%;第二季度,三元电池占比68%,磷酸铁锂电池占比30%;第三季度,三元电池占比62%,磷酸铁锂电池占比37%;第四季度,三元占比53%,磷酸铁锂电池占比41%,由此可见,磷酸铁锂电池应用复苏,大有逆袭之势。过去几年磷酸铁锂电池市场占比不断被三元电池蚕食,主要是由于两方面原因:(1)国家补贴政策推动了三元电池在乘用车市场的大量应用;(2)能量密度提升的空间更大。但随着国家补贴政策的减少和消除,以及在技术层面和成本层面的突破,技术路线可能产生分化。2020年2月14日,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2批)》,从电池类型来看,7成新能源车型搭载了磷酸铁锂电池,共计有102款,主要应用于商用车领域;而搭载三元锂电池的车型多为乘用车,占新能源汽车总数约1成半,但在新能源乘用车总量中的比例超过了5成;还有少数车型搭载镍钴锰酸锂及锰酸锂电池,占比8.45%,以乘用车为主。

从市场格局来看,2019全年动力电池装机量TOP10企业合计装机达54.88GWh,占整体装机量的87.98%,较去年排名TOP10企业占比上升5.16%,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同时,随着特斯拉国内工厂的正式量产以及国产特斯拉model 3宣布正式交付,势必将会对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形成冲击。

整体而言,2020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将全面形成“外资+合资+自主”三股势力共振的局面,而不同的外资、合资、自主品牌对于电池的选择,将让动力电池前十排名变量丛生。

(2)储能市场

1)电网储能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CNESA)发布《储能产业研究白皮书2019》对2019年至2023年中国储能市场规模和发展趋势做出的预测显示,截止到2020年底,中国储能市场的累计投运容量预测为45.16GWh,多类储能技术将在不同的应用场景中发挥各自优势,电化学储能规模预计将在2022年突破10GWh,2023年接近20GWh。同时,政府十分重视储能示范项目的开展,自2017年开始,每年都有很多政府主导的大储能项目上马,2018年更是被称为储能项目爆发的元年。

根据国外储能项目的经验,其投资回报率一般不低于14%。从目前的市场数据来看,大约到2022年,储能磷酸铁锂电池的价格可降到约0.5元/Wh左右,在此价格下,锂电池已完全具备全方位进入储能市场的能力。

2)通讯储能

据GGII数据统计,2019年中国基站锂电池出货量达5.5GWh,同比增长71.9%,其主要增量来自铁塔采购的梯次电池,而新生锂电池的增量低于2019年初的预期,直接原因是三大运营商推迟基站锂电池招标。

GGII认为,5G基站锂电池市场的产业临界点已接近,2020年将是中国5G基站锂电池产业快速发展的起始之年,其主要驱动力有:

1)2020年国内将大力发展5G和基建工程项目,双向驱动作用下,5G基站将是2020年大力推动的必然趋势,随着中国移动开启基站锂电池招标工作后,未来基站需求将更一步释放,GGII保守预计,2020年新建及改造的5G基站需求量将达到10GWh;

2)海外市场新建基站进展加速,海外市场如东南亚、南亚地区等,受社会环境影响,电网稳定程度不及中国,新建的普通基站所需要的断电保障时间大大增大,锂电池的渗透率将进一步加快。

(3)政策加码,锂电正在加速替代铅酸

1)2019年全球两轮电动车市场为3680万辆,中国市场以铅酸为主

根据智研咨询发布的《2020-2026年中国电动自行车制造行业市场竞争状况及经营模式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电动自行车产量2707.7万辆,相比2018年虽然略有下降,但产品结构正由低端产品向高端产品改进。2019年,我国电动自行车产量下滑明显,主要是由于电动车“新国标”影响,电动自行车分类更加细化,明确,对绝大部分不合规电动车进行区分。

而新型电动自行车生产滞后,导致2019年国内电动自行车产量出现较大浮动。根据统计数据,截止到2018年年底,中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到2.9亿辆,并预计这一数据到2023年将突破3.5亿辆。从产量上来看,2013之前中国电动自行车产量一直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2013年之后市场增速逐步放缓进入成熟阶段。随着新国标政策的逐步落地实施,2019年总体的销量出现下滑,之后将逐步回升,到2023年预计达到3500万辆。而据全球性咨询公司“弗若斯特沙利文”预计,中国电动两轮车2019年至2023年的市场复合年增长率将提升至7.22%,市场规模将达到1089.9亿元,两轮电动车目前仍处于蓝海阶段。

对于传统铅酸电动车以及电动摩托车划分为不合规电动车和机动车管理。目前市场超过80%电动车为待过渡期报废电动车。

2013-2019年中国电动自行车产量统计

资料来源:中国自行车行业协会、智研咨询整理

值得注意的是,多家两轮电动车企业正在加码海外市场业务,不断提升海外业务收入占比。雅迪已在东南亚等地建立了海外生产基地,并在高端市场开始加码布局。

全球电动自行车市场供给量呈现波动增长的态势,2019年市场供给量达到3972万辆,市场规模为189亿美元。据Statista数据,2015-2019年,全球电动自行车市场供给量呈现波动增长的态势。2019年全球电动自行车市场供给量达到3972万辆,较2018年增长11.01%。根据EBWR(Electric Bikes Worldwide Report,EBWR)和Statista披露的历年数据,在各个国家及地区中,亚太地区和西欧占据了全球电动自行车市场的绝大部分。其中亚太地区占据了电动自行车市场94.39%的市场份额,西欧的占比则为4.60%。其余地区电动自行车市场份额占比均在1%以下。

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商除国内的知名品牌外主要有PEDEGO、松下、雅马哈、Trek和Klever。全球电动自行车市场以亚太地区为主,亚太地区占据了电动自行车市场94.39%的市场份额。

2)新国标的实施,加速推动铅酸向锂电切换2018年5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标委修订发布了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该强制性国家标准自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根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此外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从多方面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全面提升安全标准。新国标所有条款都必须强制执行,堵住了原标准的漏洞,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和治理提供支撑。伴随中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民众对交通工具和出行方式也提出了更适宜的要求。城镇化和经济发展带来城市人口和机动车数量激增,交通拥堵、城市环境污染等问题越来越突出。电动自行车的科学发展,能切实帮助这些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而随着新国标的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行业有望得到进一步规范,行业中的优秀企业,也将获得新的发展机遇。对于行业龙头企业来说,只有不断实现自我升级,才能更好地应对当今全球化对中国智造的考验,才能够承担起后疫情时代大众健康出行的新需求。同时,根据新国标的强制性要求,铅酸电池已经不符合市场需求,电动车锂电化已成为大势所趋。而且,对于目前国内两轮电动车超过3亿的市场保有量,其中大部分都是老式的铅酸电池车,质量低下、超速超重,依然存在原来所用铅酸电池报废后的替代需求。由于锂电成本相对较高,当前电动自行车市场仍由铅酸电池主导:锂电池商业化时间相对铅酸电池较短,在能量密度、循环次数、便携性、工作环境等参数优势明显,但当前成本高于铅酸电池,因此2018年铅酸电池车型占比仍在90%左右,锂电渗透率持续提升,未来提升空间巨大:锂电池2010年开始进入电动自行车市场,近8年渗透率逐步提升,根据《2019年中国电动车产业发展白皮书》,2019年锂电渗透率(累计)有望超过13%。随着锂电成本持续下降、用户对性能与品质重视度提升、新国标压力等因素下,锂电车型渗透率将加速提升。

根据花旗1月刚发布的《CAR OF FUTURE v4.0》研报,从历年锂电电动车占比数据及市场趋势分析中得出结论“锂电池在中国的普及率预计将进入快速提升阶段”。预计未来三年(2019年至2022年)锂电两轮电动车市场规模的年复合增长率将加速到62%。不难看出,中国锂电两轮电动车发展前景大好。

3)公司将抓住机遇,大力发展两轮车市场在锂电两轮电动车大好发展前景的机遇面前,公司积极参与两轮电动车头部企业新国标下的新车型设计,瞄准巨大的存量市场。公司32700型小圆柱磷酸铁锂电池具有组合灵活、成本低的特点,适合两轮电动车的配套使用。同时,公司在时机成熟、资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扩张磷酸铁锂软包、方形产能,进一步满足市场多元化的需求。

(六)市场竞争情况

1、动力电池市场

据GGII统计,2019年全年累计动力电池装机量约62.38GWh,同比增长9%。其中,TOP10企业合计装机达54.88GWh,占整体装机量的87.98%,较去年排名TOP10企业占比上升5.16%,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本年度位列TOP10的动力电池企业依次是: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力神、亿纬锂能、中航锂电、孚能科技、时代上汽、比克电池和欣旺达。

从单月TOP10企业的数据看,市场格局尚未稳定,除了宁德时代、比亚迪前二位稳定不变之外,3-10位企业的排名仍不稳定。从年度数据看,3-10位动力电池企业装机量涨跌幅度不一,随着下游客户销量变动以及市场配套份额生变,致使后续排名变动的因素依旧很大。

2、储能市场

起点研究院(SPIR)预测,2019国内储能锂电池市场规模将达52亿,同比增长27%。加上储能系统、变流器设备等,将是更大的蓝海,而这一百亿市场已经有多家企业开始分羹。目前包括宁德时代、亿纬锂能、欣旺达、比克等多家动力电池企业布局储能领域,并取得不菲的成绩。

3、电动两轮车市场

随着锂电成本持续下降、用户对性能与品质重视度提升、新国标压力等因素下,锂电车型渗透率将加速提升。

国内电动自行车市场的主要品牌包括雅迪、艾玛、台玲、新日、小牛等,电池供应商有星恒电源、天能动力、超威动力、亿纬锂能、力神电池等。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重大变化说明
固定资产比上年末增加145.97%,主要系子公司为恢复生产,融资租入机器设备,部分安装
调试完成所致
在建工程比上年末增加1389.83%,主要系待安装调试的融资租入的机器设备
货币资金比上年末减少30.86%,主要系管理人按重整计划清偿供应商货款、金融机构借款、担保债权及支付日常经营支出所致
预付款项比上年末增加70.28%,主要系预付材料采购款增加
其他应收款比上年末减少95.71%,主要系上年末根据重整计划及投资协议约定,确认应收重整投资人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指定投资人应收款项35,519.19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收到上述投资款
存货比上年末增加255.33%,主要系工厂恢复生产后,根据公司经营规划备货,但上半年销售不理想,导致在产品和库存商品较期初大幅增长
长期待摊费用比上年末增加40.15%,主要系子公司厂房装修支出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比上年末减少55.53%,主要系根据《重整财产管理方案》变卖部分机器设备所致

优质产能的生产,在小圆柱磷酸电芯生产厂商中仍然处于领先地位。规模化的生产可以保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同时能够发挥规模优势,获得较低的材料采购成本、生产成本。小圆柱电池的标准化程度高,工艺更成熟,生产设备的自动化程度高,用人少,大批量生产时的规模效应将更加明显。公司经过司法重整,已彻底解脱了以往债务的桎梏,资产状况、资产结构得到极大改善,从此可以一心一意谋发展。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完毕,通过司法重整公司彻底消除了债务负担,优化了资产负债结构。但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公司复工进程不达预期,采购及市场销售也遭受一定影响。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9.85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92.86%,实现营业利润-3,923.33万元,较同为负值的上年同期减少97.7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95.73元,较同为负值的上年同期减少97.32%。业绩变动原因:

1、合并范围变化导致业务规模缩小。与上年同期相比,因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2019年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及达明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等原因,导致合并范围发生较大变化,所对应的收入、成本、费用、减值损失、违约金等均大幅减少。

2、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在市场开拓、人员配置、业务调整等方面均受到较大影响。由于疫情影响了投资人的资金到位时间,也间接影响了拟投入生产的资金使用。2020年6月3日改组了董事会并对管理层人员进行了调整,管理层确定之后拟定新的发展思路和未来方向,新工厂产能爬坡需要一个阶段,另外新客户导入需要工厂审核、样品测试、备案、小批验证等几个月的导入周期,目前多处于样品测试及小批供货阶段。

3、非经常性业务减少。2019年,因债务问题,公司存在房产、股权等被司法拍卖以及为回笼资金处置股权等资产的情况,本报告期此类非经常性业务减少,导致非经常性损益减少。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执行重整计划

2019年12月27日,西安中院裁定批准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自此公司正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期间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根据重整计划的债权分类、调整及清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及经营方案,向各类债权人依次进行了债务清偿。2020年4月29日,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同日,管理人向西安中院提交了《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报告了管理人监督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相关情况,认定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当日,西安中院裁定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改组董事会、调整高级管理人员

通过实施司法重整公司引入了具有产业经验的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入主,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常德中兴实际控制人高保清女士具有成功的企业管理经验,曾在国有大型化工企业从事化工工艺、仓储管理、经营计划及综合管理工作。高保清女士2012年入主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锂”),担任湖南中锂总经理,2013年全面负责湖南中锂的运营。4年半的时间,她让一个负债的企业扭亏为盈,2017年,国内主板上市公司长园集团作价24亿元并购湖南中锂。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高保清女士、邓爱民先生及李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后续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20年6月3日,根据改组后董事会统一安排,为满足公司重整后的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高保清女士为公司总经理、梁铁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徐长莹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张劲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本届董事会。在改组完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后,公司决策层以及经营管理层的人员配置更加合理,不仅有利于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也能够使公司上下团结一致,同舟共济,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而努力。

3、积极推进恢复生产的工作

(1)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湖北利同新能源有限公司积极组织设备安装调试已经恢复具备4Gwh生产能力;

(2)积极组织各项认证工作,目前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SI\UL\3C\UN38.3\CB等认证证书;

(3)积极组织质量改善活动,开展IQC/IPQC/OQC的质量管控体系建设,具备优越可靠的产品品质;

(4)产品可靠性验证满足高低温极限测试、针刺短路测试、跌落测试、挤压撞击测试、海水侵泡测试、倍率测试、循环寿

命测试等各个应用环境的安全测试。

4、通过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促进企业发展

为使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协同合作,相互扶持,采用多种合作方式,共同在动力电池制造、储能系统制造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经公司与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猛狮科技”)友好协商,决定由公司与猛狮科技建立企业间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围绕各自在新能源产业链等产业上的布局,积极追踪市场动态和项目信息,依托合作协调机制全面沟通各自发展状况,结合实际经营状况及市场行情,共同推进合作项目的发展。该《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有利于推进公司在动力电池制造、储能系统制造等领域的技术及规模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16,698,482.27233,951,171.03-92.86%因本报告期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达明科技有限公司均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导致与上年同期的业务规模、费用支出等均不具有可比性所致
营业成本17,696,798.40150,701,491.81-88.26%同上
销售费用3,146,025.0914,079,978.55-77.66%同上
管理费用18,573,449.69333,387,040.66-94.43%同上
财务费用4,329,485.11345,417,422.72-98.75%同上
所得税费用1,159.35-100.00%
研发投入2,930,993.4611,200,226.19-73.83%由于公司处于重新起步阶段,研发投入相对较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8,051,535.24-9,183,724.15-1,729.88%与上年同期相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支出增加,主要系合并范围及业务规模缩小,销售回款、收到的政府补助、工程保证金及往来款均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61,781.96125,789,597.98-107.60%与上年同期相比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减少,主要系上年
同期子公司福瑞控股出售其所持有的Altura股票收回现金,本报告期无此类业务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223,166.06303,058.1510,862.64%与上年同期相比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根据重整计划,公司收到重整投资人投资款3.55亿元,并用于清偿已确认债权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4,681,388.66116,839,403.80-223.83%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电芯/电池组13,244,607.5912,658,971.024.42%-54.59%-59.30%11.06%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业务
新能源产品及服务13,244,607.5912,658,971.024.42%-86.61%-86.38%-1.65%
分产品
电芯/电池组13,244,607.5912,658,971.024.42%-54.59%-59.30%11.06%
分地区
国内13,244,607.5912,658,971.024.42%-89.95%-89.49%-4.21%

