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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普生物: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5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5月24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守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已于5月22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拟授予的4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56.70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23名调整为182名,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56.70万股调整为600.00万股。

2019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9年5月18日,公司公告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396,402,66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30615元人民币现金,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08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董事胡文强为激励对象,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因此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9年5月24日为授予日,授予182名激励对象6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胡文强为激励对象,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因此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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