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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辉开: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02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司股东浙江海宁新雷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雷基金”)计划从前述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即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合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40,000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新雷基金出具的《关于新雷基金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新雷基金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时间已届满,其在减持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1,112,5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9%。本次减持计划期内,新雷基金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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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浙江海宁新雷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施进展披露,现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

三、备查文件

《关于新雷基金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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