□ 适用 √ 不适用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销售收入30%以上产品的销售均价较期初变动幅度超过30%的

□ 适用 √ 不适用

不同产品或业务的产销情况

产能在建产能产能利用率产量
分业务
分产品
锂离子电池10296万只10.31%1061.61万只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323,330.72-0.66%本报告期因子公司西安利同收回对利同壹号的投资成本50万元,将以前年度确认的损失转回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3,858.46-0.31%主要系部分股权投资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核算,根据公司所确定的公允价值确定依据,本期其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资产减值-1,838,005.493.75%主要系部分存货价值减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营业外收入7,863.37-0.02%
营业外支出9,742,142.99-19.90%主要系管理人报酬及法律服务费等
信用减值损失-5,904,166.6412.06%主要系按照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部分应收款项账龄延长导致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本报告期末上年同期末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365,888,855.9537.54%529,186,593.3042.37%-4.83%主要系管理人按重整计划清偿供应商货款、金融机构借款、担保债权及支付日常经营支出所致
应收账款90,518,345.169.29%83,517,869.696.69%2.60%
存货113,121,346.5211.61%31,835,785.862.55%9.06%主要系工厂恢复生产后,根据公司经营规划备货,但上半年销售不理想,导致在产品和库存商品较期初大幅增长
长期股权投资3,529,667.430.36%3,529,667.430.28%0.08%
固定资产93,576,949.619.60%38,044,386.063.05%6.55%主要系子公司为恢复生产,融资租入机器设备,部分安装调试完成所致
在建工程99,716,203.4110.23%6,693,141.340.54%9.69%主要系待安装调试的融资租入的机器设备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9,527,226.10153,858.46-176,669.2819,504,415.28
上述合计19,527,226.10153,858.46-176,669.2819,504,415.28
金融负债0.000.00
截止2020.6.30仍处在司法冻结状态的主要资产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公司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2018年7月6日、2018年8月6日、2018年11月5日、2019年5月10日及2019年10月1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固定资产被查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1、2018-139、2018-186、2019-081、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资产被查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70。
项目名称投资方式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投资项目涉及行业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资金来源项目进度预计收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披露日期(如有)披露索引(如有)
公司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及泓谟资本等新能源汽车产业内的知名企业和专业投其他新能源汽车产业及新能源汽车运营0.0050,000,000.00自有资金100.00%0.000.00不适用2017年05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
资机构一起共同成立新能源汽车创新联盟产业基金,联合设立南京瀚谟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关于投资设立新能源汽车创新联盟产业基金的公告》(2017-053)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新能源汽车创新联盟产业基金进展情况的公告》(2017-072)
公司认缴出资5000万元在顺德市设立中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自建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研发、测试、销售0.000.00自有资金0.00%0.000.00不适用2020年03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
立子公司的公告》(2020-039)
合计------0.0050,000,000.00----0.000.00------
资产类别初始投资成本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报告期内购入金额报告期内售出金额累计投资收益期末金额资金来源
其他19,527,226.10153,858.46-176,669.2819,504,415.28
合计19,527,226.10153,858.460.000.00-176,669.280.000.00--
募集资金总额294,854.57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3,148.2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5,054.8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1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93,148.29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846.08万元,其中7.73万元处于冻结状态。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20000台S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9,4009,4008,430.4789.69%2017年01月17日不适用
2、国内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4,000817.58817.58100.00%2015年12月31日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3,0003,0003,000100.00%2012年12月31日不适用
4、收购达明科技有限公司配套募集资金13,54011,00411,004100.00%2015年12月31日不适用
5、收购纽思曼股权2,5002,500100.00%2016年02月26日不适用
6、支付收购沃特玛现金对价及交易费用121,999.99121,999.99121,208.1899.35%2016年12月02日不适用
7、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83,00083,00083,000100.00%2016年11月14日不适用
8、圆柱形锂电池生产项目40,00040,00040,006.47100.00%2017年12月31日不适用
9、增资沃特玛3,396.573,396.57100.00%2017年04月01日不适用
10、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2,497.061,567.0662.76%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74,939.99277,615.2274,930.33--------
超募资金投向
坚瑞消防营销中心(北京)3,9903,9903,815.3495.62%2015年12月31日不适用
购买土地4,0504,0864,086100.00%2015年12月31日不适用
火灾报警项目4,1002,636.622,636.62100.00%2015年12月31日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3,7803,7803,780100.00%----------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3,9003,9003,900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9,82018,392.6218,217.96--------
合计--294,759.99296,007.820293,148.29----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年产 20000 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到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西安沣渭新区)六村堡现代产业园区。2012 年 8 月 15 日,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发布《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西土出告字[2012]103 号),公开挂牌出让包括公司实施“年产20000台S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所在地在内的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因村民上访,导致该三宗工业用地使用权中止挂牌。2013 年 3 月 9 日,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发布恢复挂牌公告(详见《西安晚报》2013 年 3 月 9 日第 12 版),声明村民安置补充问题已经解决,公告重新进行挂牌。上述原因导致该项目开工建设较预计时间有所滞后,后期因公司整合研发、试验、生产、仓库等资源,在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用地上建设由原材料、生产、销售、研发相结合,覆盖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消防电子产品、装甲抑爆系统等各类消防产品研发和生产的消防产业园区,在整体施工过程中,为了科学合理组织施工,从而影响该项目的工程进度。鉴于此,“年产 20000 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预计延后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建成。2017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20,000 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进行结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年产 20000 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用于投资固定资产的资金已使用完毕,节余部分铺底流动资金。该项目已经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结项。2016 年度,公司气溶胶灭火装置业务萎缩比较厉害,全年销售额大约 1,000 万元。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2)五届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1 月 9 日在天津市召开,会议组织审查并一致通过了行业标准《气溶胶灭火系统第 1 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送审,通过了标准的审查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精神,公司目前气溶胶灭火装置的销售规模、利润水平已经不值得继续申请 3C 认证。公司已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从事新型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的西安力拓科消防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转让,转让完成后,公司已退出气溶胶灭火装置业务。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共 19,914.58 万元;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人民币 1,980.00 万元提前归还银行短期借款,该项计划已履行完相关的法定程序,并于 2010 年 9 月 30 日实施完成;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会议决议,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人民币 1,9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计划已履行完相关的法定程序,已于 2010 年 12 月 23 日实施完成; 3、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人民币 3,990.00 万元建设坚瑞消防营销中心(北京),该项基本完成; 4、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4,050.00 万元,竞价购买位于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西安沣渭新区)面积约为 150 亩的土地使用权。已于 2013 年 5 月 3 日已实施完毕。 5、公司 2012 年第二届第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人民币 2,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计划已履行完相关的法定程序,已于 2012 年 3 月 29 日实施完成; 6、公司 2012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人民币1,800.00 万元提前归还银行短期借款,该项计划已履行完相关的法定程序,并于 2012 年 11 月 23 日实施完成; 7、公司2012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人民币 4,100.00 万元投资消防火灾报警系统项目,该项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 8、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及其他尚未指定用途的募集资金对孙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收购纽思曼股权”、“支付收购沃特玛现金对价及交易费用”、“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坚瑞消防营销中心(北京)”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上述项目节余资金 10,684,793.55 元及公司其他尚未指定用途的募集资金 23,280,923.26 元(23,280,923.26 元来源于“火灾报警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33,965,716.81 元对全资子公司沃特玛增资,并同时同意沃特玛向其全资子公司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增资 33,965,716.81元,增资金额将全部使用上述募集资金进行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年产 20000 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改由“西安金泰安全消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 20000 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变更“年产 20000 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生产基地投资建设——生产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设备购置实施主体,即由公司实施 744 万元的设备购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已实施完成的“补充流动资金”、“购买土地”、“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结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国内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消防火灾报警系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坚瑞沃能”)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及其他尚未指定用途的募集资金对孙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收购纽思曼股权”、“支付收购沃特玛现金对价及交易费用”、“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坚瑞消防营销中心(北京)”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上述项目节余资金 10,684,763.55 元及公司其他尚未指定用途的募集资金23,280,923.26 元(来源于“火灾报警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33,965,686.81 元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增资,并同时同意沃特玛向其全资子公司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汾沃特玛”)增资 33,965,686.81元,增资金额将全部使用上述募集资金进行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1、2010 年度,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人民币 569.77 万元,其中投入年产 20000 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人民币 477.33 万元,投入国内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人民币 92.44 万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 KPMG-C(2010)OR.No.0073《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止 2010 年 9 月 8 日止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 2、2011 年 1月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69.77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分别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利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资金。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569.77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于 2011 年 2 月,公司将该等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与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3、2016 年度,公司以“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及交易费用”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 6,055,353.84 元置换已支付本次交易事项部分交易费用的自筹资金,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验证,并出具《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6) 第 021007 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055,353.84 元置换已支付本次交易事项部分交易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意见,同意本次置换事宜,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本次交易事项部分交易费用的自筹资金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同意上述置换事宜。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将已支付本次交易事项部分交易费用的自筹资金与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4、2017 年,公司以“圆柱形锂电池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 364,428,665.00 元置换预先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置换事项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
[2017]61050001 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置换事宜,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本次置换事宜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同意上述置换事宜。2017年 2 月 16 日,公司已将预先投入圆柱形锂电池生产线项目的自筹资金与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适用
1、经 2013 年 3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2013 年 3 月 28 日和 29 日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划出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2013 年 9 月 11 日,公司归还募集资金 3,000.00 万至该专项账户。 2、经 2013 年 9 月 1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审议通过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现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2013 年 9 月 18 日自专项账户划出募集资金3,000.00 万元,201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归还募集资金 3,000 万至该专项账户。 3、经 2014 年 3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2014 年 3 月 20 日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划出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2014 年 3 月 17 日,公司归还募集资金 3,000.00 万至该专项账户。 4、经 2014 年 9 月 1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3,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2014 年 9 月 19 日自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划出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201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归还募集资金 3,000.00万元至该账户。 5、经 2015 年 3 月 1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5 年 3 月 18 日自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划出募集资金3,000.00万元。2016年3月17日,公司归还募集资金3,000.00万元至该专项账户。 6、经 2016 年 3 月 1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6 年 3 月 18 日自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划出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2017 年 3 月 16 日,公司归还 3,000.00 万募集资金至专项账户。 7、经 2017 年 3 月 3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7 年 4 月 1 日自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划出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归还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至该专项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适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童新建、童建明、上海傲英一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江苏华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丁赤、叶云优、霍建华、吴婷、孙喜生合计持有的达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达明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向包含郭鸿宝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用于现金收购款及本次交易相关费用的支付。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已经完成现金收购款的支付及相关交易费用的支付。鉴于该项目已经实施完成,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该项目结项,并使用该项目部分剩余资金 2,500 万元对湖南纽思曼导航定位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
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止 2020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846.08万元,其中7.73万元处于冻结状态,公司将继续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其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2019年司法划扣的金额为20,154,027.89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1、2011 年 2 月 11 日公司将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697,659.23 元与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实际置换了 5,697,700.00 元,差异 40.77 元。另外实际置换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专户置出,2011 年 8月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专户 5,697,700.00 元,对此进行了纠正。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3 年 9 月 17 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现金。2014 年 1 月 3 日,公司拟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唐延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于银行单据填写错误,导致银行退票,公司将在使用期限内择期另行归还。2014 年 3 月 14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唐延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2014 年 1 月 23 日,公司支付“火灾报警项目”相关资金时,误使用了“国内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账户资金,涉及金额 63,850.00 元,手续费 48.00 元,公司已于 2014 年 5 月 4 日纠正本次错误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4、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4 年 9 月 19 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现金,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无异议,拟使用“国内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 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年产 20,000 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 3,000.00 万元转出,公司核查发现后,已将 3,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于 2014 年9 月 24 日及时归还至该账户,同时公司从“国内市场营销网络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出3,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向李瑶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1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配套资金。截止 2016 年 8 月 12 日 12:00,各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将认购资金共计 2,499,999,994.80 元汇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为本次发行开立的专用账户。国泰君安扣除证券承销费及财务顾问费后,将募集资金余款分别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转款过程中,把本应转入浙商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的 100 万元误转入华夏银行西安唐延路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发现后,经国泰君安同意,公司将误转入华夏银行的 100 万元转回至浙商银行。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存在违规情形。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
资金总额(1)金额(2)(3)=(2)/(1)态日期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20000台S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年产20000台S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9,4008,430.4789.69%2017年01月17日不适用
国内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国内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817.58817.58100.00%2015年12月31日不适用
火灾报警项目火灾报警项目2,636.622,636.62100.00%2015年12月31日不适用
收购纽思曼股权收购达明科技有限公司配套募集资金2,5002,500100.00%2016年02月26日不适用
增资沃特玛支付收购沃特玛现金对价及交易费用、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坚瑞消防营销中心(北京)3,396.573,396.57100.00%2017年04月01日不适用
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圆柱形锂电池生产19.05不适用
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年产20000台S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1,450.03773.9253.37%不适用
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国内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1,00078578.50%不适用
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支付收购沃特玛现金对7.7不适用
所需的流动资金价及交易费
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20.38.1440.10%不适用
合计--21,247.85019,348.3----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年产 20000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改由“西安金泰安全消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000 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变更“年产 20000 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生产基地投资建设——生产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设备购置实施主体,即由公司实施 744 万元的设备购置。2017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20,000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进行结项。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国内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3、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火灾报警项目”。 4、因“收购达明科技有限公司配套募集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成,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该项目结项,并使用该项目部分剩余资金 2,500 万元对湖南纽思曼导航定位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5、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及其他尚未指定用途的募集资金对孙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支付收购沃特玛现金对价及交易费用”、“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坚瑞消防营销中心(北京)”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上述项目节余资金 10,684,793.55 元及公司其他尚未指定用途的募集资金 23,280,923.26 元(23,280,923.26 元来源于“火灾报警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33,965,716.81 元对全资子公司沃特玛增资,并同时同意沃特玛向其全资子公司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增资 33,965,716.81 元,增资金额将全部使用上述募集资金进行投入。 6、上市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及其他已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圆柱形锂电池生产项目”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该项目节余资金 190,538.55 元以及上述其他已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年产 20,000 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4,500,253.08 元(含利息),“国内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 10,000,000 元,“支付收购沃特玛现金对价及交易费用”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节余利息分别为 76,784.86 元及202,991.13 元)合计 24,970,567.62 元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及其他已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年产 20000 台 S 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用于投资固定资产的资金已使用完毕,节余部分铺底流动资金。该项目已经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结项。2016 年度,公司气溶胶灭火装置业务萎缩比较厉害,全年销售额大约 1,000 万元。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2)五届五次会议于2017 年 1 月 9 日在天津市召开,会议组织审查并一致通过了行业标准《气溶胶灭火系统第 1 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送审稿,通过了标准的审查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精神,公司目前气溶胶灭火装置的销售规模、利润水平已经不值得继续申请 3C 认证。公司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从事新型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的西安力拓消防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转让,转让完成后,公司已退出气溶胶灭火装置业务。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内蒙古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子公司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容电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待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200000000261,375,393.3260,012,018.191,014,025.54-12,880,396.99-12,880,396.99

