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2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9.40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46,813.2762万股的0.87%。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04名。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
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2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2年5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公司在OA办公系统上向全员发布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2022年5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年5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5月16日
(二)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三)授予数量:409.40万股
(四)授予人数:204人
(五)授予价格:9.75元/股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目前股本总额的比例 |
徐雷 | 董事、副总经理 | 13 | 3.18% | 0.03% |
刘爱玲 | 董事、副总经理 | 13 | 3.18% | 0.03% |
朱秀同 | 副总经理 | 13 | 3.18% | 0.03% |
李改变 | 财务负责人 | 2.5 | 0.61% | 0.01% |
李睿 | 董事 | 2 | 0.49% | 0.00% |
中级管理人员、营销骨干、核心技术人员(199人) | 365.90 | 89.37% | 0.78% | |
合计(204人) | 409.40 | 100.00% | 0.87% |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 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八)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3%;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3%。 |
注:上述“2021年净利润”指标以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本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核得分 | 85≤A | 75≤A<85 | A<75 |
标准系数 | 1 | 0.8 | 0 |
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后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13名调整为212名,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413.7401万股调整为413.2401万股。公司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401万股,公司后续将办理注销手续。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12人调整为204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413.2401万股调整为
409.40万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
四、已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期间(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6月14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528,401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
2.36%,最高成交价为13.7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5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450,824.58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3日、2019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9年5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9年5月24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78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539.1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08元/股,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5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向符合条件的213名激励对象授予413.740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75元/股,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对象为 204人,实际授予数量为409.40万股,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09.40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收到的金额与回购成本差额为-3,243,488.32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五、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年 5月 2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104号】,认为: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按照以上议案,公司向徐雷、刘爱玲等213名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共计413.7401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813.2762万股的0.88%,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75元。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系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2022年5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13名调整为212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413.7401万股调整为
413.2401万股。
经审验,截至2022年5月20日止,本激励计划获授的激励对象实际认购人员共计204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9.4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
100.00%,占授予日股份总额的0.87%。限制性股票的认购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75元,收到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39,916,500.00元。
六、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5月16日,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5月31日。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八、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九、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股数(股) | 比例 | 变动数量(股) | 股数(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48,217,970 | 31.66% | +4,094,000 | 152,311,970 | 32.54%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19,914,792 | 68.34% | -4,094,000 | 315,820,792 | 67.46% |
三、股份总数 | 468,132,762 | 100.00% | 0 | 468,132,762 | 100.00%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每股收益情况不作调整。
十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