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汇川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026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8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该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苏州汇创聚新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苏州汇创聚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利于公司打造上下游产业链协同的生态体系,有利于公司整合多方战略投资人、政府资金及社会资本等,放大投资效能,助力产业拓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苏州汇创聚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四、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种归属价格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605名激励对象均已满足归属条件,其作为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归属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种归属价格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同意公司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手续。

五、关于增加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与苏州创联电气传动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独立意见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基于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是依据公平、合理原则,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

六、关于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能够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进一步完善了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能够减轻公司员工的经济压力。该资助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同时,公司已建立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具备可行性且风险可控。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董事:张陶伟、赵晋琳、黄培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