九、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大股东股权被司法处置的风险

2019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申请执行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与被执行人李瑶股票质押回购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仲深裁[2019]D271号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深圳中院认为,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处分被执行人李瑶名下质押的108,500,000股坚瑞沃能股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裁定强制拍卖被执行人李瑶名下所持有的108,500,000股坚瑞沃能股票以清偿债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李瑶持有公司股份257,750,290股,均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6.02%;其一致行动人李金林持有公司股份24,972,1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其中23,783,020股被司法冻结。李瑶先生为公司大股东,也是公司收购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人,按照公司与李瑶签订的《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公司应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定向回购李瑶所持有的坚瑞沃能股份,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注销。对于上述拍卖事项公司已委托律师对上述拍卖事项提出执行异议,同时,公司也将继续督促李瑶确定对赌完成情况并进行业绩补偿。

2、李瑶业绩承诺补偿无法完成的风险

公司于2016年9月份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沃特玛100%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交易约定李瑶先生作为业绩补偿义务人,对沃特玛的业绩做出了承诺:沃特玛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累积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350万元、90,900万元、151,800万元。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沃特玛未完成2018年业绩承诺,按照公司与李瑶签订的《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李瑶需按照补偿的上限52亿元进行补偿。为了保证李瑶的业绩补偿能够顺利实施,公司与李瑶积极协商补偿事宜,先前李瑶已履行的补偿款共计约11.09亿元。回购注销李瑶持有的因实施公积金转增股份而增加的股票。根据公司《重整计划》规定,将以坚瑞沃能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8.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共计转增约206,764.59万股股份。其中以李瑶现持有的股份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形成约219,087,747股,公司已对该部分转增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还将采取相关措施(包含司法途径)继续对李瑶进行追偿,但因李瑶补偿金额较大,且其个人持有公司所有股份均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后续仍存在李瑶无法完成业绩承诺补偿的风险。

3、公司面临经营方面的风险

(1)短期内生产经营无法改善的风险

公司2019年扭亏为盈主要依靠公司债务重组的收益和沃特玛出表转回的超额亏损,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16,026,751.64元。公司下属的主要经营实体均为新成立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保清女士2020年6月3日刚刚上任,全面介入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时间也较短,高总入住后对公司未来发展进行了规划设计,但在执行过程中尚需要对现有的经营模式进行调整和优化。未来公司能否再次成功进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具有不确定性;另外,在两轮电动车市场及储能市场,公司的产品尚需送检客户进行严格测试,最终能否获得客户的认可、产品实现销售存在不确定性。

(2)政策风险

2020年3月31日,国务院国常会确定促进汽车消费政策,其中,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原计划2020年末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购置税完全退出,现在为刺激新能源汽车发展,将延长至2022年末,有效缓解2020年补贴退坡以及2021年补贴完全退出对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冲击。目前,公司产品暂未涉及动力电池市场,暂不受新能源补贴政策的影响,但后续公司再次进入动力电池市场时,将面临无法获取补贴以及市场份额进一步被压缩的风险。

(3)产品单一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32700型小圆柱磷酸铁锂电池,相比其他技术路线的电池安全性更好、寿命更长、更易维护,成本也更低。2019年随着新补贴政策正式实施,车企为减低成本纷纷采用磷酸铁锂电池,造成2019年下半年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量有所回升,但在动力电池市场三元锂电池占比仍超过六成,市场份额依然最大。而在储能市场及低速电动车市场虽然以磷酸铁锂电池为

主,但公司也面临其他竞争对手及不同型号产品的竞争。未来,若公司没有及时开发并推出三元锂电池产品或丰富产品型号,存在因产品单一导致公司抵御行业变化能力不足的风险。

(4)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锂电池替代铅酸电池在低速车市场的不断渗透以及锂电池在储能市场的推广应用,目前已经有多家企业开始布局储能及低速车领域。在储能市场,国外企业包括三星SDI、LG化学等已占据一定市场份额,国内企业包括宁德时代、亿纬锂能等企业也已积极布局储能市场,市场竞争逐渐加剧。在低速车市场,行业潜在的进入者则包括了众多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锂电池厂商等,随着参与者的加多,政策趋势的进一步明朗,行业的竞争也在加剧。因此,若公司未来不能保持技术持续进步并降低企业成本,那么将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公司将抓住机遇,大力发展两轮车市场。在锂电两轮电动车大好发展前景的机遇面前,公司积极参与两轮电动车头部企业新国标下的新车型设计,瞄准巨大的存量市场。公司32700型小圆柱磷酸铁锂电池具有组合灵活、成本低的特点,适合两轮电动车的配套使用。同时,公司在时机成熟、资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扩张磷酸铁锂软包、方形产能,进一步满足市场多元化的需求。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6.50%2020年02月25日2020年02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1.11%2020年06月03日2020年06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郭鸿宝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本人单独控制的及/或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之2016年02月19日长期有效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在本承诺函项下其它承诺及保证的效力。
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重整投资承诺1、承诺自其在坚瑞沃能重整程序中认购的股票到账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坚瑞沃能的股票;2、承诺在其作为重整后公司主要股东以及坚瑞沃能所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济环境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前提下,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改善生产经营、注入其他经营资产等各类方式,自2020年1月1日只2022年12月31日期间坚瑞沃能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3亿元。若因承诺主体原因导致上述承诺未实现的,其应当在坚瑞沃能2022年度报2019年12月26日2023年5月11日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告披露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坚瑞沃能补足。
共青城凯易恒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整投资承诺在根据《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补充协议》受让的股份登记至承诺人或承诺人指定的证券账户之日起六个月内,承诺人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坚瑞沃能股份。若违反前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1月11日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广西自贸区嘉利和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整投资承诺在根据《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补充协议》受让的股份登记至承诺人或承诺人指定的证券账户之日起六个月内,承诺人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坚瑞沃能股份。若违反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1月11日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前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湖北谦鼎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整投资承诺在根据《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补充协议》受让的股份登记至承诺人或承诺人指定的证券账户之日起六个月内,承诺人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坚瑞沃能股份。若违反前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1月11日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武汉诺诚达兴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承诺在根据《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补充协议》受让的股份登记至承诺人或承诺人指定的证券账户之日起六个月内,承诺人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坚瑞沃能股份。若违反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1月11日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前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陈乙超重整投资承诺在根据《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补充协议》受让的股份登记至承诺入或承诺入指定的证券账户之日起六个月内,承诺入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坚瑞沃能股份。若违反前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1月11日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阎蕊重整投资承诺在根据《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补充协议》受让的股份登记至承诺入或承诺入指定的证券账户之日起六个月内,承诺入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坚瑞沃能股份。若违反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1月11日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前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郑向阳重整投资承诺在根据《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补充协议》受让的股份登记至承诺入或承诺入指定的证券账户之日起六个月内,承诺入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坚瑞沃能股份。若违反前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1月11日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润信托?招利13号单一资金信托)重整投资承诺1、承诺人将支付的重整投资款为合法管理的资金。2、承诺人与常德中兴及其提供的其他财务投资人名单中的其他财务投资人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且并非一致行动人。3、承诺人与管理人提供的坚瑞沃能目前2020年04月29日2020年11月11日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的股东名单中的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持有坚瑞沃能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且并非一致行动人。4、在根据《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重整投资协议》受让的股份登记至承诺人或承诺人指定的证券账户之日起六个月内,承诺人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坚瑞沃能股份。若违反前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童新建、童建明股份限售承诺1、本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坚瑞沃能增发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锁定,不得转让。2、本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坚瑞沃能增发股份自法定锁定期结束之日起分期2014年08月14日长期有效承诺人童新建、童建明盈利承诺已经完成,应收款项回收承诺尚未履行完毕。因此公司已将6,850,000股先暂时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解锁,每12个月解锁数额为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坚瑞沃能增发股份数量的25%;如达明科技上一年度的实际盈利数未达到承诺盈利数,在完成业绩补偿后,当年应解锁部分股份才能解锁。解锁后的股份才能转让。3、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本人因坚瑞沃能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坚瑞沃能股份,亦将严格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4、本人担任坚瑞沃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转让持有的坚瑞沃能股份还将严格当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管理机构及坚瑞沃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33
童新建、童建明股份限售承诺根据本人与坚瑞沃能与2014年12月25日2018年12月31日承诺人童新建、童建明盈
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承诺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如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盈利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盈利数的,则本人应向坚瑞沃能进行补偿。前述实际盈利数指达明科技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额(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的方式确定)。利承诺已经完成,应收款项回收承诺尚未履行完毕。因此公司已将6,850,000股先暂时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33
郭鸿宝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除坚瑞沃能及坚瑞沃能的控股、参股子公司外)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达明科技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达明科技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2014年02月28日长期有效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达明科技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李瑶、郭鸿宝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承诺人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坚瑞沃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充分尊重坚瑞沃能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坚瑞沃能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承诺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坚瑞沃能及其控制的企业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坚瑞沃能及其控制的企业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承诺人将尽可2016年02月29日长期有效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瑞沃能股份及依照有关规定被认定为坚瑞沃能关联人期间均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李瑶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本人目前未在与坚瑞沃能或其控股企业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公司或者经济组织中担任职务;2、本人单独控制的及/或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坚瑞沃能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3、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本人单独控制的及/或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企业,也不会:(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坚瑞沃能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2016年02月29日长期有效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坚瑞沃能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人谨此确认: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均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及保证部分内容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人在本承诺函项下其它承诺及保证的效力。
李瑶股份限售承诺1、本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上述12个月的限售期满后,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本承诺人于本次交易中所获股份可以分步解除锁定,其原则是:业绩承诺2016年02月29日长期有效未完成业绩承诺,股份继续锁定。
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锁定期届满之后股份的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耿德先、刘坚、朱金玲、李飞、董丹舟、陈曦 、佘静、史晓霞、蔡俊强、李细妹、钟向荣、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德联恒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天瑞达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期间内,本人/本企业不与其他上市公司股东签署任何一致行动协议或作出任何可能达成一致行动状态的安排或约定,且,本人/本企业亦不会作出任何影响或改变上市公司现有控制权的其他行为。2016年04月12日长期有效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童新建、童建明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童新建、童建明承诺达明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的承诺盈利数分别不低于3584.31万元、4239.18万元、2014年02月28日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实施完成日止报告期内,承诺人童新建、童建明盈利承诺已经完成,应收款项回收承诺尚未履行完毕。因此公司已将6,850,000股先暂时冻结。具体内容
4893.02万元、5471.45万元;童新建、童建明承诺,盈利承诺期满之日起3年内,童新建、童建明将负责标的公司按照盈利承诺期最后一年的年度审计报告中所确认的已完工未结算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总额(以下简称"应收款项总额")全额收回款项,逾期不能清收部分,由童新建、童建明以连带责任方式按照未能清收部分总额的95%(扣除盈利承诺期内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补偿给公司,且应于盈利承诺期满3年之日起的3个月内将补偿款全额现金支付给公司。如果标的公司盈利承诺期最后一年的存货和应收账款周转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33
诺期满之日起3年内,标的公司未能全额收回盈利承诺期最后一年的应收款项总额时,保证金应用于冲抵上述的应收款项总额补偿款,如保证金在冲抵应收款项总额补偿款后存在结余,公司应将结余的保证金在10日内退还给童新建、童建明。童新建、童建明承诺,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将其持有的限售状态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质押、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或变相转让,保证在需要对公司进行补偿的情况下具备实际补偿能力。
李瑶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自2016年1月1日起,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2016年02月29日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实施完成日止承诺人承认业绩对赌失败并承诺按照补偿的上限52亿元对公司进行补偿。承偌人李瑶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31日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累积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350万元、90,900万元、151,800万元。如果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的累积净利润未达到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则承诺人应按照约定对坚瑞沃能予以补偿。的方式包括由公司回购注销李瑶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向公司支付补偿款。报告期内尚未履行完毕。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郭鸿宝股份减持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2010年08月19日长期有效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十。
郭鸿宝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本人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坚瑞沃能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在本人作为坚瑞沃能主要股东的事实改变之前,本人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坚瑞沃能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因未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将对公司遭受的损失作出赔偿。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为坚瑞沃能股东为止。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2010年08月19日长期有效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公司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坚瑞沃能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按照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履行批准手续。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郭鸿宝、郑向阳、李炜、郭怀川、李杰、张金龙、徐凯、台文英、岳大可、陈琼、郭晓峰其他承诺针对2008年4月公司股份制改造时所涉及到的按税法有关规定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本人承诺全额承担应缴纳的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2008年04月30日长期有效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郭鸿宝其他承诺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若未能缴纳因2008年4月股份制改造时所涉及到的2008年04月30日长期有效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按税法有关规定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及因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则由本人承担其应缴纳的税款及因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1、2018年度沃特玛严重亏损,按照《盈利预测承诺及补偿协议》和《盈利预测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李瑶对公司的业绩补偿金额为52亿元的补偿上限,截至报告期末,其中11.09亿元李瑶先期已进行了赔付;同时,公司已回购注销李瑶持有的因实施公积金转增股份而增加的股票。根据公司《重整计划》规定,将以坚瑞沃能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8.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共计转增约206,764.59万股股份。其中以李瑶现持有的股份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形成约256,487,747股,公司已对该部分转增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还将采取相关措施(包含司法途径)继续对李瑶进行追偿,但因李瑶补偿金额较大,且其个人持有公司所有股份均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后续仍存在李瑶无法完成业绩承诺补偿的风险。 2、承诺人童新建、童建明在报告期内除应收款项回收承诺尚未履行完毕,盈利承诺人未向公司缴纳保证金9,556,466.13元外,盈利预测承诺均已完成。因此公司拟将等值保证金对应的股份数约6,850,000股先暂时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33。

