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
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1〕020060号)(以下简称“落实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要求公司就有关事项予以落实并提交对落实函的回复。
公司按照落实函的要求,会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对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同时对本次项目申报材料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落实函回复披露后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