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2号B座2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提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9月20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振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工业大麻基材产香薄片及其产品生产加工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汉麻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汉麻集团)就共同投资建设工业大麻基材产香薄片生产基地和工业大麻素加热不燃烧非烟制品加工基地项目签署《合资合作合同》。
公司及/或全资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与汉麻集团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负责上述生产加工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双方确定上述合作项目投资总额为4亿元,各自以货币出资2亿元,其中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投资总额超出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部分列入合资公司的资本公积,双方分别持有合资公司50%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工业大麻基材产香薄片及其产品生产加工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9年10月9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经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