普通合伙)所出具了于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由于形成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和强调事项段的事项主要是由于原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引起,目前深圳沃特玛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已向其管理人移交了经营管理权及相关资料,自此公司丧失对深圳沃特玛的控制权,其资产负债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已不存在重大影响,但该事项对本期数据和对应数据的可比性存在影响。根据2020年7月22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粤03破393号之一),经申请人深圳博安紫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法院认定深圳沃特玛具备重整价值,裁定自2020年7月22日起对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进行重整。公司正在积极配合沃特玛管理人的工作,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尽快解决沃特玛对公司的影响。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债权人陕西凯瑞达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凯瑞达公司”)的《催款函》,告知因公司未能按照相关约定还款,凯瑞达公司已委托律师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重整。(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相关债权人催款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217)。2019年9月30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作出(2019)陕0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及(2019)陕01破申1号之一《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陕西凯瑞达实业有限公司对坚瑞沃能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坚瑞沃能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暨股票存在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69)。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9年11月7日上午10时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草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92)2019年12月27日上午,西安中院召开坚瑞沃能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2019年12月27日下午,西安中院召开坚瑞沃能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日,西安中院作出(2019)陕01破33号之八《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坚瑞沃能重整程序(详见管理人本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29)。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坚瑞沃能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8.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067,645,880股股份,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3月31日。转增后,坚瑞沃能总股本由2,432,524,564股增加至4,500,170,444股。前述转增股份由管理人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其中:256,487,747股将由坚瑞沃能予以回购注销,77,489,238股向除李瑶、郭鸿宝及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外的其他股东按每10股分配0.5股的比例进行分配,1,733,668,895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2020年4月29日,公司收到西安中院(2019)陕01破33号之十四《民事裁定书》,裁定《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详见当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涉案金额(万是否形成预计诉讼(仲裁)诉讼(仲裁)审理诉讼(仲裁)判决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元)负债进展结果及影响执行情况
因借款合同纠纷,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李瑶偿还借款6,000.00万元。各被告承担原告为本案诉讼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用314,500元及诉讼费用。6,031.45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1)被告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票据款6000万元、律师代理费20万元,合计6020万元。(2)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李瑶、被告铜陵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李瑶、铜陵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追偿。(3)驳回原告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李瑶、铜陵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共同负担347800元。执行阶段2018年06月0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05 2018-140
因买卖合同纠纷,武汉市顺百盛达科技有限公司向813.9尚未结案(1)沃特玛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武汉市执行阶段2018年06月0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7,006,760.00元及利息等,律师费76.00万元,暂计人民币8,138,954.56元。顺百盛达科技有限公司7,006,760元;(2)沃特玛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武汉市顺百盛达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货款的利息(以货款7,006,76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8年3月10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3)沃特玛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武汉市顺百盛达科技有限公司律师费40,000元;(4)坚瑞沃能对沃特玛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驳回武汉市顺百盛达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沃特玛、坚瑞沃能共同负担62,000元。cn公告编号:2018-105 2018-130 2019-047
因票据追索权,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汇票款项5,023,800.00元及利息,并要求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承担原告的528.87管理人对于该债权不予确认,票据权利已转让给江西升华。(1)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5,023,800元及利息(以5,023,800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9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尚未执行2018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40 2018-190
诉讼费用,共计5,288,697元。同期贷款利率4.35%计算);(2)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保全费8,976元;(3)被告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对上述一、二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行使票据再追索权;(4)驳回原告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8,758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53,758元由被告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坚瑞沃能支付原告汇票及利息损失。230.43尚未结案(1)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2,182,633.2元及利息(以1,713,868.2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23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执行阶段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2018-190
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35%计算;以468,765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35%计算);(2)被告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行使票据再追索权。案件受理费24,261元,减半收取12,130.5元,由被告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因借款合同纠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法院申请,请求沃特玛偿还垫款及垫款利息等。4,990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被告沃特玛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偿还垫款本金4,99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4,990万元为基数,2018年6月9日至2018年7月9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上浮20%计算,2018年7月10日至实际清偿执行阶段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2019-148
之日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坚瑞沃能承担连带责任。
因借款合同纠纷,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及李瑶支付款项6,499.50万元,已申请财产保全。6,499.5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1)被告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返还贷款本金64,572,532.5元,并自2018年6月29日起至上述贷款清偿前的全部利息(即按日以垫付金额的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承担原告为追索贷款支付的公证费、律师费及保全费206,000元;(2)被告沃特玛、李瑶对被告坚瑞沃能上述判决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坚瑞沃能追偿;(3)驳回原告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80,384元,由被告坚瑞沃能、沃特玛、李瑶负担。执行阶段2018年07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30 2019-005
因借款合同纠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向法院申请,要求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3,108.08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1)被告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执行阶段2019年03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34
归还借款及利息等。偿。公司临汾分行贷款本金2,999.9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1月16日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2)被告沃特玛、坚瑞沃能及李瑶对被告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案件受理费191,795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96,795元,由被告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负担。2019-047
因借款合同纠纷,湖北正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和李瑶共同向原告偿还欠款本金及利息,坚瑞沃能承担连带责任。8,975.8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1)判令被告一深圳沃特玛和被告李瑶共同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8975.8万(暂截止2018年3月19日)逾期利息按月利率2%继续计算至清偿为止。(2)坚瑞承担连带责任。(3)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由被告承担。执行阶段2018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90
因借款合同纠纷,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人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及利息4,029.37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1)被告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7,722,341.40元;(2)被告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执行阶段2018年07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30 2018-190
12,088,122.72元。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截止2018年9月20日的借款利息1,264,566.22元和逾期利息887,566.27元;(3)被告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自2018年9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违约金(以本金37,722,341.4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以实际欠款天数计算);(4)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上述第一至三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履行上述清偿义务后,有权向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307,162元,财产保全费15,000元,合计322,162元,由被告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100重整计划执(1)被告陕西坚执行阶段2018年07月巨潮资讯网
纷,北京鑫丰明润商贸中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鹭科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飞龙帆顺商贸中心支付款项100.00万元。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北京鑫丰明润商贸中心票据金额100万元;(2)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飞龙帆顺商贸中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北京鑫丰明润商贸中心自2018年3月3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票面金额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6,900元,由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飞龙帆顺商贸中心负担。06日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30 2018-190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威铨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商业汇票款及利息等。1,008.69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1)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威铨电子有限公司支付汇票金额10,000,000元及利息(以1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从2018年6月28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2)被告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执行阶段2018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90 2018-207
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81,92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威铨公司预交),由被告坚瑞沃能、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负担。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法院申请,请求沃特玛偿还借款及利息罚息等,坚瑞沃能、李瑶承担连带责任。13,881.48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被告沃特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本金138,642,372.21元及逾期利息(以138,814,752.8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7.83%为标准自2018年4月22日计至2018年12月7日;以138,642,372.21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7.83%为标准自2018年12月8日计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坚瑞沃能、李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执行阶段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2019-190
因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7,384.87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1)被告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原告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15,740,613.89元及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自2018年2月28日起计至尚未执行2018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207 2019-018
日起计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一审案件受理费412,179元(原告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坚瑞沃能负担。
因票据纠纷,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向原告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1,029.93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1)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原告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支付票号为:230579101216120171129133399571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1,000万元及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自2018年9月26日起计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2)驳回原告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81,800元,由被告承担。因原告已预交,故被告应于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原告。执行阶段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50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1)被告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国顺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向原告合肥艺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执行阶段2018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207

公司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本金50万元,以及支付自2018年3月30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2)驳回原告合

肥艺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因票据纠纷,合肥艺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支付票据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

50.89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1)被告坚瑞沃能、深圳市国顺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向原告合肥艺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商业承兑汇票金额500,000元,以及支付自2018年2月28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驳回原告合肥艺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891元、由被告坚瑞沃能、深圳市国顺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执行阶段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深圳威铨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请求坚瑞沃能、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共同836.59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1)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威铨电子有限公司支执行阶段2018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支付汇票款及利息等。偿。付商业汇票金额8,365,900.81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具体计算为:以8,365,900.81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从2018年6月28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2)被告东莞市昊通电子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8-207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向法院申请,请求沃特玛偿还借款及利息罚息等。18,905.11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被告沃特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贷款本金188,885,965.48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18年7月16日,合同期内利息812,000元、罚息1,526,419.81元、复利1,629.44元;自2018年7月17日起,以本金88,885,965.4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50375%计算罚息,以本金1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83%计算罚息,以合同期内利息812,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83%计算复利,均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坚瑞沃能、李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执行阶段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2019-207
因保理合同纠纷,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偿还应收账款及延期付款违约金等。100.1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1、坚瑞沃能支付2,164,225元及利息,2、鹭科万向原告支付992,881.64元,延长期保理费3,943.54及违约金,江勇承担连带责任,3、案件受理费保全费19,890坚瑞承担,9,324元鹭科万江勇承担。执行阶段2018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55
因票据纠纷,安鑫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请求坚瑞沃能支付票据款及逾期利息等。303.32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1)被告坚瑞沃能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鑫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300万元,并支付自2018年5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基数为300万元,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准,不超过年利率4.35%);(2)驳回原告安鑫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33,248元,由被告坚瑞沃能承担。因原告已预交,被告应将该款连同上述款项一并给付原告。执行阶段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2019-018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成都傅立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211.71管理人对于该债权不予确认。(1)被告沃特玛、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安徽夏禹新能源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
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菊水皇家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成都傅立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200万元;(2)被告沃特玛、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安徽夏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菊水皇家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22,83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沃特玛、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安徽夏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菊水皇家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号:2019-047、2019-144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等。18,896.99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1)被告坚瑞沃能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偿还编号为GR17164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借款本金178,189,963.68元及利息、罚息(利息、罚息暂计至208年12月19日共计9,809,287.41元,此后的利息、罚执行阶段2018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67 2019-047
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付至还清款项之日止);(2)被告坚瑞沃能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支付律师代理费30,000元;(3)被告沃特玛、李瑶、郭鸿宝对原告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就本判决(1)(2)项确定的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实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坚瑞沃能追偿。案件受理费935,695.7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坚瑞沃能、沃特玛、李瑶、郭鸿宝共同负担。
因合同纠纷,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司向法院申请,要求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汇票票据金额及利息。90.94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1)被告公司、东莞市康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896,661.36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896,661.36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4月30日开始计执行阶段2018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190 2019-005
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驳回原告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76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公司、东莞市康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追收未缴出资纠纷、股东出资纠纷,深圳市爱比瑞塑胶模具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深圳市国顺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坚瑞沃能、沃特玛承担连带责任。359.93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1)被告沃特玛、被告深圳市国顺源科技有限公司、周志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带向原告深圳市爱比瑞塑胶模具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500,000元及利息;(2)被告坚瑞沃能、被告深圳市国顺源科技有限公司、周志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票据金额2,925,433.33元及利息;(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执行阶段2018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207、2019-082
因买卖合同纠纷,浙江瑞邦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坚瑞沃能等三被告立即支付原告采购货款并支付利息等。100管理人对于该债权不予确认。驳回原告所有诉讼请求重新上诉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买卖合同纠纷,245管理人对于驳回原告所有诉重新上诉2019年06月巨潮资讯网

浙江瑞邦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坚瑞沃能等三被告立即支付原告采购货款并支付利息等。

该债权不予确认。讼请求06日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联新通路(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款及利息等。664.83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联新通路(深圳)电子有限公司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6,349,102.0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56,244元,由坚瑞沃能承担。执行阶段2019年09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48
因借款合同纠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在内的债务人偿还债务本息、租金、违约金等。28,726.63已撤诉原告已撤诉撤诉2019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5
因买卖合同纠纷,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向原告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等。6,615.21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1)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原告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63,047,533.6元;(2)被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原告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以63,047,533.6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18日执行阶段2019年07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14
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案件受理费362,03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在执行本判决时一并给付原告。
因票据纠纷,江苏新宏大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等六被告共同支付原告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应付款及逾期利息等。513.67公司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条件予以预留被告坚瑞沃能、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赤峰开瑞科技有限公、贵州开瑞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开磷集团矿肥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江苏新宏大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5,000,000元及利息。尚未执行2019年09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48、2020-005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向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沃特玛向申请人偿还流动资金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等。58,607.91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1)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流动资金借款本金人民币341,492,036.83元及计至2018年11月30日的利息、罚息、复利人民币14,517,233.97元,共计人民币356,009,270.8元;(2)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申请人垫付的银行承兑汇票项下的本金人民币184,713,314.61元及计至2018年11月30日的利息人尚未执行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99
偿还责任;(8)所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财产保全费用人民币5,000元;(9)本案仲裁费人民币3,723,458元,本案仲裁员实际开支人民币3,735元,由所有被申请人承担。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向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民富沃能向申请人偿还流动资金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等。877.34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1)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流动资金借款本会人民币7,715,775.96元及计至2018年11月30日的利息、罚息、复利人民币427,764.09元,合计人民币8,143,540.05元; (2)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219,009.56元;(3)如第一被申请人未能履行上述第(一)、(二)项裁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人有权以第三被申请人名下用于抵押的4台纯电动大巴车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以最高额人民币3,500万元为限优先受偿;(4)如第一被申请人未能履行上述第(一)、(二)项载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人有权以第四执行阶段2019年04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7、2019-099

民币3,735元,由所有被申请人承担。"

因票据纠纷,合肥艺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支付票据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

10.58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1)被告坚瑞沃能、深圳市国顺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向原告合肥艺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票据号码为230579101216120180131157005560的商业承兑汇票本金10万元,以及支付自2018年7月3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驳回原告合肥艺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2,329元,因原告已预交,故被告在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原告。执行阶段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票据纠纷,合肥艺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支付票据款及利息。10.15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坚瑞沃能、深圳市国顺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向原告合肥艺光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本金10万元及利息;执行阶段2019年09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48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上海浦东发8,802.78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1)被告沃特玛应于本判决生效执行阶段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等,坚瑞沃能、李瑶、程玲志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本金8,000万元及合同内利息3,483,463.91元、复利(以3,483,463.9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7875%的标准自2018年12月14日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和罚息(以8,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7875%的标准自2018年12月14日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2)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被告沃特玛自2018年1月10日至2021年1月10日期间对应收账款付款人为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产生的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应收账款享有质押权,并有权对处置该质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3)被告坚瑞沃能、李瑶、程玲志对被告沃特玛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沃特玛追偿;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4)驳回原告上海浦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458,492.31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承担4,584.92元,被告沃特玛、坚瑞沃能、李瑶、程玲志承担458,907.39元。
因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东台市夏炀不锈钢制品厂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支付原告票据款及利息等。42.78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被告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东台市夏炀不锈钢制品厂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400,000元及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7,482元,由被告坚瑞沃能承担,因原告已预交,故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将其应负担的数额一并支付原告。执行阶段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114
42.93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被告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亿陌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400,000元及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7,505元,由被告坚瑞沃能承担,因原告已预交,故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将其应负担的数额一并支执行阶段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2019-114
付原告。
因票据纠纷,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立即向原告支付被拒绝付款的汇票款及利息等。383.24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被告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内支付原告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金额3,693,152.1元,并支付自2018年3月1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基数为3,693,152.1元,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准,不超过年利率4.35%)。执行阶段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2019-171
因票据纠纷,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立即向原告支付被拒绝付款的汇票款及利息等。51.89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被告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内支付原告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金额50万元,并支付自2018年5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基数为50万元,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准,不超过年利率4.35%)。执行阶段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2019-171
因票据纠纷,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立即向原告支付被拒绝付款的汇票款及利息等。1,660.32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被告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内支付原告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金额1,600万元,并支付自2018年5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执行阶段2019年05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82 2019-171
日止的利息(基数为1,600万元,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准,不超过年利率4.35%)。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成都傅立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支付票据款及利息,坚瑞沃能等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150.51管理人对于该债权不予确认。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99
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坚瑞沃能、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共同向原告支付到期未付租金及延迟利息等。5,942.8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1)确认被告坚瑞沃能尚欠原告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租金60,245,837.3元,延迟利息906,747.71元(利息计至2019年9月29日);(2)确认被告坚瑞沃能尚欠原告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律师费145,000元;(3)对本判决主文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被告坚瑞沃能的债务,被告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4)被告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中安融资租赁执行阶段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2020-005
股份有限公司自2019年9月30日起的延迟利息(分段计算)。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支付500万元及利息。500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汇票金额500万元及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48,323元,由被告承担。执行阶段2020年01月0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05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支付500万元及利息。500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汇票金额500万元及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48,323元,由被告承担。执行阶段2020年01月0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05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支付500万元及利息。500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汇票金额500万元及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48,323元,由被告承担。执行阶段2020年01月0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05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支付500万元及利息。500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汇票金额500万元及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48,323元,由被告承担。执行阶段2020年01月0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05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120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重庆执行阶段2020年01月0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支付120万元及利息。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汇票金额120万元及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6,070元,由被告承担。cn公告编号:2020-005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支付500万元及利息。500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汇票金额500万元及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48,323元,由被告承担。执行阶段2020年01月0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05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支付500万元及利息。500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坚瑞沃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汇票金额500万元及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48,323元,由被告承担。执行阶段2020年01月0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05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华商银行向法院申请,要求沃特玛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坚瑞沃能、李瑶承担连带责任。26,400.85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尚未裁决审理中2019年08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26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清楚原告承兑垫款本金及罚息。9,984.57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确认原告对坚瑞沃能享有的破产债权为:就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对沃特玛所享有的债权本金99,845,739元、罚息9,984,573.90元负连带清偿责任,坚瑞沃能承担责任后可向沃特玛追偿;执行阶段2019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90、2020-033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清楚原告承兑垫款本金及罚息。10,021.93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确认原告对坚瑞沃能享有的破产债权为:本金10,000万元、罚息1,000万元负连带清偿责任,坚瑞承担责任后可向沃特玛追偿;执行阶段2019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90、2020-033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清楚原告承兑垫款本金及罚息。10,001.93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确认原告对坚瑞沃能享有的债权为:本金人民币100,154,261元、罚息10,015,426.10元;执行阶段2019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90、2020-033
因买卖合同纠纷,深圳市有限元科技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坚瑞沃能、沃特玛赔偿原告损失930.6万元。930.6管理人对于该债权不予确认。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09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48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61,000,000元及利息。6,630.72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90
因运输合同纠纷,深圳德坤物流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运费800,026元及利息。80.1已撤诉原告已撤诉撤诉2019年11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90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原告借款6,000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本金60,000,000元及利息。偿。2019-207
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天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全部租金。32,232.85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尚未判决审理中2019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207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向原告偿还欠款本金247,117,093.33元及利息、罚息等。28,919.7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尚未判决审理中2020年01月0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05
因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原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原告对被告享有的数额为12,557,925.22元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1,255.79已判决驳回原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的诉讼请求。执行阶段2020年04月0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51

