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0-113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公司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2.01%(以2020年8月5日的汇率计算);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09%(以2020年8月5日的汇率计算)。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1、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斯威克”)系公司控股公司,为进一步增强其融资能力与资金周转能力,公司拟为常州斯威克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合计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
2、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截止公告日,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尚未签署,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并待其他各方内部审议程序完成后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日
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工业园区直里路8号法定代表人:吕松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太阳能电池片EVA封装胶膜的生产与销售;锂电池用复合薄膜的生产与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化学品);太阳能电站及电力设施的建设、经营管理和运行维护;太阳能发电工程及新能源的设计、技术转让及咨询服务;太阳能电池组件、户用终端系统的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及咨询服务;橡塑制品的加工、销售。
2、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被担保人常州斯威克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综上,公司持有常州斯威克70.84%股权。
3、常州斯威克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 2020-3-31 | 2019-12-31 |
资产总额 | 1,489,901,372.78 | 1,189,774,189.04 |
负债总额 | 921,365,579.35 | 717,272,385.38 |
净资产 | 568,535,793.43 | 472,501,803.66 |
财务指标 | 2020年1-3月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355,076,629.75 | 1,595,595,389.12 |
利润总额 | 22,996,338.41 | 102,674,031.05 |
净利润 | 21,033,989.77 | 95,041,656.90 |
4.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表:
序号 | 被担保公司 | 拟提供最高担保额度 | 债权人 |
1 | 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万元人民币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
2 | 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8,000万元人民币 |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 | 13,000万元人民币 | —— |
2、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公司通过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常州斯威克70.84%权益,其他股东持有权益比例较少且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此外,常州斯威克经营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本次担保未要求其他少数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对常州斯威克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其融资能力与资金周转能力,促进其经营发展。本次担保对象常州斯威克系公司控股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及行业发展的前景,有较好的收益预期,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根据被担保人常州斯威克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控股公司常州斯威克的担保,主要是为进一步增强其融资能力与资金周转能力,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常州斯威克目前经营状况稳定,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该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审议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含本次担保)约为923,923.35万元人民币(以2020年8月5日的汇率计算),占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为36.08%和112.0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公告。
八、备查文件
1、东方日升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东方日升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