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2号B座2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提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1月15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韦巍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资金收益,不会影响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15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