十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说明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有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0年1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有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2019年6月10日,公司与山高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简称“山高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拟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租赁的方式为直接融资租赁(直租),融资租赁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6年。后续,公司在进入重整程序后,为了实现重整后的经营发展规划,公司子公司内蒙古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山高租赁重新签订了合同本金金额为12,883.08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新),融资租赁方式为直接租赁,租赁物为原租赁合同项下位于内蒙古的机器设备,并由公司为内蒙安鼎在上述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向山高租赁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除上述新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本金金额128,830,842元外,山高租赁的剩余债权239,217,494.06元将作为普通债权按照公司重整计划中的债权受偿方案按12%的比例进行受偿,公司管理人对此予以确认。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是否为关
披露日期完毕联方担保
内蒙古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02月07日14,823.214,823.2连带责任保证35个月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14,823.2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14,823.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14,823.2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14,823.2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14,823.2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14,823.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14,823.2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14,823.2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28.79%
其中: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合同订立对方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履行的进度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合同订立对方名称合同标的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评估机构名称(如评估基准日(如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万元)是否关联交易关联关系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价值(万元)(如有)价值(万元)(如有)有)有)情况
内蒙古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州快驴科技有限公司电池组2019年09月25日按照市价尚未执行2019年09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签署供货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4
指标计量单位数量/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二、分项投入————
1.产业发展脱贫————
2.转移就业脱贫————
3.易地搬迁脱贫————
4.教育扶贫————
5.健康扶贫————
6.生态保护扶贫————
7.兜底保障————
8.社会扶贫————
9.其他项目————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5、根据西安中院于2019年12月27日裁定批准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将对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31日收市时李瑶账户中目前持有的257,750,290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形成的219,087,747股全部注销。报告期内,上述转增形成的219,087,747股的注销已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4,500,170,444股变更为4,281,082,69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4,500,170,444元减少至4,281,082,69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份暨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6、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郭鸿宝先生、纪翔远先生及李先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郭鸿宝先生、纪翔远先生及李先军先生分别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其中郭鸿宝先生、李先军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纪翔远先生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高保清女士、邓爱民先生及李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2020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7、2020年5月28日,公司与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猛狮科技”)友好协商,决定由公司与猛狮科技建立企业间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围绕各自在新能源产业链等产业上的布局,积极追踪市场动态和项目信息,依托合作协调机制全面沟通各自发展状况,结合实际经营状况及市场行情,共同推进合作项目的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

8、2020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暨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高保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将法定代表人也变更为高保清女士。根据改组后董事会的统一安排,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予以解聘。同时,为满足公司重整后的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高保清女士为公司总经理、梁铁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徐长莹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张劲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本届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9、根据《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安排,报告期内,除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尚未过入股票以外,其余除李瑶、郭鸿宝及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外的公司全体股东按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31日收市时所持有股份每10股转增0.5股所对应的转增股份已登记过户至各股东的普通账户。对于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转增过户,因部分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属于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的质物,对应的转增股份无法非交易过户至证券公司开立的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为依法保障质权人权利,相关投资者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应的转增股份暂提存在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内。待投资者与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了结,并由证券公司向公司出具说明后,公司将申请西安中院通知中登公司将相应转增股份过户至投资者的普通证券账户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过户涉及信用担保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10、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事项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粤03破393号之一),经申请人深圳博安紫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法院认定深圳沃特玛具备重整价值,裁定自2020年7月22日起对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子公司重大事项描述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公司子公司内蒙安鼎与山高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合同本金金额为12,883.08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新),融资租赁方式为直接租赁,租赁物为原租赁合同项下位于内蒙古的机器设备,并由公司为内蒙安鼎在上述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向山高租赁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2020年2月7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为实现公司业务的转型升级,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给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认缴出资5000万元在顺德市设立中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登记为准),其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2020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为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子公司郴州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宁乡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利同贰号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临汾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十堰利同工贸有限公司,并授权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等相关工作。2020年5月22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506,069,69420.80%87,786,99287,786,992593,856,68613.87%
2、国有法人持股33,000,0001.36%33,000,0000.77%
3、其他内资持股473,069,69419.45%87,786,99287,786,992560,856,68613.1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00.00%33,530,00033,530,00033,530,0000.78%
境内自然人持股473,069,69419.45%54,256,99254,256,992527,326,68612.3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926,454,87079.20%1,760,771,1411,760,771,1413,687,226,01186.13%
1、人民币普通股1,926,454,87079.20%1,760,771,1411,760,771,1413,687,226,01186.13%
三、股份总数2,432,524,564100.00%1,848,558,1331,848,558,1334,281,082,697100.00%

√ 适用 □ 不适用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均表决通过了《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也表决通过了《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详见管理人于本日发布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26)、《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管理人于2019年12月27日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书》,西安中院于2019年12月27日作出了(2019)陕01破33号之八《民事裁定书》,西安中院裁定批准《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3月31日,根据重整计划规定的以坚瑞沃能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8.5股的比例所转增的共计2,067,645,880股股份已登记至管理人所开设的破产专用账户。2020年5月13日,因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指定的重整投资人已根据《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向管理人支付全部重整投资款7.1亿元,根据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7日裁定批准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安排,管理人将已转增登记至破产专用账户的股份过户至相关股东账户及重整投资人指定的账户。2020年5月18日,公司对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31日收市时李瑶账户中目前持有的257,750,290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形成的219,087,747股全部注销。公司总股本由4,500,170,444股变更为4,281,082,697股。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拟解除限售日期
郭鸿宝208,469,40464,664,492273,133,896高管离职锁定高管锁定股2021年初解锁25%,2022年初全部解锁。
李瑶257,750,29010,750,000247,000,290重大资产重组取得增发股份锁定,业绩承诺达标前的锁定;减因业绩承诺入李瑶业绩承诺未达标,拟注销所持股份。
少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童新建3,425,000171,2503,596,250重大资产重组取得增发股份锁定,业绩承诺达标前的锁定。支付9,556,466.13元保证金后
童建明3,425,000171,2503,596,250重大资产重组取得增发股份锁定,业绩承诺达标前的锁定。支付9,556,466.13元保证金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3,000,00033,000,000从李瑶名下划转取得,该部分为重大资产重组取得增发股份锁定,业绩承诺达标前的锁定。因业绩承诺入李瑶业绩承诺未达标,应注销该部分限售股。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028,050,00028,050,000执行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产生。待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后
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05,480,0005,480,000执行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产生。待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后
合计506,069,69410,750,00098,536,992593,856,686----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0,85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常德中兴投资管境内非国有法人14.02%600,0005,480,0594,520质押420,000,000
理中心(有限合伙),00000,000
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7.08%303,030,3040303,030,304冻结302,990,508
郭鸿宝境内自然人6.38%273,133,896273,133,8960冻结273,133,896
李瑶境内自然人6.02%257,750,290247,000,29010,750,000冻结257,750,29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托·招利13号单一资金信托其他2.84%121,430,0000121,430,000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境内非国有法人2.01%86,238,817086,238,817
上海国泰君安君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君彤二期投资基金其他1.98%84,848,484084,848,484
广西自贸区嘉利和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80%76,923,076076,923,076
阎蕊境内自然人1.76%75,500,000075,500,000
湖北谦鼎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74%74,358,974074,358,974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之中郭鸿宝和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94,520,000人民币普通股594,520,000
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3,030,304人民币普通股303,030,304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121,430,000人民币普通股121,430,000
托·招利13号单一资金信托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86,238,817人民币普通股86,238,817
上海国泰君安君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君彤二期投资基金84,848,484人民币普通股84,848,484
广西自贸区嘉利和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923,076人民币普通股76,923,076
阎蕊75,500,000人民币普通股75,500,000
湖北谦鼎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4,358,974人民币普通股74,358,974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72,177,473人民币普通股72,177,473
陈乙超64,102,564人民币普通股64,102,564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不适用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新控股股东名称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新控股股东性质境内非国有法人
变更日期2020年05月13日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巨潮资讯网《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2020年05月13日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高保清
新实际控制人性质自然人
变更日期2020年05月13日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巨潮资讯网《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2020年05月13日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期末持股数(股)期初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期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期末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郭鸿宝董事长离任277,365,43104,231,535273,133,896000
合计----277,365,43104,231,535273,133,896000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郭鸿宝董事长离任2020年06月03日主动离职
李先军董事离任2020年06月03日主动离职
纪翔远董事离任2020年06月03日主动离职
纪翔远总经理聘任2020年06月03日工作变动
高保清董事长被选举2020年06月03日
高保清总经理聘任2020年06月03日
邓爱民董事被选举2020年06月03日
李军董事被选举2020年06月03日
张劲波副总经理聘任2020年06月03日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65,888,855.95529,186,593.3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00,000.00
应收账款90,518,345.1683,517,869.69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8,478,780.0416,724,497.9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6,035,235.94374,060,175.4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13,121,346.5231,835,785.86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5,197,677.23
其他流动资产73,024,675.7469,599,893.69
流动资产合计692,464,916.581,104,924,815.9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24,817,697.06
长期股权投资3,529,667.433,529,667.4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9,504,415.2819,527,226.1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93,576,949.6138,044,386.06
在建工程99,716,203.416,693,141.3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572,787.17649,805.5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0,042,581.257,165,437.32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30,482,291.2868,539,544.86
非流动资产合计282,242,592.49144,149,208.62
资产总计974,707,509.071,249,074,024.5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36,267,552.2623,170,915.39
预收款项5,010,589.01
合同负债11,816,467.1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7,685,671.329,021,162.69
应交税费151,096,437.65152,710,183.57
其他应付款80,799,283.36460,926,612.7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87,665,411.73650,839,463.39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126,887,638.4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4,146,338.204,326,947.20
递延收益664,000.00664,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30,378,002.9830,378,002.98
其他非流动负债10,174,041.10
非流动负债合计172,250,020.7635,368,950.18
负债合计459,915,432.49686,208,413.57
所有者权益:
股本4,281,082,697.004,500,170,44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139,022,144.153,139,022,144.15
减:库存股219,087,747.00
其他综合收益-19,008,527.41-18,699,573.39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7,164,524.607,164,524.6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6,893,411,361.72-6,844,454,111.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14,849,476.62564,115,681.15
少数股东权益-57,400.04-1,250,070.17
所有者权益合计514,792,076.58562,865,610.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974,707,509.071,249,074,024.55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49,624,310.75509,628,624.10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00,000.00
应收账款155,127,503.60157,522,089.02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81,638.14
其他应收款63,974,217.57369,499,907.5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131,354.68
其他流动资产49,671,435.3950,081,672.49
流动资产合计620,010,460.131,086,732,293.2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4,310,373.57
长期股权投资424,862,696.77364,742,696.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6,939,673.6816,785,815.22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8,403,484.828,946,484.55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8,899.3819,579.0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24,790,765.3431,818,114.93
非流动资产合计479,315,893.56422,312,690.49
资产总计1,099,326,353.691,509,044,983.6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80,777.29215,067.61
预收款项130,578.74
合同负债8,051,877.97
应付职工薪酬2,588,200.375,478,091.62
应交税费150,492,771.70150,619,223.11
其他应付款61,401,881.27450,320,983.0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22,715,508.60606,763,944.1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4,146,338.204,326,947.20
递延收益664,000.00664,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30,378,002.9830,378,002.98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5,188,341.1835,368,950.18
负债合计257,903,849.78642,132,894.33
所有者权益:
股本4,281,082,697.004,500,170,44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138,838,936.653,138,838,936.65
减:库存股219,087,747.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7,164,524.607,164,524.60
未分配利润-6,585,663,654.34-6,560,174,068.89
所有者权益合计841,422,503.91866,912,089.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099,326,353.691,509,044,983.69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6,698,482.27233,951,171.03
其中:营业收入16,698,482.27233,951,171.0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48,703,689.70856,420,256.03
其中:营业成本17,696,798.40150,701,491.8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2,026,937.951,634,096.10
销售费用3,146,025.0914,079,978.55
管理费用18,573,449.69333,387,040.66
研发费用2,930,993.4611,200,226.19
财务费用4,329,485.11345,417,422.72
其中:利息费用346,646,086.22
利息收入1,248,562.943,891,348.26
加:其他收益36,920.6010,185,155.5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23,330.72-22,188,279.6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153,858.46-10,948,218.99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904,166.64-504,743,142.7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838,005.49-620,206,756.8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9,957,443.0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9,233,269.78-1,740,412,884.55
加:营业外收入7,863.37939,947.92
减:营业外支出9,742,142.9995,613,515.2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8,967,549.40-1,835,086,451.86
减:所得税费用1,159.3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8,967,549.40-1,835,087,611.2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8,967,549.40-1,835,087,611.21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957,250.51-1,828,770,402.55
2.少数股东损益-10,298.89-6,317,208.6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08,954.02-3,549,397.85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08,954.02-3,549,397.85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08,954.02-3,549,397.85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08,954.02-3,549,397.85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49,276,503.42-1,838,637,009.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49,266,204.53-1,832,319,800.4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0,298.89-6,317,208.66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110-0.4064
(二)稀释每股收益-0.0110-0.4064
项目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487,275.3065,538,346.69
减:营业成本263,437.0565,746,526.22
税金及附加1,918,571.95112,351.46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9,310,132.5121,878,916.59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902,305.8456,104,230.54
其中:利息费用56,145,817.16
利息收入-914,365.73-48,968.55
加:其他收益36,557.4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000,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3,858.46-10,948,218.9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182,564.583,315,677.0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45,290,998.3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578,734.5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6,094,709.06-328,805,952.91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9,394,876.3917,271,543.5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5,489,585.45-346,077,496.46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5,489,585.45-346,077,496.46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5,489,585.45-346,077,496.46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
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25,489,585.45-346,077,496.4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项目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385,920.05220,527,853.3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307.2683,651.6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5,818,476.9081,758,418.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7,204,704.21302,369,923.5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25,778,075.03111,293,436.6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3,005,520.6065,871,408.10
支付的各项税费2,015,682.624,380,079.9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4,456,961.20130,008,723.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5,256,239.45311,553,647.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8,051,535.24-9,183,724.1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00,000.00152,793,748.0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5,125,000.0063,971.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625,000.00152,857,719.0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5,186,781.9626,068,121.09
投资支付的现金1,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186,781.9627,068,121.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61,781.96125,789,597.9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65,408,947.9937,005,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0,000,000.0037,005,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0,000.0055,550,690.3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5,708,947.9992,555,690.3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23,940,286.9081,871,201.3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823,916.3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8,545,495.031,557,514.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2,485,781.9392,252,632.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223,166.06303,058.1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91,237.52-69,528.1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4,681,388.66116,839,403.8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10,076,707.2030,335,938.9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65,395,318.54147,175,342.75
项目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7,322.1519,963,354.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8,969,953.9111,254,200.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9,057,276.0631,217,554.8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8,472,085.7418,346.6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250,845.34331,196.95
支付的各项税费1,860,498.473,492.3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3,870,894.6710,566,818.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6,454,324.2210,919,854.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397,048.1620,297,700.2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467,149.8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467,149.8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45,500,000.00495,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5,500,000.00495,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032,850.18-495,0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55,408,947.9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5,408,947.9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20,940,070.9019,906,4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2,426,943.4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23,367,014.3119,906,4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041,933.68-19,906,4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1,387,964.66-103,699.7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90,673,443.96139,634.1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49,285,479.3035,934.38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4,500,170,444.003,139,022,144.15219,087,747.00-18,699,573.397,164,524.60-6,844,454,111.21564,115,681.15-1,250,070.17562,865,610.9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500,170,444.003,139,022,144.15219,087,747.00-18,699,573.397,164,524.60-6,844,454,111.21564,115,681.15-1,250,070.17562,865,610.9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19,087,747.00-219,087,747.00-308,954.02-48,957,250.51-49,266,204.531,192,670.13-48,073,534.40
(一)综合收益总额-308,954.02-48,957,250.51-49,266,204.53-10,298.89-49,276,503.4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19,087,747.00-219,087,747.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219,087,747.00-219,087,747.00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1,202,969.021,202,969.02
四、本期期末余额4,281,082,697.03,139,022,144.15-19,008,527.417,164,524.60-6,893,411,361.72514,849,476.62-57,400.04514,792,076.58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432,524,564.004,951,523,713.60-20,728,590.72929,204.587,164,524.60-7,119,936,927.94251,476,488.12-50,932,045.25200,544,442.87
加:会计政策变更-19,240,152.90-19,240,152.90-19,240,152.90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432,524,564.004,951,523,713.60-20,728,590.72929,204.587,164,524.60-7,139,177,080.84232,236,335.22-50,932,045.25181,304,289.9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5,240,251.66-3,549,397.85819,533.50-1,828,770,402.55-1,876,740,518.5679,950,827.80-1,796,789,690.76
(一)综合收益总额-3,549,397.85-1,828,770,402.55-1,832,319,800.40-6,317,208.66-1,838,637,009.0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5,503,000.005,503,000.0037,005,000.0042,508,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37,005,000.0037,005,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5,503,000.005,503,000.005,503,000.00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819,533.50819,533.50819,533.50
1.本期提取819,533.50819,533.50819,533.50
2.本期使用
(六)其他-50,743,251.-50,743,251.49,263,036.46-1,480,215.20
6666
四、本期期末余额2,432,524,564.004,906,283,461.94-24,277,988.571,748,738.087,164,524.60-8,967,947,483.39-1,644,504,183.3429,018,782.55-1,615,485,400.79
项目2020年半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4,500,170,444.003,138,838,936.65219,087,747.007,164,524.60-6,560,174,068.89866,912,089.3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500,170,444.003,138,838,936.65219,087,747.007,164,524.60-6,560,174,068.89866,912,089.3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19,087,747.00-219,087,747.00-25,489,585.45-25,489,585.45
(一)综合收益总额-25,489,585.45-25,489,585.4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19,087,747.00-219,087,747.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219,087,747.00219,087,747.00
4.其他-219,087,747.00-219,087,747.00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281,082,697.003,138,838,936.657,164,524.60-6,585,663,654.34841,422,503.91
项目2019年半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永续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432,524,564.004,890,475,869.657,164,524.60-5,725,061,769.761,605,103,188.49
加:会计政策变更-19,240,152.90-19,240,152.90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432,524,564.004,890,475,869.657,164,524.60-5,744,301,922.661,585,863,035.5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503,000.00-346,077,496.46-340,574,496.46
(一)综合收益总额-346,077,496.46-346,077,496.4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5,503,000.005,503,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5,503,000.005,503,000.00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432,524,564.004,895,978,869.657,164,524.60-6,090,379,419.121,245,288,539.13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8,0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4,000.00万元。2014年3月4日,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向童新建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43号)核准,公司向童新建、童建明、上海傲英一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江苏华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丁赤、霍建华、吴婷、孙喜生共计发行71,091,740股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达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明科技”)100.00%股权。为支付购买达明科技100.00%的股权的现金对价,向包括郭鸿宝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400,000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格6.25元。上述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333,491,740.00元。2015年5月6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333,491,7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66,745,870股,转增后总股本变更为500,237,610.00元。2016年4月12日,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证监会《关于核准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向李瑶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11号)核准,公司向李瑶、李金林、耿德先、刘坚、朱金玲、李飞、董丹舟、陈曦、佘静、史晓霞、蔡俊强、李细妹、钟向荣、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德联恒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天瑞达投资有限公司共计发行463,499,420股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00.00%股权。为支付购买深圳沃特玛100.00%股权的现金对价,向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君彤基金、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郁泰登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昌市水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52,525,25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9.90元。2016年10月21日,公司名称变更为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1,216,262,282.00元。2017年3月31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1,216,262,28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总股本变更为2,432,524,564股。2019年9月30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陕0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及(2019)陕01破申1号之一《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陕西凯瑞达实业有限公司对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坚瑞沃能管理人。2019 年12月27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陕01破33号之八《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坚瑞沃能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8.5股的比例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067,645,880股股份。转增后,坚瑞沃能总股本由2,432,524,564股增加至4,500,170,444股。上述转增股份由管理人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其中:256,487,747股将由坚瑞沃能予以回购注销(最终注销的股数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77,489,238股向除李瑶、郭鸿宝及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外的其他股东按每10股分配0.5股的比例进行分配,1,733,668,895股由重整投资人进行有条件受让。2020年3月31日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转增登记手续,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根据重整计划及西安中院(2019)陕01破33号之十《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将直接登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2020年4月28日,公司管理人出具了《关于李瑶所持股份及其转增股份注销事项的说明》,截止2020年3月31日股权登记日,李瑶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57,750,290股,根据重整计划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后形成转增股份219,087,747股,该部分转增股份将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形式予以注销。2020 年 4 月 29 日,西安中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2020年5月18日,上述李瑶转增形成的219,087,747股的注销已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4,500,170,444股变更为4,281,082,69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4,500,170,444元减少至4,281,082,697元。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6幢10701房。总部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 65号清扬大厦A座7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73821038P。

