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智飞生物股票代码:300122
信息披露义务人:蒋仁生联系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5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 ...... 13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智飞生物、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蒋仁生(包括蒋仁生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本报告书以蒋仁生先生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蒋仁生性别:男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身份证件号码:4523271953********住所: 重庆市江北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三、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其他上市公司任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无需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蒋仁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48,4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2.10%(总股本为4亿股);本次权益变动后,蒋仁生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913,6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7.10%(总股本为16亿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变动 方式 | 减持 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价格(元) | 减持数量 (万股) | 占总股份比例(%) |
蒋仁生 | 减持 | 大宗 交易 | 2014.03.07 | 43.80 | 780 | 1.9500 |
2019.07.19 | 41.22 | 1,600 | 1.0000 | |||
2019.12.09 | 41.30 | 1,680 | 1.0500 | |||
2020.05.12 | 72.00 | 1,500 | 0.9375 | |||
2020.05.25 | 75.04 | 324 | 0.2025 | |||
增持 | 竞价 交易 | 2015.07.15 | 23.87 | 212 | 0.2650 | |
2015.07.16 | 21.46 | 10 | 0.0125 | |||
蒋喜生 | 减持 | 大宗 交易 | 2013.11.22 | 45.91 | 30 | 0.0750 |
2020.05.12 | 72.00 | 100 | 0.0625 | |||
合计 | - | - | - | - | - | 5.000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蒋仁生 | 223,200,000 | 55.80 | 815,000,000 | 50.94 |
蒋凌峰 | 21,600,000 | 5.40 | 86,400,000 | 5.40 |
蒋喜生 | 3,600,000 | 0.90 | 12,200,000 | 0.76 |
合计 | 248,400,000 | 62.10 | 913,600,000 | 57.1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62,100,000 | 15.53 | 213,970,000 | 13.37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6,300,000 | 46.58 | 699,630,000 | 43.73 |
注:
1、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2016年5月13日分别实施了2013年、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分别由4亿股变为8亿股、由8亿股变为16亿股;
2、蒋仁生先生于2015年7月15日、16日以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22万股,约占当时总股本(8亿股)的0.2775%;
3、如表格中数据存在差异,均由上述原因及四舍五入引起。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人共持有公司股份815,000,000股,其中质押182,700,000股。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买卖智飞生物股票的情况如下:
买入情况:无卖出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价格(元)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蒋仁生 | 大宗交易 | 2019.12.09 | 41.30 | 16,800,000 | 1.0500 |
2020.05.12 | 72.00 | 15,000,000 | 0.9375 | ||
2020.05.25 | 75.04 | 3,240,000 | 0.2025 | ||
蒋喜生 | 大宗交易 | 2020.05.12 | 72.00 | 1,000,000 | 0.0625 |
合计 | 19,240,000 | 2.2525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蒋仁生
日期:2020年5月2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智飞生物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3-86358226
3.联系人:李春生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重庆 |
股票简称 | 智飞生物 | 股票代码 | 30012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 蒋仁生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 持股数量:248,400,000股(总股本为4亿股) 持股比例:62.1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 变动数量:变动后持有913,600,000股 (总股本为16亿股) 变动比例为:5.0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13.11.22—2020.05.25 方式:大宗交易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可能。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
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章): 蒋仁生
日期: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