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保力新: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5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9月13日以电话或者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14日下午14:30—15:30在公司西安办公地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独立董事田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第一大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4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1票。(关联董事高保清女士回避表决)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第一大股东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可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一次或分批提取借款。公司根据自身经营资金情况,可在规定期限内随时归还借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 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增资合同书之补充协议的进展暨公司出具暂不行使回购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函件的议案》;审议结果:表决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与湖南纽斯曼导航定位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湖南纽曼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纽曼车联网”)、湖南纽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唐未德及常促宇于2015年12月签署的《增资合同书》及2018年9月签署的《增资合同书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之约定,公司将“收购达明科技有限公司配套募集资金”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该项目部分剩余资金2,500万元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纽思曼17.241%的股权。同时约定如标的公司不能在2021年6月30日前实现A股上市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则公司有权发出书面回购通知要求湖南纽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和唐未德回购本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以下简称“回购权”)。

纽曼车联网在上述补充协议签署后便开始积极筹备新三板挂牌事宜,但公司在2018-2019年期间遭遇了债务危机,公司持有纽曼车联网的全部股权被司法冻结,纽曼车联网的股权因存在权利限制情况而导致纽曼车联网的股改工作被搁置。鉴于公司持有纽曼车联网的全部股权在公司司法重整期间已被解除相关权利限制,同时,近期出台的相关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措施也将新三板的定位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基于此,为积极推进纽曼车联网新三板的申报工作,公司就上述回购权的行使向标的公司出具了暂不行使回购权的函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增资合同书之补充协议的进展暨公司出具暂不行使回购权函件的公告》。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