经营范围: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化工产品(易制毒、危险、监控化学品除外)、纳米材料的开发、生产与销售;消防工程系统、楼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器材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维护、保养;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IG541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装置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消防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本企业的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采购销售汽车零部件、电动车零部件、车用装饰材料、汽车模具及其相关附件、汽车电子装置(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采购销售动力电池相关原材料、电极电控相关零部件;乘用车辆、物流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的采购销售;与上述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由物业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26日决议批准报出。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组)及材料的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销售及租赁。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7户。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组)及材料的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销售及租赁。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39“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44“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5(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4“长期股权投资”进

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4“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9“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

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4、(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4(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

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

可输入值。

(7)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11、应收票据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以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12、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关联方组合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其他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关联方组合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备用金组合职工备用金
其他其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17、合同成本

18、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9“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

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

四、5、(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

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1“长期资产减值”。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4054.75-2.38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19.00-9.5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19.00-9.50
办公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531.70-19.00

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1“长期资产减值”。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1“长期资产减值”。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研究与开发支出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1、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修费。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33、合同负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5、租赁负债

36、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

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

37、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当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时,在服务取得日、后续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按权益工具的内在价值计量,内在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本公司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①采用预收款方式、交款提货方式或者赊销方式销售商品,公司在发出商品,取得对方签收凭据时,根据产品出库单和客户签收凭据开具增值税发票确认收入。按产品类别具体如下:

消防产品:本公司于产品出库并取得客户相关签认凭据后确认收入。锂离子电池(组)的销售:本公司于产品出库并取得客户签认的送货单以及确认无误的对账单后确认收入。

②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是指商品已经交付,但货款分期收回的销售方式。其商品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在这种销售模式下,本公司将商品交付给购货方,通常表明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在满足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时,公司依据市场利率对合同或协议价款折现后确定销售商品收入。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折现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③新能源汽车销售:本公司于产品出库并取得客户相关签认凭据后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

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4)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5)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4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

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①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售后回租业务

公司售后回租构成的融资租赁业务,实质上是公司以该资产作为融资的担保物向出租人借款的一种方式。所以将以后年度需要支付的租金和留购价款作为长期应付款,所获得的融资款与长期应付款的差额确认未确认融资费用。实际支付的租金和留

购价款视作还本付息,按照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对该长期应付款进行后续计量,确认利息支出。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业务为向客户租赁新能源汽车,其实质是公司作为经销商向客户提供购买或者租赁一项资产的选择权。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未来应收租金的折现值确认销售收入,按相关产品的实际成本结转销售成本;应收租金与其折现值在租赁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经营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安全生产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公司按客运业务实际营业收入的1.5%提取安全生产费。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 号》(财会[2009]8 号)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费用核算方法如下:(1)按规定标准提取时,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专项储备―安全费”科目。(2)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或“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2020年4月29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新收入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

①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统一为一个收入确认模型。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与收入相关的准则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这两项准则分别规范不同类型的收入,并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在现行准则下,公司应当首先根据交易的性质判断其适用的准则范围,再按照不同的准则要求相应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②以“控制权转移”取代之前的“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判断标准。

收入的确认标准由“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变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③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④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地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⑤调整资产负债表部分列报项目,具体如下:新增与新收入准则有关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项目。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29,186,593.30529,186,593.3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83,517,869.6983,517,869.69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6,724,497.9216,724,497.9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374,060,175.47374,060,175.4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31,835,785.8631,835,785.86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9,599,893.6969,599,893.69
流动资产合计1,104,924,815.931,104,924,815.9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3,529,667.433,529,667.4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9,527,226.1019,527,226.1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38,044,386.0638,044,386.06
在建工程6,693,141.346,693,141.3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649,805.51649,805.5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7,165,437.327,165,437.32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68,539,544.8668,539,544.86
非流动资产合计144,149,208.62144,149,208.62
资产总计1,249,074,024.551,249,074,024.5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23,170,915.3923,170,915.39
预收款项5,010,589.01-5,010,589.01
合同负债5,010,589.015,010,589.0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9,021,162.699,021,162.69
应交税费152,710,183.57152,710,183.57
其他应付款460,926,612.73460,926,612.7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650,839,463.39650,839,463.39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4,326,947.204,326,947.20
递延收益664,000.00664,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30,378,002.9830,378,002.98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5,368,950.1835,368,950.18
负债合计686,208,413.57686,208,413.57
所有者权益:
股本4,500,170,444.004,500,170,44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139,022,144.153,139,022,144.15
减:库存股219,087,747.00219,087,747.00
其他综合收益-18,699,573.39-18,699,573.39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7,164,524.607,164,524.6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6,844,454,111.21-6,844,454,111.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64,115,681.15564,115,681.15
少数股东权益-1,250,070.17-1,250,070.17
所有者权益合计562,865,610.98562,865,610.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249,074,024.551,249,074,024.55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09,628,624.10509,628,624.10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57,522,089.02157,522,089.02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369,499,907.59369,499,907.5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50,081,672.4950,081,672.49
流动资产合计1,086,732,293.201,086,732,293.2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364,742,696.77364,742,696.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6,785,815.2216,785,815.22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8,946,484.558,946,484.55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9,579.0219,579.0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31,818,114.9331,818,114.93
非流动资产合计422,312,690.49422,312,690.49
资产总计1,509,044,983.691,509,044,983.6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215,067.61215,067.61
预收款项130,578.74-130,578.74
合同负债130,578.74130,578.74
应付职工薪酬5,478,091.625,478,091.62
应交税费150,619,223.11150,619,223.11
其他应付款450,320,983.07450,320,983.0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606,763,944.15606,763,944.1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4,326,947.204,326,947.20
递延收益664,000.00664,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30,378,002.9830,378,002.98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5,368,950.1835,368,950.18
负债合计642,132,894.33642,132,894.33
所有者权益:
股本4,500,170,444.004,500,170,44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138,838,936.653,138,838,936.65
减:库存股219,087,747.00219,087,747.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7,164,524.607,164,524.60
未分配利润-6,560,174,068.89-6,560,174,068.89
所有者权益合计866,912,089.36866,912,089.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509,044,983.691,509,044,983.69

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的归类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公司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3)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4)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6)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7)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8)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本公司管理层需要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业务的前景和目前的发展良好,市场对以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的反应也证实了管理层之前对这一项目预期收入的估计。但是日益增加的竞争也使得管理层重新考虑对市场份额和有关产品的预计毛利等方面的假设。经过全面的检视后,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即使在产品回报率出现下调的情况下,仍可以全额收回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本公司将继续密切检视有关情况,一旦有迹象表明需要调整相关会计估计的假设,本公司将在有关迹象发生的期间作出调整。

(9)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

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10)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1)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税收入按16%、13%、10%、9%、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企业所得税除下表所列示纳税主体不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其余均适用25%税率。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5%计缴。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15%
福瑞控股有限公司、西澳贸易有限公司(见注释)16.5%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146,635.8012,075.00
银行存款365,742,220.15529,174,518.30
合计365,888,855.95529,186,593.3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1,158,518.8610,472,632.40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冻结账户资金493,537.4119,109,886.10
合计493,537.4119,109,886.10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中:
其中: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200,000.00
合计200,000.00

单位: 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其中: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 元

项目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项目核销金额
单位名称应收票据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42,702,307.8264.87%239,128,533.4998.53%3,573,774.33242,702,307.8266.77%239,128,533.4998.53%3,573,774.33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31,438,525.7235.13%44,493,954.8933.85%86,944,570.83120,793,188.9733.23%40,849,093.6133.82%79,944,095.36
其中:
账龄组合131,438,525.7235.13%44,493,954.8933.85%86,944,570.83120,793,188.9733.23%40,849,093.6133.82%79,944,095.36
合计374,140,833.54100.00%283,622,488.3875.81%90,518,345.16363,495,496.79100.00%279,977,627.1077.02%83,517,869.69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25,471,858.21224,119,027.0699.40%破产清算,按照预计
坚瑞永安安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17,230,449.6115,009,506.4387.11%按照预计可收回
合计242,702,307.82239,128,533.49----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0,916,264.75109,162.651.00%
1至2年93,247.009,324.7010.00%
2至3年108,647,923.4732,594,377.0430.00%
3年以上11,781,090.5011,781,090.50100.00%
其中:3-4年10,694,259.8210,694,259.82100.00%
4-5年430,499.91430,499.91100.00%
5年以上656,330.77656,330.77100.00%
合计131,438,525.7244,493,954.89--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0,916,264.75
1至2年93,247.00
2至3年340,618,001.62
3年以上22,513,320.17
3至4年11,434,041.02
4至5年9,969,678.99
5年以上1,109,600.16
合计374,140,833.54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项目核销金额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25,471,858.2160.26%224,119,027.06
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68,854,050.7618.40%20,874,570.43
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31,419,174.008.40%12,543,415.70
坚瑞永安安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17,230,449.614.61%15,009,506.43
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6,169,076.481.65%1,850,722.94
合计349,144,609.0693.32%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8,478,780.04100.00%16,724,497.92100.00%
合计28,478,780.04--16,724,497.92--

