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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技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川技术”、“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汇川技术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到位和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61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公司于2010年9月13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71.88元,共计募集人民币1,940,760,000.00元。经此发行,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8,000,000.00元。截至2010年9月16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940,76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2,445,04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8,314,96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6日出具的立信大华验字[2010]11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投资项目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1生产高性能变频器8,573.068,573.06
2生产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4,551.954,551.95
3生产高性能伺服系统6,114.276,114.27
4生产稀土永磁同步电机直驱系统5,317.115,317.11
5企业技术中心建设2,739.002,739.00
6营销网络中心1,985.001,985.00
小 计29,280.3929,280.39
7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即超募资金。

截至2012年9月30日,上述六个承诺投资项目均已完成项目建设,节余资金共计:78,184,671.86元,其中节余本金72,626,616.87元,占承诺投资募集资金总额24.80%;利息5,558,054.99元。2012年10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上述六个承诺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8,184,671.86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超募资金本金对应的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超募资金投向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投资进度
设立全资子公司长春汇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3,000.00已结项
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4,114.94已结项
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33,932.16已结项
生产大传动变频器项目10,172.00已结项
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目10,674.00已结项
生产光伏逆变器项目20,658.00已结项
收购宁波伊士通40%股权11,000.00已结项
汇川技术总部大厦33,000.00已结项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已结项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56,551.10--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该15,000万元在2011年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以超募资金出资5,000万港币(折合人民币约4,250万元,以实际投资时汇率折算额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2011年实际使用超募资金4,114.94万元(按实际投资时汇率约折港币为4,988万)投入香港子公司,该投资款已存放于香港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用于香港子公司支付进口物料款、员工薪酬、海外投资款、铺底流动资金、办公场所租赁及设备购置等。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汇川技术(香港)有限公司资金使用结构的议案》,将香港汇川原计划用于支付进口物料的1,500万港币调整为“铺底流动资金”项目支出。本项目实际使用超募资金3,315.35万元,剩余799.59万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将“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2017年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收购长春市汇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资产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3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告使用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万元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新增1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实际使用30,000万元。

5、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生产大传动变频器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生产光伏逆变器项目的议案》《关于缴付子公司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剩余出资额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1,529万元用于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0,172万元用于年产600台/套大传动变频器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0,674万元用于年产4万台/套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0,658万元用于年产8,000台/套光伏逆变器项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的“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对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增加投入超募资金12,403.16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生产大传动变频器项目、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目、生产光伏逆变器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4,565.2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金额的议案》,对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追加投资18,861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额追加8,050.8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完成竣工验收,正进行政府验收),截至目前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1,983.04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净额8,050.85万元及节余募集资金利息)。

6、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宁波伊士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000万元收购宁波伊士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0%股权。截至目前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11,000万元。

7、2015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总部基地的议案》,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3,000万元建设汇川技术总部大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汇川技术总部大厦”节余募集资金13,381.9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截至2024年3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21,518.70万元(全部为利息及理财等收益)。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完成竣工验收,正进行政府验收),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1,983.04万元(含追加的募集资金利息净额8,050.85万元及节余募集资金利息),后续需支付的尾款9,915.78万元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该项目结项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募投项目均全部实施完毕。

截至2024年3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募集资金余额为21,518.70万元(全部为利息及理财等收益),节余原因为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存放于以下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89060078801500000182312,779.45
中国建设银行苏州金阊支行322501989037000007720.00
恒丰银行深圳分行851210010122600358309,821.06
杭州银行深圳分行44030922181001665094,564,393.52
杭州银行深圳分行4403040160000236808210,000,000.00
北京银行深圳宝安支行200000308221000385413170.00

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届时资金转出时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募投项目均全部完成建设,可以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1,518.70万元(全部为利息及理财等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IPO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结项,并将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21,518.7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全部为利息及理财等收益,实际金额以届时资金转出时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决议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过了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将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阳 廖君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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