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2号B座2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提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1月15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振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及公司投资活动积极拓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0年2月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经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