86.61%。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16,035,235.94374,060,175.47
合计16,035,235.94374,060,175.47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单位往来362,242,788.56716,434,753.95
备用金3,339,701.153,310,941.57
其他342,804.291,666,304.08
减:坏账准备-349,890,058.06-347,351,824.13
合计16,035,235.94374,060,175.47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14,332,834.12333,018,990.01347,351,824.13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2,538,233.932,538,233.93
2020年6月30日余额16,871,068.05333,018,990.01349,890,058.06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2,148,135.08
1至2年280,844,999.79
2至3年41,040,114.62
3年以上31,892,044.51
3至4年16,938,011.43
4至5年5,179,757.27
5年以上9,774,275.81
合计365,925,294.00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项目核销金额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往来款280,814,983.261-2年76.74%279,138,516.62
邓进往来款34,105,000.002-3年9.32%29,708,987.77
坚瑞永安安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往来款12,622,884.762-3年、3年以上3.45%10,995,840.17
雁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往来款3,770,000.003年以上1.03%3,770,000.00
北京利泰恒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往来款2,766,993.763年以上0.76%2,766,993.76
合计--334,079,861.78--91.30%326,380,338.32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9,457,691.70701,818.0418,755,873.6669,833,373.5951,433,399.9318,399,973.66
在产品41,780,660.992,302,414.0839,478,246.9112,505,853.023,488,629.289,017,223.74
库存商品52,612,949.718,883,798.9443,729,150.776,516,523.646,490,955.7425,567.90
发出商品3,729,280.633,729,280.632,453,399.472,453,399.47
自制半成品7,428,794.557,428,794.55
委托加工物资1,939,621.091,939,621.09
合计125,009,377.5811,888,031.06113,121,346.5293,248,770.8161,412,984.9531,835,785.86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51,433,399.9350,731,581.89701,818.04
在产品3,488,629.281,186,215.202,302,414.08
库存商品6,490,955.742,392,843.208,883,798.94
合计61,412,984.952,392,843.2051,917,797.0911,888,031.06
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依据本年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本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本年存货跌价准备减少的其他原因
原材料呆滞、长期积压已销售
在产品销售价低于成本价已销售
库存商品销售价低于成本价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自制半成品
发出商品销售价低于成本价
委托加工物资销售价低于成本价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项目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转销/核销原因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账面余额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预计处置时间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5,197,677.23
合计5,197,677.23
债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进项税金72,856,011.1669,550,589.41
其他168,664.5849,304.28
合计73,024,675.7469,599,893.69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债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项目期初余额应计利息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期末余额成本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备注
其他债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分期收款销售商33,731,697.1633,731,697.16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3,716,322.87-3,716,322.87
抵押借款保证金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5,197,677.23-5,197,677.23
合计24,817,697.0624,817,697.06--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注1)7,506,248,845.127,506,248,845.127,506,248,845.12
小计7,506,248,845.127,506,248,845.127,506,248,845.12
二、联营企业
西安坚瑞特种消防设备有限公司3,529,667.433,529,667.43
十堰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2)
小计3,529,667.433,529,667.43
合计7,509,778,512.557,509,778,512.557,506,248,845.12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确认的股利收入累计利得累计损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中:权益工具投资19,504,415.2819,527,226.10
合计19,504,415.2819,527,226.10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93,576,949.6138,044,386.06
合计93,576,949.6138,044,386.06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2,508,933.5229,418,905.712,797,467.048,711,064.5653,436,370.83
2.本期增加金额56,075,345.572,610.622,614,373.7458,692,329.93
(1)购置3,473,948.652,610.62242,940.183,719,499.45
(2)在建工程转入52,601,396.922,371,433.5654,972,830.48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13,503.4213,503.42
(1)处置或报废
其他13,503.4213,503.42
4.期末余额12,508,933.5285,480,747.862,800,077.6611,325,438.30112,115,197.3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5,824,784.93903,312.312,346,006.656,317,880.8815,391,984.77
2.本期增加金额263,437.052,538,765.5041,343.19308,005.363,151,551.10
(1)计提263,437.052,538,765.5041,343.19308,005.363,151,551.10
3.本期减少金额5,288.145,288.14
(1)处置或报废
其他5,288.145,288.14
4.期末余额6,088,221.983,436,789.672,387,349.846,625,886.2418,538,247.7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420,711.5482,043,958.19412,727.824,699,552.0693,576,949.61
2.期初账面价值6,684,148.5928,515,593.40451,460.392,393,183.6838,044,386.06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机器设备2,202,654.951,010,563.171,192,091.84
办公及其他设备1,022,525.43957,838.4464,686.99
合计3,225,180.381,968,401.611,256,778.83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50,035,025.19867,194.0149,167,831.18
合计50,035,025.19867,194.0149,167,831.18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运输工具1,023,815.00以其他单位名义办理
合计1,023,815.00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99,716,203.416,693,141.34
合计99,716,203.416,693,141.34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内蒙安鼎储能电池生产线项目99,716,203.4199,716,203.416,693,141.346,693,141.34
合计99,716,203.4199,716,203.416,693,141.346,693,141.34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内蒙安鼎储能电池生产线项目200,000,000.006,693,141.34147,995,892.5554,972,830.4899,716,203.41
合计200,000,000.006,693,141.34147,995,892.5554,972,830.4899,716,203.41------
项目本期计提金额计提原因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 元

项目合计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著作权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6,651,743.0122,752,377.521,121,704.80382,217.3830,908,042.71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
4.期末余额6,651,743.0122,752,377.521,121,704.80382,217.3830,908,042.71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5,605,863.5519,515,487.961,121,704.80362,638.3626,605,694.67
2.本期增加金额66,338.7010,679.6477,018.34
(1)计提66,338.7010,679.6477,018.3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5,672,202.2519,515,487.961,121,704.80373,318.0026,682,713.0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415,652.973,236,889.563,652,542.53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415,652.973,236,889.563,652,542.53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563,887.798,899.38572,787.17
2.期初账630,226.4919,579.02649,805.51

面价值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 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内部开发支出其他确认为无形资产转入当期损益
合计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合计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处置
合计

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其他说明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费7,165,437.324,353,156.661,476,012.7310,042,581.25
合计7,165,437.324,353,156.661,476,012.7310,042,581.25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债务重组收益202,520,019.8730,378,002.98202,520,019.8730,378,002.98
合计202,520,019.8730,378,002.98202,520,019.8730,378,002.98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30,378,002.9830,378,002.98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345,245.52164,270,943.27
可抵扣亏损183,005,209.7731,364,196.30
合计184,350,455.29195,635,139.57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0年5,465,116.405,187,863.10期初余额由于2019年度企业尚未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可抵扣亏损数不包含2019年度亏损数。
2021年10,219,500.076,951,216.71期初余额由于2019年度企业尚未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可抵扣亏损数不包含2019年度亏损数。
2022年9,331,602.459,331,602.45期初余额由于2019年度企业尚未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可抵扣亏损数不包含2019年度亏损数。
2023年96,375,690.946,755,953.34期初余额由于2019年度企业尚未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可抵扣亏损数不包含2019年度亏损数。
2024年948,468,419.26
无具体期限56,937,571.4056,986,139.23境外子公司
合计1,126,797,900.5285,212,774.83--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待处理的车辆24,778,761.0624,778,761.0624,778,761.0624,778,761.06
待处理的机器设备5,703,530.225,703,530.2243,760,783.8043,760,783.80
合计30,482,291.2830,482,291.2868,539,544.8668,539,544.86

(2)年末待处理资产明细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待处理的车辆418,642,301.04393,863,539.9824,778,761.06
待处理的机器设备5,703,530.225,703,530.22
合计424,345,831.26393,863,539.9830,482,291.28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中:
其中: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款35,287,033.2610,245,624.14
设备及工程款970,519.0012,579,747.73
其他10,000.00345,543.52
合计36,267,552.2623,170,915.39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款11,764,589.174,908,276.39
房租51,877.97102,312.62
合计11,816,467.145,010,589.01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4,774,728.8233,030,080.8731,497,842.036,306,967.66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92,283.731,571,720.521,726,892.49-62,888.24
三、辞退福利4,154,150.142,712,558.241,441,591.90
合计9,021,162.6934,601,801.3935,937,292.767,685,671.32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628,595.7929,344,149.1627,679,215.706,293,529.25
2、职工福利费69,500.001,798,943.731,841,959.9126,483.82
3、社会保险费38,611.571,258,878.731,305,104.48-7,614.18
其中:医疗保险费33,949.561,232,629.931,277,497.41-10,917.92
工伤保险费2,408.8310,502.8611,235.391,676.30
生育保险费2,253.1815,745.9416,371.681,627.44
4、住房公积金37,552.74624,762.29667,871.86-5,556.83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468.723,346.963,690.08125.60
合计4,774,728.8233,030,080.8731,497,842.036,306,967.66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88,693.141,516,516.391,666,350.15-61,140.62
2、失业保险费3,590.5955,204.1360,542.34-1,747.62
合计92,283.731,571,720.521,726,892.49-62,888.24

40、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488,515.57
企业所得税150,325,644.97150,325,644.97
个人所得税185,580.6559,542.83
印花税32,914.6369,380.95
房产税548,895.44755,894.71
水利基金2,524.3010,326.88
土地使用税877.66877.66
合计151,096,437.65152,710,183.57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80,799,283.36460,926,612.73
合计80,799,283.36460,926,612.73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借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支付的破产债权(注)46,188,688.74414,870,487.12
往来款12,633,394.9536,154,460.14
保证金及定金10,000.00250,000.00
其他21,967,199.679,651,665.47
合计80,799,283.36460,926,612.73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合计------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126,887,638.48
合计126,887,638.48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50、预计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形成原因
未决诉讼4,046,338.204,226,947.20
丧失控制权后承担的负债(注)100,000.00100,000.00
合计4,146,338.204,326,947.20--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664,000.00664,000.00政府补助
合计664,000.00664,000.00--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省科技厅系统、陕财办教(2014)38号2014科技统筹创新工程400,000.00400,000.00与资产相关
市财函(2014年885号)2014年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资助264,000.00264,000.00与资产相关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子公司少数股权回购义务10,174,041.10
合计10,174,041.10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4,500,170,444.00-219,087,747.00-219,087,747.004,281,082,697.00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3,138,838,936.653,138,838,936.65
其他资本公积183,207.50183,207.50
合计3,139,022,144.153,139,022,144.15

56、库存股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需注销的转增股份(注)219,087,747.00219,087,747.000.00
合计219,087,747.00219,087,747.00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8,699,573.39-308,954.02-308,954.02-19,008,527.41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8,699,573.39-308,954.02-308,954.02-19,008,527.41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18,699,573.39-308,954.02-308,954.02-19,008,527.41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59、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7,164,524.607,164,524.60
合计7,164,524.607,164,524.60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6,844,454,111.21-7,119,936,927.9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19,240,152.90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6,844,454,111.21-7,139,177,080.84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957,250.51294,722,969.63
期末未分配利润-6,893,411,361.72-6,844,454,111.21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3,244,607.5912,658,971.02150,087,264.73135,510,137.91
其他业务3,453,874.685,037,827.3883,863,906.3015,191,353.90
合计16,698,482.2717,696,798.40233,951,171.03150,701,491.81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合计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85,901.32
教育费附加37,410.83
房产税51,273.00527,526.50
土地使用税1,755.32652,030.54
印花税1,934,516.1592,718.56
水利基金及堤围费39,393.4883,175.64
其他155,332.71
合计2,026,937.951,634,096.10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909,853.768,459,091.14
运费499,020.103,132,905.01
差旅费115,714.36567,106.75
业务招待费118,166.66484,479.64
广告宣传费203,248.92247,950.00
办公费16,553.65454,333.58
折旧费1,651.868,096,376.38
租赁费9,011.33360,832.66
汽配费524.00842,025.06
产品质量保证金-11,230,598.44
其他272,280.452,665,476.77
合计3,146,025.0914,079,978.55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2,926,507.3254,110,300.48
折旧摊销费757,743.76177,936,334.67
办公费322,323.984,234,731.72
差旅交通费407,870.493,152,048.47
汽配费137,066.03623,337.94
业务招待费369,026.683,400,374.15
物业费358,196.715,737,195.87
租金685,278.0454,310,352.20
中介费1,755,062.958,197,378.32
诉讼费3,152,353.00
其他854,373.7318,532,633.84
合计18,573,449.69333,387,040.66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665,996.293,072,163.86
材料费4,791.984,690,250.05
折旧摊销费82,600.411,958,367.45
专利费380,551.98
差旅费29,748.9153,333.63
检测费9,433.96
咨询费13,800.00168,781.55
租赁费997,053.42202,652.76
其他137,002.45664,690.95
合计2,930,993.4611,200,226.19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346,646,086.22
减:利息收入1,248,562.943,891,348.26
加:汇兑损益-2,163.32299,937.86
金融机构手续费26,206.112,362,746.90
其他5,554,005.26
合计4,329,485.11345,417,422.72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新能源汽车用磷酸铁锂动力电池组产业优化项目第二期财政补助6,300,000.00
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318,980.61
其他36,920.603,566,174.96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10,667.27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21,977,612.34
其他323,330.72
合计323,330.72-22,188,279.61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53,858.46-10,948,218.99
合计153,858.46-10,948,218.99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259,305.36-27,512,248.82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1,475,207.67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10,608,862.69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644,861.28-589,314,964.32
合计-5,904,166.64-504,743,142.78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838,005.49-212,224,600.59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64,974,316.22
十二、其他-243,007,840.00
合计-1,838,005.49-620,206,756.81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9,957,443.07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71,000.00
其他7,863.37868,947.927,863.37
合计7,863.37939,947.927,863.37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资金补助66,000.00与收益相关
首届中国进博会坪山区采购商补助资金补助5,000.00与收益相关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债务重组损失9,723,792.149,723,792.14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9,411.58
盘亏损失5,502,782.28
罚款、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支出18,350.8522,411,821.3718,350.85
其他67,679,500.00
合计9,742,142.9995,613,515.239,742,142.99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1,710.75
递延所得税费用-10,551.40
合计1,159.35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48,967,549.4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7,345,132.41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2,295,536.09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9,640,668.50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45,335.844,837,396.68
备用金173,913.9230,546.96
存款利息收入853,097.59168,432.39
收回工程保证金59,964.004,105,307.49
往来款50,520,955.5567,820,566.06
其他4,165,210.004,796,169.04
合计55,818,476.9081,758,418.62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管理费用41,347,918.4729,732,017.18
销售费用425,029.624,868,418.61
备用金409,600.002,415,308.70
支付的保证金16,170.009,769,958.91
手续费26,206.1187,128.50
往来款29,560,214.8876,768,927.01
其他2,671,822.126,366,964.14
合计74,456,961.20130,008,723.05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担保费100,220,578.09
股票过户费2,206,365.32
融资租赁租金6,118,551.62
票据保证金1,557,514.50
合计108,545,495.031,557,514.50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48,967,549.40-1,835,087,611.21
加:资产减值准备7,742,172.131,124,949,899.5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3,151,551.10300,298,470.21
无形资产摊销77,018.345,248,570.1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476,012.7323,397,315.2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9,957,443.0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9,411.5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53,858.4610,948,218.99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5,550,194.90346,643,369.9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23,330.7222,188,279.6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0,551.4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7,859,806.15110,888,442.0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144,721.5533,324,125.2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81,599,218.16-122,055,323.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8,051,535.24-9,183,724.15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365,395,318.54147,175,342.7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510,076,707.2030,335,938.9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4,681,388.66116,839,403.80
金额
其中:--
其中:--
其中:--
金额
其中:--
其中:--
其中:--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365,395,318.54510,076,707.20
其中:库存现金146,635.801,217,777.6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365,248,682.74145,920,484.4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37,080.62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65,395,318.54510,076,707.20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493,537.41详见七、1、货币资金
固定资产6,526,002.56查封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0,263.05股权冻结
长期股权投资3,529,667.43股权冻结
合计10,579,470.45--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507,595.40
其中:美元70.117.0795496.34
欧元2,400.007.961019,106.40
港币6,727.130.91336,144.16
英镑0.508.71444.36
澳元99,028.744.8657481,844.14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 元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被购买方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购买日购买日的确定依据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合并成本
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
被合并方名称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合并日合并日的确定依据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合并成本
合并日上期期末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本报告期未发生反向购买。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北京坚瑞恒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京津唐北京商业100.00%设立
西安金泰安全消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西安制造业100.00%设立
西安鑫瑞达实业有限公司西安西安批发和零售业100.00%设立
福瑞控股有限公司香港香港商业100.00%设立
西澳贸易有限公司香港香港商业100.00%设立
西安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西安制造业99.00%设立
宁乡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宁乡制造业100.00%设立
湖南利同贰号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宁乡能源技术研究100.00%设立
湖北利同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十堰制造业55.00%设立
十堰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十堰制造业55.00%设立
荆州利同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荆州制造业55.00%设立
十堰利同工贸有限公司湖北十堰批发和零售业30.25%设立
深圳安鼎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深圳批发和零售业100.00%设立
郴州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南郴州制造业55.00%设立
内蒙古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制造业55.00%45.00%设立
临汾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临汾制造业100.00%设立
江西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制造业51.00%49.00%设立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注)深圳深圳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深圳市坚瑞沃能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注)深圳深圳批发和零售业100.00%设立
佛山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注)广东佛山制造业100.00%设立
佛山市沃特玛科技有限公司(注)广东佛山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0.00%设立
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注)安徽六安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唐山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注)河北唐山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内蒙古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注)内蒙古呼和浩特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注)山西临汾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注)湖北荆州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注)陕西渭南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注)湖北十堰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注)安徽铜陵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海沃特玛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注)上海上海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注)全国深圳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成都沃特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四川成都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注)湖南郴州制造业100.00%设立
滁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注)安徽滁州制造业100.00%设立
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注)湖南长沙制造业100.00%设立
辽宁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注)辽宁锦州制造业100.00%设立
江西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注)江西抚州制造业100.00%设立
桐城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注)安徽桐城制造业100.00%设立
六安市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注)安徽六安制造业100.00%设立
许昌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注)河南许昌制造业100.00%设立
江西民富沃能新江西新余服务业100.00%设立
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注)
惠州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注)广东惠州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湖北省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注)湖北荆州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滁州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注)安徽滁州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临汾民富公交充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注)山西临汾服务业5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内蒙古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注)内蒙古呼和浩特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湖南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注)湖南郴州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临汾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注)山西临汾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临汾金龙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注)山西临汾批发、零售5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铜陵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注)安徽铜陵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渭南市产投民沃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注)陕西渭南服务业5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西部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注)陕西西咸新区服务业5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韩城市城投民沃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注)陕西韩城零售业5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唐山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河北唐山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司(注)
唐山市民沃天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注)河北唐山服务业95.5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南京深沃力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注)江苏南京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南京恒星凯尔电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注)江苏南京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深圳市中沃绿能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注)广东深圳服务业9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广东深圳市服务业9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普洱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注)云南普洱服务业7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安徽省民富绿能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注)安徽六安服务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长沙民富沃能科技有限公司(注)湖南长沙服务业100.00%设立
许昌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注)河南许昌服务业100.00%设立
武汉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湖北武汉服务业90.00%设立
浙江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注)浙江衢州服务业100.00%设立
铜陵市中沃绿源旅游运输有限公司(注)安徽铜陵服务业90.00%设立
锦州市中沃绿源旅游运输有限公司(注)辽宁锦州服务业90.00%设立
呼和浩特市中沃内蒙古呼和浩特服务业90.00%设立
绿源旅游运输有限公司(注)
合肥市中沃绿源运输有限公司(注)安徽合肥服务业90.00%设立
衢州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注)浙江衢州服务业51.00%设立
抚州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注)江西抚州服务业100.00%设立
广州市广沃民富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注)广东广州服务业100.00%设立
临汾市民富通达充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注)山东临汾服务业51.00%设立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非流动资产合流动负非流动负债合流动资非流动资产合流动负非流动负债合
资产负债资产负债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西安坚瑞特种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西安西安制造业36.00%权益法
十堰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十堰市十堰市制造业33.33%权益法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联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共同经营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直接间接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性、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澳元等外币有关,除福瑞控股有限公司以澳元进行投资和西澳贸易有限公司以美元进行结算外,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0年6月30日,除“除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82”外币货币性项目所述资产或负债余额外,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较小。

(2)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公司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

2、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3、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 元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800,000.0017,704,415.2819,504,415.28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1,800,000.0017,704,415.2819,504,415.28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邓爱民董事
梁铁强副总经理
张劲波副总经理
李军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徐长莹财务总监
徐凤江监事会主席
郭鸿宝5%以上股东,公司前董事长
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以上股东(前董事长郭鸿宝持股70%)
李瑶5%以上股东
李先军前董事
纪翔远前董事、前总经理
西安东加西服饰有限公司股东关联(前董事长郭鸿宝持股40%)
西安美安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东关联(前董事长郭鸿宝持股99%)
陕西瑞合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本公司系股东之一
威特龙消防安全集团股份公司本公司系股东之一
陕西坚瑞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本公司系股东之一
西安力拓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系股东之一
北京坚瑞富立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系股东之一
湖南纽曼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系股东之一
湖南国柔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关联(常德中兴持股70%)
上海茂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关联(常德中兴持股50%)
温州钛星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东关联(常德中兴持股26.3158%,大股东)
项效毅常德中兴股东之一,高保清之配偶
莘县德民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常德中兴的控股股东
莘县德智众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常德中兴的股东之一
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关联(实控人高保清任总经理兼董事)
湖南中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关联(实控人高保清任法人、执行董事)
内蒙古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关联(实控人高保清任法人、执行董事)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是否超过交易额度上期发生额
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商品108,382,909.68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车辆和生产设备440,259,454.13
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原材料和生产设备37,873,880.13
内蒙古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生产设备1,476,476.77
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原材料471,428.49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受托/承包资产类型受托/承包起始日受托/承包终止日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委托/出包资产类型委托/出包起始日委托/出包终止日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陕西瑞合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出租房屋82,660.55
陕西坚瑞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出租房屋
西安东加西服饰有限公司出租房屋15,231.85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拆出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50,000.00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20日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95,000.00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30日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000,000.002019年12月22日2020年12月31日
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300,000.002019年06月28日2019年12月31日
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00,000.002019年08月21日2019年12月31日
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40,000.002019年09月01日2019年12月31日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627,900.003,449,300.00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陕西坚瑞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3,308,322.293,308,322.293,508,322.293,508,322.29
应收账款西安力拓消防科技有限公司405,907.55251,766.53405,907.55103,122.87
应收账款陕西瑞合消防设备有限公司32,400.00324.00
应收账款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25,471,858.21224,119,027.06225,471,858.21224,119,027.06
应收账款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68,854,050.7620,874,570.4368,854,050.7620,656,215.23
应收账款荆州市沃特玛电池31,419,174.0012,543,415.7031,419,174.009,425,752.20
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6,169,076.481,850,722.946,169,076.481,850,722.94
应收账款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5,155,464.881,779,810.865,155,464.881,546,639.46
应收账款内蒙古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849,478.35554,843.511,849,478.35554,843.51
应收账款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289,022.0086,706.60289,022.0086,706.60
预付款项十堰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352,610.621,352,610.62
其他应收款西安力拓消防科技有限公司20,404.7920,404.7920,404.796,121.44
其他应收款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87,060,929.39285,338,563.81287,069,403.49285,346,987.07
其他应收款西安美安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000.00
其他应收款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587,156.775,871.57587,156.775,871.57
其他应收款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00,000.001,000.00100,000.001,000.00
其他应收款临汾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40,000.001,400.00140,000.001,400.00
其他应收款十堰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350.00208.302,650.0026.50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款项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618,619.61618,619.61
应付款项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248,492.92
预收款项陕西瑞合消防设备有限公司57,100.00
预收款项西安东加西服饰有限公司7,817.7024,420.42
其他应付款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17,033.16
其他应付款西安坚瑞特种消防设备有限公司2,570,668.402,570,668.40
其他应付款陕西瑞合消防设备有限公司43,500.0043,500.00
其他应付款十堰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0,000.00
其他应付款十堰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433,337.72312,967.01
序号原告被告案由涉案金额案件当前 阶段是否向管理人申报
1浙江瑞邦科技有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沃特票据追索权12,286,724.98判决坚瑞不承担已申报,管理人对于该
限公司玛新能源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纠纷责任债权不予确认。
2长沙恩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湖南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恩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国际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深圳市国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287,266,342.92已撤诉已申报
3华商银行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63,948,459.00中止诉讼已申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
4深圳市有限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9,306,000.00一审审理中已申报,管理人对于该债权不予确认。
5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李瑶、深圳市五洲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66,307,209.25中止审理已申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
6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60,000,000.00一审审理中已申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
7天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322,328,452.30一审审理中已申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
8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李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89,196,970.50中止诉讼已申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
9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合同纠纷20,000,000.00驳回原告再审申请不适用
10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普通破产债权确认12,557,925.22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已申报
11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李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746,427,914.25已立案已申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已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予以清偿。
12苏州翔瑞傲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普弗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无锡普弗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苏州新凌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苏州新凌电炉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200,000.00已撤诉已申报
13武汉市顺百盛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2,126,760.00执行中未申报
14成都傅立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快充王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菊水皇家科技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1,505,075.00待开庭管理人对于该债权不予确认
项目内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股权转让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南京宏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湖北利同55%股权转让给宏燊电子,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112万元。公司对湖北利同认缴出资5,500万元,实缴出资为人民币2,112万元。1,470,300.00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重整投资人向公司债权人补偿股份完成过户的事项

因《重整计划》包含了以公司对外债权清偿部分公司债务的安排,为了减少债权人因需要负担清收债权的成本并承担相应债权不能及时足额回收的风险的顾虑,促使债权人表决通过《重整计划》,常德中兴愿意以其认购的119,170.25万股转增股份中的不超过59,170.25万股以合法途径用于在债权人未能及时足额通过公司抵债债权受偿时,向债权人进行补偿。根据公司及管理人的申请,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向中登公司出具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通知中登公司协助将破产专用账户中的568,817,8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9%)转增股份过户至重整投资人指定的29名债权人证券账户名下。

(2)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国内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剩余节余募集资金 18,239,291.32 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 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处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批准程序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项目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

利润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 元

项目分部间抵销合计

协议及已履行的清偿行为具有被深圳沃特玛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风险。

4、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票质押的事项

2020年5月13日,公司股东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所持有的公司42,000万股股票质押给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注销部分子公司的事项

根据公司重整后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为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配置,优化内部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子公司郴州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宁乡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利同贰号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临汾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十堰利同工贸有限公司,并授权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等相关工作。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子公司尚未注销完成。

6、投资情况

为实现公司业务的转型升级,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给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认缴出资 5000万元在顺德市设立中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登记为准),其注册资本 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并未完成设立。

7、对外担保

为实现重整后的经营发展规划,帮助公司尽快恢复生产,满足恢复生产的资金和设备需求,本公司子公司内蒙古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山高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新)及《保证合同》,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租赁的方式为新购设备直接融资租赁,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12,883.08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为35个月,由本公司为内蒙古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在上述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向山高租赁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8、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事项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粤03破393号之一),经申请人深圳博安紫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法院认定深圳沃特玛具备重整价值,裁定自2020年7月22日起对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42,702,307.8255.33%239,128,533.4998.53%3,573,774.33242,702,307.8255.48%239,128,533.4998.53%3,573,774.33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95,949,784.5544.67%44,396,055.2822.66%151,553,729.27194,794,408.3044.52%40,846,093.6120.97%153,948,314.69
其中:
账龄组合121,945,565.2227.80%44,396,055.2836.41%77,549,509.94120,790,188.9727.61%40,846,093.6133.82%79,944,095.36
其他组合74,004,219.3316.87%74,004,219.3374,004,219.3316.91%74,004,219.33
合计438,652,092.37100.00%283,524,588.7764.64%155,127,503.60437,496,716.12100.00%279,974,627.1063.99%157,522,089.02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25,471,858.21224,119,027.0699.40%破产清算,按照预计清偿率计提
坚瑞永安安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17,230,449.6115,009,506.4387.11%按照预计可收回金额计提
合计242,702,307.82239,128,533.49----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426,304.2514,263.041.00%
1至2年93,247.009,324.7010.00%
2至3年108,647,923.4732,594,377.0430.00%
3年以上11,778,090.5011,778,090.50100.00%
其中:3-4年10,694,259.8210,694,259.82100.00%
4-5年427,499.91427,499.91100.00%
5年以上656,330.77656,330.77100.00%
合计121,945,565.2244,396,055.28--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含1年)75,430,523.58
1至2年93,247.00
2至3年340,618,001.62
3年以上22,510,320.17
3至4年11,434,041.02
4至5年9,966,678.99
5年以上1,109,600.16
合计438,652,092.37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项目核销金额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25,471,858.2151.40%224,119,027.06
西安鑫瑞达实业有限公司74,004,219.3316.87%
铜陵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68,854,050.7615.70%20,874,570.43
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31,419,174.007.16%12,543,415.70
坚瑞永安安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17,230,449.613.93%15,009,506.43
合计416,979,751.9195.06%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63,974,217.57369,499,907.59
合计63,974,217.57369,499,907.59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单位往来399,611,857.60702,598,503.64
备用金1,475,721.151,290,618.29
其他279,890.15371,434.08
减:坏账准备-337,393,251.33-334,760,648.42
合计63,974,217.57369,499,907.59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13,752,628.86321,008,019.56334,760,648.42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2,632,602.912,632,602.91
2020年6月30日余额16,385,231.77321,008,019.56337,393,251.33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含1年)59,842,107.85
1至2年280,837,438.70
2至3年34,608,910.00
3年以上26,079,012.35
3至4年15,205,511.43
4至5年3,179,757.27
5年以上7,693,743.65
合计401,367,468.90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项目核销金额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收款。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往来款280,814,983.261-2年69.96%279,130,093.36
西安鑫瑞达实业有限公司往来款42,452,940.101年以内10.58%
邓进往来款34,105,000.002-3年8.50%31,105,000.00
坚瑞永安安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往来款12,622,884.762-3年,3年以上3.14%12,622,884.76
湖北利同新能源有限公司往来款12,013,761.421年以内2.99%
合计--382,009,569.54--95.17%322,857,978.12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7,927,581,874.467,506,248,845.12421,333,029.347,867,461,874.467,506,248,845.12361,213,029.34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3,529,667.433,529,667.433,529,667.433,529,667.43
合计7,931,111,541.897,506,248,845.12424,862,696.777,870,991,541.897,506,248,845.12364,742,696.77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北京坚瑞恒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39,900,000.0039,900,000.00
西安金泰安全消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90,000,000.0090,000,000.00
福瑞控股有限公司228,318,029.34228,318,029.34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0.000.007,506,248,845.12
湖北利同新能源有限公司2,500,000.0018,620,000.0021,120,000.00
西安坚瑞利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95,000.00495,000.00
内蒙古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41,500,000.0041,500,000.00
合计361,213,029.3460,120,000.00421,333,029.347,506,248,845.12
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西安坚瑞特种消防设备有限公司3,529,667.433,529,667.43
十堰坚瑞利同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
小计3,529,667.433,529,667.43
合计3,529,667.433,529,667.43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65,508,346.6965,691,725.00
其他业务487,275.30263,437.0530,000.0054,801.22
合计487,275.30263,437.0565,538,346.6965,746,526.22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合计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被投资公司分配的利润、股利6,000,000.00
合计6,000,000.00
项目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6,920.6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477,189.1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734,279.6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288.50
合计-9,221,458.34--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07%-0.0110-0.01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36%-0.0089-0.0089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其他有关资料。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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